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符。
六
中庸就教上说,则过、不及之闲,尚可立一“中”以为则。然或问已有“揣摩事理” 之语,则过、不及自就知行上见,不与中庸之显道相对。此言二子学之所至,其非子夏在前面一层,子张在过背一层做,审矣。
“中庸”二字,必不可与过、不及相参立而言。先儒于此,似有所未悉。说似一“川 ”字相似,开手一笔是不及,落尾一笔是过,中一竖是中庸,则岂不大悖?中庸之为德,一全“川”字在内。若论至到处,落尾第三笔结构方成。一直到人伦之至,治民如尧,事君如舜,方是得中,则岂有能过之者哉?
斯道之体,与学者致道之功,总不可捉煞一定盘星。但就差忒处说,有过、不及两种之病。不可说是伸著不及,缩著太过,两头一般长,四围一般齐,一个枢纽。如此理会,所谬非小。且如河图中宫之十、五,雒书中宫之五,却是全图全书之数;与乐律家说天数五、地数六,合之十一,遂将六作中声不同。天垂象,圣人立教,固无不然。所以无过、不及处,只叫做“至”,不叫做“中”。近日天主教夷人画一十字,其邪正堕于此。
今以道体言之,则程子固曰“中是里面底”,里只与外相对。不至者外,至者里也。非里面过去,更有一太过底地位在。若以学言,则不得已,且将射作喻。不及鹄者谓之不及,从鹄上盖过去之谓过。若正向鹄去,则虽射穿鹄,透过百步,亦不可谓之过,初不以地界为分别。只在箭筈离弦时,前手高便飘过去,前手低便就近落耳。则或过或不及,只缘一错。而岂鹄立于百步,便以百步为中,九十步内为不及,百一十步外为过之谓哉?
作圣之功,必知足以及之,仁足以守之,斯能至而不忒。今二子之为学,亦既俱以圣人为鹄矣。子夏只恁望著圣人做去,而未免为人欲所累带著,就近处落。子张亦只恁望著圣人做去,却自揣其力之不足试于人欲之域以得天理,乃便尽著私意往外面铺张,希图盖覆得十分合辙。所以二子之所造不同,然其不能用力于静存动察、精义入神,则一也。故曰“过犹不及”。
故夫子以“小人儒”戒子夏,而记称其有厚子薄亲之罪。曾子斥子张之“难与为仁” ,而其言曰“丧思哀,祭思敬,其可已矣”。
譬之于射,则子夏亦知平水箭为百中之技,却力有不逮,不觉临发时前手便落,早插入流俗里去。子张亦缘力之不加,恐怕落近,便一直抬起前手,庶几起处高,落处合,而不知心目无一成之鹄,则必不能至,而徒为劳耳。
故子夏知有儒,而不知儒之或不免于小人,则一念之私利未忘,即为欲所泥,而于理必不逮。子张谓丧尽于哀,祭尽于敬,可一直相取,乃不知存之无本,则有虽欲哀而不得哀,虽欲敬而不得敬者。所以于其志学之始,与其究竟之失,为之要言曰“过”,曰“不及” ;乃统其知之不能及,仁之不能守,为之要言曰“过犹不及”。总以洞见其用功之差,而既不仅以天资言,尤不得谓两者之外别有中庸,两者之闲不前不后之为中庸也。假令节子张之过,则亦不挣扎之子张;伸子夏之不及,亦一无归宿之子夏;且求为二子而不能得,况望其能至于圣人哉?
在他行迹处,见得有此两种共依于圣功而不能至之病。若以圣功之至言之,则子固曰:“回也,其心三月不违仁,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。”则颜子亦唯不及之为忧,而况子张?圣人之道,断无透过那一边还有地位之理,所以云“仰之弥高,钻之弥坚”。二子之失,皆仰钻之未竭其才耳。而岂子张之已逾其高,过颜子之所仰;已抉其坚,过颜子之所钻乎?
子思赞中庸之德,说赞化育、参天地,说“无声无臭”,那有一重道理得陵而过之?尹氏“抑过、引不及”之说,自是见处未确。夫子之于子张,亦引之而已,而何有抑哉?如子张言“丧思哀,祭思敬”,自是粗疏不至语。藉令教之,亦引之于情文相称之实,俾得以尽其哀敬,岂抑之使毋过哀,毋过敬,而姑但已乎?故知以过、不及、中庸为三涂论者,不堕于子莫之中,其无几矣!
七
“夫子不幸而与匡人之难”一转,甚是蛇足。诸老先生只管向者上面穷理,好没去就。不如桃应所问瞽瞍杀人为有是事者远矣。杞人忧天,而更忧何以支撑耶?
颜渊之后,大略是迂道相避,故致参差。彼此相信以不死,原不待于目击。其云“ 子在,回何敢死”,言夫子既有道以出险,己亦不恃勇以犯难。想来匡人之暴,亦不是莽莽杀人,处之有道,则自敛辑。上蔡训“敢”为果敢,极是分明。不果敢则不死矣。
胡氏告天子方伯请讨之说,尤迂疏无理。伤人者刑,杀人者死,司寇治之耳。夫子非有国之君,匡人亦非能阻兵负固者,何待天子方伯之讨哉?然要不须如此论,亦聊破胡氏之谬耳。
此胡氏未目言号谥,以其言考之,盖致堂也。文定春秋传中,不作此无稽之言。致堂不善承其家学,读史管见中往往有如此者。
八
程、朱论曾皙处,须是别看,不可煞著猜卜。如以为无所期慕,只自洒落去,则韦应物之“微雨夜来过,不知春草生”,足以当之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