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乐之”,则学者亦但求如何为知、如何为好、如何为乐而已。何事向“之”字求巴鼻耶?
  以大学为依据,若以括其全者为说,意亦无害。而双峰之病,则在割裂。大学云“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”,岂当致知之日而意不诚哉?则亦岂当意诚之日,而心不正、身不修哉?有修身而未从事于诚意者矣,有诚其意而身不修者乎?则何以云“好之者不如乐之者”也?
  夫子以此三“之”字,统古今学者之全事,凡圣学之极至,皆以此三级处之。然合之而大学皆备者,分之而随一条目亦各有之。如致知,则有知致知者,好致知者,知已致而乐者。乃至修身,亦无不然。从此思之,则知此三“之”字,既可全举一切,亦可偏指一事。所以朱子以“乐斯二者”、“乐循理”当之,而云“颜子之乐较深”。则在孝弟而指孝弟,在循理而指循理,既非可凭空参去,将一物当此“之”字,如所云“当求‘之’为何物”之妄语。抑事亲从兄之道,固身、心、意、知之所同有事;所循之理,亦必格致、诚正、修齐、治平之兼至,而不可屑屑焉为之分也。
  从乎“当求所知、所好、所乐为何物”之说,而于虚空卜度一理,以为众妙之归,则必入释氏之邪说。从乎双峰之所分析,则且因此误认大学以今年格物,明年致知,逮乎心无不正,而始讲修身,以敝敝穷年,卒无明明德于天下之一日。且诚意者不如身修,是其内外主辅之间,亦颠倒而无序矣。五经、四书,多少纲领条目,显为学者所学之事,一切不求,偏寻此一“之”字觅下落,舍康庄而入荆棘,何其愚也!
二五
  如彼僧所问“学而时习之”“之”字何指,自可答之曰“指所习者”。僧必且问“所习者又甚么”,则将答之曰“你习你底,我习我底”。噫!世之能以此折群髡者鲜矣。
  或问:“彼僧习其所习,亦还悦否?”曰:“如何不悦?岂但彼僧,即学唱曲子、下围棋人,到熟时,也自欣豫。”曰:“其悦还同否?”曰:“不见道:‘天理人欲同行异情?’天理与人欲同行,故君子之悦,同乎彼僧;人欲与天理异情,故彼僧之悦,异乎君子。既已同,则俱为悦。既已异,则有不同。如一人嗜睡,一人嗜夜饮,两得所欲,则皆悦。而得睡之悦,与得饮之悦,必竟不是一般欢畅。”
  以此思之,则虽工匠技术,亦有知、有好、有乐,而所知、所好、所乐者即其事。但圣人所言,则为君子之学耳。颜子便以“克己复礼”为知、好、乐。仲弓便以“居敬行简” 为知、好、乐。随所志学,工夫皆有此三者浅深之候也。孟子曰:“诐词知其所蔽。”有所偏指,则必有所蔽矣,词安得不诐哉!
二六
  不但以资质,而必以工夫,故孔子一贯之说,以语曾子,而不以语曾晢。但人而至于中人者,则十九可至,不问其质。若在中人以上[下],用工夫而能至于中人以上,则非其人亦自不肯用力也。“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”,而无好学者,何故?如人不善饮酒,则亦不喜饮也。朱子谓“不装定恁地”说工夫,说资质,自是见彻一垣,此原不可以一偏言也。
  南轩下一“质”字,是成质意。如良田之稻,饭以香美,稻则质也,亦是栽培芟灌得宜,非但种之美而已。朱子云“圣人只说‘中人以上,中人以下’”,且据现在而言,不须分质、分学,徒为无益之讼。
二七
  上与非上,不可在事目上分。洒扫应对,自小学事,不在所语之中。岂中人以下者,便只将如何洒扫,如何应对,谆谆然语之乎?虽不可语上,亦无语下之理。若事亲事长,则尽有上在。子游说“丧致乎哀而止”,便是躐等说上一层。
  真西山以“道德性命为理之精,事亲事长为事之粗”,分得卤莽。事亲事长,岂在道德性命之外?上下是两端语,实共一物。尽其事亲事长之道,须是大舜、文王始得,如何不是上?圣人微言,后人分剥而丧其真如此者,可慨也!
二八
  樊迟是下力做工夫的人,更不虚问道理是如何,直以致知、求仁之方为问。故夫子如其所问,以从事居心之法告之,则因其志之笃,问之切,而可与语也。
  就中“仁者”二字,犹言求仁者,特以欲仁则仁至,故即以仁者之名与之。又智是初时用功,到后来已知,则现成不更用力。仁则虽当已熟之余,存心不可间断,与初入德时亦不甚相远。知有尽而仁无尽,事有数而心无量也。
  其云“仁者”,又云“可谓仁矣”,盖括始终以为言也。知者无不知,唯民义之尽,而鬼神之通。仁者心德之全,则日进于难,而日有获也。故务民义、敬远鬼神,是居要之务;先难后获,是彻底之功。夫子与他人言,未尝如此开示吃紧。朱子云“因樊迟之失而告之 ”,非愚所知。
二九
  庆源于理上带一“气”字说,其体认之深切,真足以补程、朱之不逮。孟子养气之学,直从此出,较之言情、言体者,为精切不浮。
  情发于性之所不容已;体为固然之成形与成就之规模,有其量而非其实。乐水、乐山,动、静,乐、寿,俱气之用。以理养气,则气受命于理,而调御习熟,则气之为动为静,以乐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