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一食之不当,于圣人气体中,便有三辰失轨、山崩川竭之意。学者未能从事于“无不敬,俨若思”之功,使“清明在躬,志气如神”,则不足以见之尔。
膏粱之子,衣锦纨,食甘脆,则情必柔弱。田野之夫,衣草木,食藜藿,则气必戆鄙。故夫子之容色言动,施之于上下亲疏而中其等者,以吾心之宜制事也;饮食衣服,必期于正而远其卤莽者,以事物之宜养心也。内外交相养而无有忒者,圣功也。内外得所养而自不忒者,圣德也。故庆源以为圣学之正传,其旨微矣。
呜呼!以此为言,世之说玄说妙者,应且笑其舍本而徇末;乃彼之所谓玄妙者,亦非愚之所敢知也。
四
以迅雷风烈为天之怒,亦从影响上捉摸,几与小说家电为天笑之诞说,同一鄙猥。张子正蒙中说得分明,不容到此又胡乱去。
诗云“敬天之怒”,天之怒从何察识,亦即此民心、国势见之耳。喜事赏,怒事罚。 “上帝板板,下民卒瘅”,天之罚也,即天之怒也。若雷之迅、风之烈,未必其为灾害于人物,而且以启蛰而吹枯,何得妄相猜卜为天之怒哉?
雷不必迅,迅则阴之拒阳已激,而阳之疾出无择者也。风不宜烈,烈则虚者已虚而吸之迫,实者已实而施之骤也。只此是阴阳不和平处,天亦乘于不容已之势而然。如人之有疾,呼号似怒,而因气之不和,岂关怒哉?
阴阳不和,其始必有以感之,其继则抑必有以受之者。夫子以天自处,而以裁成、辅相为己事,故不得不自省所感者之或在吾身,而防夫不和之受,将为性情气体之伤。繇其心之纯于天德而不息,故遇变则反求诸己而不安耳。从此思之,乃于理事不悖。
五
尔雅言“鹊,鵙丑,其飞翪”,谓竦翅上下,一收一张也;“鸢,乌丑,其飞翔”,谓运翅回翔也;“鹰,隼丑,其飞翚”,谓布翅翚翚然疾也。今观雉之飞,但忽然竦翅,一直冲过陇间,便落草中,差可谓“翪”,而何尝有所谓运翅回翔而后集者哉?雌雉之在山梁,夫子、子路交至乎其侧而犹不去,则又岂“色斯举矣”之谓?新安云“色举、翔集,即谓雉也”,亦不审之甚矣!
“时哉”云者,非赞雉也,以警雉也。鸟之知时者,“色斯举矣,翔而后集”。今两人至乎其前,而犹立乎山梁,时已迫矣,过此则成禽矣。古称雉为耿介之禽,守死不移,知常而不知变,故夫子以翔鸟之义警之,徒然介立而不知几,难乎免矣。人之拱己而始三嗅以作,何其钝也!
然此亦圣人观物之一意而已,非谓色举、翔集,便可与圣人之“时中”同一作用。西山以孔子去鲁、卫,伯夷就养文王比之,则大悖矣。有雉之介,而后当进以翔鸟之几。如其为翔鸟也,则又何足道哉!冯道之于君臣,杨畏之于朋友,占风望气,以趋利而避害,乌鸢而已矣。
先进篇
一
胡氏所述闵子芦花事,猥云出自韩诗外传。今韩诗外传十卷固在,与汉艺文志卷帙不差,当无逸者,卷中并无此文,盖齐东野人之语尔。宋末诸公,其鄙倍乃至于此。
“母在一子寒,母去三子单”,其言猥弱,非先秦以上语,一望而即可知。“单”之为义:其正释,大也;其借用,尽也;唐、宋以前,无有作单薄用者。况抑似五言恶诗,而又用沈约韵耶?
且使如彼所云,则闵子之孝,固不顺乎其母矣。今子曰“人不闲于其父母昆弟之言” ,而不云父母昆弟不闲于人言,故勉斋云“父母昆弟之言或出于私情”,庆源云“或溺于爱,蔽于私”。则可以知闵子之父母昆弟,其相信相爱者,已先于外人,而必无继母忮害之事矣。
朱门弟子,初不用此邪说,而集注所引胡氏之言,亦与黄、辅符同,则辑大全者所引之胡氏,必即云峰而非文定父子可知已。此说与公冶长鸟语事,同一鄙秽。俗儒无心无目而信之,亦可哀矣!
至云“处人伦之常者,孝无可称”,则以天明地察之至德要道,而仅以为穷愁失所者之畸行,其害名教为不小。夫子之称武、周,孟子之推曾子,岂亦有不慈之父母以使得炫其名乎?
二
易言“原始反终,故知死生之说”,“始终”字,自不可作“生死”字看。使云“原生反死,故知死生之说”,则不待辨而自知其不可矣。所以然者,言死生则兼乎气,言始终则但言其理而已。如云气聚而生,散而死,可以聚为始而散为终乎?死生自有定期,方生之日谓之生,正死之日谓之死。但自形气言之,则初生者吾之始也,正死者吾之终也。原始反终而知死生之说,则死生所指有定,而终始所包者广矣。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