、桓,其德又与汤、桓齐等,其未能有相加尚者,无他事焉,但汤、桓好受臣其所教,而齐王不好臣其所受教也。夫以汤王之於伊尹,齐桓之於管仲,则不敢召而见之。管仲,霸者之佐,且犹尚不可召见之,而况我不为管仲者乎?此孟子所以见齐王之召己,是以不往而见也。○注云“东郭氏,齐大夫家也”。○正义曰:东郭者,齐国之东地,号为东郭也。经云“卒之东郭番间之祭”者,则东郭是齐国之东地也。氏者,未详其人。注云“齐大夫家也”,以理测之,孟子之所以吊问者,必齐之贤大夫也。如非大夫之等,孟子亦何由而吊之。○注“孟仲子,孟子之从昆弟,而学於孟子者也”。○正义曰:未详,以理推之,则与孟子同姓,必孟子从昆弟而学於孟子者也。○注“景丑氏,齐大夫”,亦未详其人也。
  陈臻问曰:“前日於齐,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,於宋,馈七十镒而受,於薛,馈五十镒而受。前日之不受是,则今日之受非也。今日之受是,则前日之不受非也。夫子必居一於此矣。”(陈臻,孟子弟子。兼金,好金也,其价兼倍於常者,故谓之兼金。一百,百镒也。古者以一镒为一金,镒是为二十四两。)孟子曰:“皆是也。当在宋也,予将有远行,行者必以赆,辞曰‘馈赆’,予何为不受?(赆,送。行者赠贿之礼也,时人谓之赆。)当在薛也,予有戒心,辞曰‘闻戒’,故为兵馈之,予何为不受?(戒,有戒备不虞之心也。时有恶人欲害孟子,孟子戒备。薛君曰闻有戒,此金可鬻以作兵备,故馈之。我何为不受也?)若於齐,则未有处也。无处而馈之,是货之也。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?”(我在齐时无事,於义未有所处也。义无所处而馈之,是以货财取我,欲使我怀惠也。安有君子而可以货财见取之乎?是其礼当其可也。)
  [疏]“陈臻问曰”至“可以货取乎”。○正义曰:此章指言取与之道,必得其礼,於其可也,虽少不辞,义之无处,兼金不顾也。“陈臻问曰:前日於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”至“必居一於此矣”者,陈臻,孟子弟子也。问孟子,前日於齐王之所而齐王馈赐兼金百镒而不受,於宋国但馈以七十镒而受之,於薛国馈以五十镒而受之,如为前日在齐不受百镒是,则今日之受宋七十镒为非也。如今日之受宋七十镒为是则前日在齐不受一百镒为非也。夫子於此三者之间,必居一於此矣。“孟子曰皆是也”至“而可以货取乎”者,孟子答弟子陈臻,以为此三者之间,受与不受之所皆是也,无有非也。言我在宋之时,以其我将有远行,行者必以有赆,故馈之者乃为之辞曰馈赆,我何为不受?是所以受之也。而不为非也。赆。送行者之贿也。我当在薛之时,我有戒不虞之心,以其时人欲害孟子也,馈之者乃为之辞曰:闻孟子有戒,欲以此金馈之,可为兵备之用也。如此,我何为不受?是所以受之也。若於齐之时,其以无事於我,未有所处於我,未有所处而馈我以金,是以货财见取於我也,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之乎?是所以於齐不受百镒亦为是也。云有处、未有处者,如宋以远行乃以赆为馈,於薛有戒乃以兵为馈,是皆若有处以馈之也。於齐亦无远行,亦无戒备,馈之者亦无以辞处之而馈,於我亦无有辞处而受之故也。○注云“陈臻孟子弟子”至“二十四两”。○正义曰:云弟子者,盖时有所问於孟子者,即知为弟子也。如非弟子,又安得有问於孟子。云二十四两为镒,案《国语》有云:“二十四两为镒,又郑注之文亦然。
  孟子之平陆,谓其大夫曰:“子之持戟之士,一日而三失伍,则去之否乎?”(平陆,齐之邑也。大夫,居邑大夫也。持戟,战士也。一日三失其行伍,则去之否乎?去之,杀之也。戎昭果毅。)曰:“不待三。”(大夫曰:一失之则行罚,不及待三失伍也。)“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。凶年饥岁,子之民老羸转於沟壑、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。”(转,转尸於沟壑也。此则子之失伍也。)曰:“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。”(距心,大夫名。曰:此乃齐王之大政,不肯赈穷,非我所得专为也。)曰:“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,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。求牧与刍而不得,则反诸其人乎?抑亦立而视其死与?”(牧,牧地。以此喻距心不得自专,何不致为臣而去乎?何为立视民之死也?)曰:“此则距心之罪也。”(距心自知以不去位为罪者也。)他日,见於王曰:“王之为都者,臣知五人焉。知其罪者惟孔距心。”为王诵之。王曰:“此则寡人之罪也。”(孔,姓也。为都,治都也。邑有先君之宗庙曰都。诵,言也。为王言所与孔距心语者也。王知本之在己,故受其罪也。)
  [疏]“孟子之平陆”至“寡人之罪也”。正义曰:此章指言人臣以道事君,否则奉身以退。《诗》云“彼君子兮,不素餐兮”,言不尸其禄也。“孟子之平陆,谓其大夫曰:子之持戟之士,一日而三失伍,则去之否乎”者,孟子往齐平陆之邑,谓其邑之大夫曰:子之持戟之战士,一日三次失其行伍,则杀之否乎?“曰:不待三”者,邑大夫答孟子,以为不待三次失行伍也。言一次失行伍则杀之也。“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,凶年饥岁,子之民老羸转於沟壑、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”者,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