迥别,且抛一半在后面也。
告子下篇
一
“尧、舜之道,孝弟而已矣”,孟子此言固有嫌于径疾者,是以朱子须与分剖,以此为对不孝不弟者之言。陈氏以“率性”为脉络,庆源加以“充量”之说,此义乃密。姚江错看孟子,反以有子言“本立道生”为支离。姚江于此,不但失之径疾,而抑于所言孝弟处先已儱侗。孟子在孝弟上说得精微广大,所以与有子别。有子谓孝弟之人免于犯上、作乱,却只在爱上说。孟子曰“仁之实,事亲是也;义之实,从兄是也”,又曰“事亲若曾子者可也” ,言事,言从,便有天理之节文在内。于此抑以行止疾徐言弟不弟,浅而言之,固不过一举趾之分;如实体之,则一举趾之不中,而即入于不弟焉。非尧、舜之“动容周旋中礼”、“ 经德不回”而“非以干禄”者,固不足以与其藏之密矣。
姚江之言孝弟,则但以煦煦之爱为良知、良能,此正告子以“吾弟则爱”为仁。而其所从发之源,固与甘食悦色之心同为七情所著。释氏开口便柔软缠绵,说得恁样可怜生地,都是者个“爱”字。虽以施之吾父吾兄为得其可施之人,而实则所以施者非其性之德矣。
故不于性言孝弟,则必沦于情;不于天理之节文言孝弟,则必以人欲而行乎天理。看曾子到易箦时说出君子、细人用爱之不同,则知尧、舜之“哭死而哀,非为生者”,性、情之分,理、欲之别,其际严矣。则有子以鲜犯上、不作乱之孝弟为“为仁之本”,定非支离。孟子于疾徐先后之际,精审孝弟之则而慎其微,则以尧、舜之道为即在是,乃敬、肆之分,天理、人欲之充塞无闲,亦非如姚江之躐等而沦于佛也。
二
若但从宗社倾覆上说亲之过大,则于利害分大小,便已乖乎天理自然之则。如孟子言 “贵戚之卿,君有大过则谏”,彼言大过者,则当以宗社之安危为断。虽为贵戚而分实君臣,臣者,社稷之臣。子者,亲之子也,到父子上,那更将宗社看得隆重来!瞽瞍杀人,则舜窃负而逃,欣然乐而忘天下。者宗庙社稷,在幽王则重,在平王方为世子固已如敝屣耳。故宗社之倾覆,虽幽王之大过,而平王不得以为大。犹无故杀人,在瞽瞍为大过,故皋陶必执。而舜不得以为怨也。
且唯幽、平之父子,则有宗社,而凯风之母子固无宗社也。然则唯天子之子为可怨,而庶人之子遂无可怨者乎?其兄关弓,又何涕泣也?舜当于田之日,无宗社也,瞽瞍欲杀之,则怨慕矣。及为天子而弃天下若敝屣,欣然以乐而无怨焉。过之大小不在宗社,审矣。
士庶之有家室,亦犹天子之有宗社。家之不安,与宗社之危等。凯风之母不安其室,害亦中于家矣,而何以为小过耶?君子言人父子之际,岂以富贵名位而分轻重哉!
夫幽王之过所以大者,绌申后,废宜臼,乱父子君臣夫妇之大伦。且廆木有无枝之忧,析薪有绝理之惧,则黄台抱蔓之事,尤虑其不免,而且不得与虎狼同其仁。夫是为过之大者。
若七子之母,于妇道虽为失节,于母道固未绝恩,则亦人欲之不戢,而非其天理之尽亡,故曰“过小”。向令其母有戕贼七子之心,则七子虽名位不显,初无宗祧无主之悲,而抑岂仅为小过耶?
若小弁之诗,固已曰“我躬不阅,遑恤我后”,则平王业已重视其身而轻视天下,所以得情之正,而合于亲亲之仁。申生唯不知此,是以仅为恭而不得为孝。而乐正子春视伤其足如丧宗社,身之重于天下,固已,而况其亲之蔑恩害理,亲欲推刃者乎!朱子曰“伤天地之太和,戾父子之至爱”,亲之过大者也,义斯正矣。
三
新安云“交兵不过杀人,言利则必蛊害人心”,此语说得好看,而于理则大悖。人心之害,至于互相贼杀而已极,故杨、墨之徒归,斯受之,而争地争城者罪不容于死,此王道之权衡也。若说交兵只是杀他人,蛊害人心则君臣父子兄弟且相为害,乃孟子说君臣、父子、兄弟“怀利以相接”,到头流弊只是亡国,又岂杀人轻而亡国重耶?到杀人如莽时,君臣、父子、兄弟更不但“怀利以相接”,而怀害以相接矣。从古来有几个纪信、韩成、吉翂、赵孝、邓攸!白刃临头时,臣可移死于君,子可移死于父,弟可移死于兄,而恬然为之者多矣,又何处更有人心?
杀人之祸,其始正缘于利;言利之弊,其祸必至于杀人。宋牼以利说罢兵,乃是抱薪救火。无王者起,而彼此相吞以沦于亡,则斯民之肝脑涂地者,正不忍言,故孟子不欲以利蛊害人心者,正以止杀。人心一害,杀必随之。如赵贪上党之利,及乎国之垂亡,而长平之死者四十万矣,尚可云“不过杀人”乎?“天地之大德曰生”。利者可使徙义,恶者可使迁善,死者则不可复生,而乃云“不过杀人”!悲哉,新安之不思而忍为此言也!
四
王制诸公地方五百里。若如郑氏说,则除夏、商固有百里,须更并二十四个百里之国。开方之法,方五百里者,为方百里者二十五也。朱子云“须并四个百里国地”,误。若提封止五万井,则地方二百二十六里有奇耳。
五
华阳以“当道”为工夫,谓引之当道,则君志以[