柔條弱枝常處於上。木猶如此,況於人乎?況於國乎?經:天之道,其猶張弓乎?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。有餘者損之,不足者補之。天之道,損有餘而補不足。人之道則不然,損不足而奉有餘。孰能以有餘而奉於天下?其唯有道者乎。是以聖人為而不恃,成功而不居,其不欲見賢耶。傳:《易》曰:立天之道曰陰與陽。陽主昇,陰主降。陽昇極天則降,陰降極地則昇。此則抑高舉下,蓋張弓之象也。天道盈虛,一章七閏,損日之有餘,補月之不足。人道則不然,損其不足之民,而奉有餘之君。
孰能法天之道以為人道,損己之有餘,以奉天下之不足?其唯有道之士乎。在《易》損下益上曰損,損上益下曰益,以下為本也。是以聖人能為之而不恃其事,能成功而不居
其所。以其不欲見賢於人,故天下謂之似不肖,皆損有餘奉不足之旨也。經:天下柔弱莫過於水,而攻堅彊者莫之能勝,其無以易之。故柔之勝剛,弱之勝彊,天下莫不知,莫能行。故聖人言:受國之垢,是謂社稷主;受國不祥,是為天下王。故正言若反。傳:夫溜之細可以穿石,是用其柔弱,無物可以易之,則知柔弱勝剛彊,其理明矣。天下莫不明知其如此,而莫能效而行之,故老氏舉聖人之言以勸之,蓋亦《三墳》之遺文也。能受國之垢汙乃可為社稷之主,能受國之不善乃可為天下之王,斯言甚正而觀之若反。
《傳》曰:山澤納汙,國君含垢。蓋近之矣。
經:和大怨,必有餘怨,安可以為善。是以聖人執左契,而不責於人。故有德司契,無德司徹。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傳:夫上下相親,民則無怨。民之不親,大怨作矣。雖能和之,其傷不復,既有餘怨,安足以為善哉,必也使無怨乎?古者結繩為約而民不欺,破木為契而民不違,何者?聖人無常心,以百姓心為心,故聖人之心與百姓心猶左右契耳。契來則合而不責於人,故上下相親,怨用不作。後世不能執左契以應物,而守常徹以軌民,用此求和,必有餘怨。
是知有德之君則司心契以無怨,斯得善矣。無德之君則司徹跡以和怨,安足以為善乎?夫天道無所私,唯善人是與,猶聖人執左契,唯以與物為心也。
經:小國寡民,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,使民重死而不遠徙。雖有舟輿,無所乘之;雖有甲兵,無所陳之;使民復結繩而用之。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樂其俗。鄰國相望,雞犬之聲相聞,民至老死,不相往來。傳:夫小國寡民,勢不足以自存者。使有道莅之,猶能使民雖有什伯之器,終不用之於戎事,故民樂其生而重其死,安乎土而不轉徙。不遠交以求援,故雖有舟輿,無所乘。不近攻以取利,故雖有甲兵,無所陳。上下相安,幽明不欺,使民復結繩之約用之而不違。
嗜欲甚寡,故甘其糲食,美其儉服。征稅甚薄,故安其常居,興其淳俗。與國比鄰相望於遠近,雞鳴犬吠相聞於都鄙,如此其密邇也。然而無欲無求,各得其所,有以至老死而不相往來者,治之極也。老氏所以陳道德之教,其志於此乎。
經: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。善者不辯,辯者不善。知者不博,博者不知。聖人無積,既以為人#1己愈有,既以與人己愈多。天之道利而不害,聖人之道為而不争。傳:信實之言不必美者,以其質也。美好之言不必信者,以其華也。善於心者不必辯,本乎樸也。辯於口者不必善,貴乎言也。知其要者不必博,少則得也。博於事者不必知,多則惑也。聖人唯善是與而無私利,故無所蘊積。盡以善為人,而己得善斯愈有也;盡以利與人,而己得利斯愈多也。
天之道,春夏生之畜之,秋冬成之熟之,是利而不害。聖人之道,順物之理,而不與物争,蓋法天而然也。
道德真經傳卷之四竟
#1為人:原本作『與人』,據指海本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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