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者,《周官》所谓“沟必因水势,防必因地势”二言尽之矣。孔子曰:“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。”

  朱熹曰:“沟洫,田间水道,以正疆界备旱潦者也。”又曰:“沟洫之制见于《周礼》遂人、匠人之职详矣,盖禹既平水患,又治田间之水,使无水旱之灾,所谓‘浚畎浍距川’是也。”

  臣按:井田之制虽不可行,而沟洫之制则不可废,但不可泥其陈迹,必欲一一如古人之制尔。今京畿之地,地势平衍率多污下,一有数日之雨即便淹没,不必霖潦之久辄有害稼之苦,农夫终岁勤苦,盼盼然而望此麦禾以为一年衣食之计、赋役之需,垂成而不得者多矣,良可悯也。北方地经霜雪,不甚惧旱,惟水潦之是惧,十岁之间旱者什一二而潦恒至六七也。为今之计,莫若少仿遂人之制,每郡以境中河水为主(如保定之白沟、真定之滹沱之类),又随地势各为大沟广一丈以上者以达于大河,又各随地势各开小沟广四五尺以上者以达于大沟(大沟地官用钱偿其直,小沟地所近田主偿其直),又各随地势开细沟广二三尺以上者委曲以达于小沟。其大沟则官府为之,小沟则合有田者共为之,细沟则人各自为于其田。每岁二月以后,官府遣人督其开挑,而又时常巡视不使淤塞,如此,则旬月以上之雨下流盈溢或未必得其消涸,若夫旬日之间纵有霖雨,亦不能为害矣。朝廷于此又遣治水之官疏通大河,使无壅滞,又于夹河两岸筑为长堤高一二丈许(如河身二丈,两旁各留二丈许空地以容许),则众沟之水皆有所归不至溢出,而田禾无淹没之苦,生民享收成之利矣。是亦王政之一端也,惟圣明留意,下有司议可否而推行其法于天下。

  魏史起为邺令,引漳水溉邺,民歌之曰:“邺有贤令兮为史公,决漳水兮灌邺旁,终古舄卤兮生稻粱。”

  秦郑国开泾水,自中山抵瓠口为渠,用溉注填阏之水,溉舄卤之地四万余,顷收皆亩一钟。于是关中为沃野,无凶年,名曰“郑国渠”。

  李冰为蜀守,壅河水作堋,穿二江以通舟船,因以灌溉诸郡,于是蜀沃野千里,号为“陆海”。

  汉召信臣为南阳太守,于穰县南造钳卢陂,用广灌溉,岁岁增多至二万顷,人得其利。及后汉杜诗为守,复修其业,时歌之曰:“前有召父,后有杜母。”

  臣按:成周以前井田与沟洫之制并行,旱干则有蓄水之所,霪潦则有泄水之地,当是之时,民无水旱之忧而常获丰登之利,非遇大灾变不至于捐瘠也。自秦以后,井田废而沟洫随之,尚赖有民社之责者因川泽之势而兴灌溉之利,非惟农民赖之,而为国家之益也亦不小矣。世之守令能有兴修水利以为一方无穷之惠者,上之人其尚旌异而显擢之哉。

  宋神宗熙宁元年,遣使察农田水利,中书又言诸州县古迹陂塘异时皆畜水溉田,民利数倍,近岁多所湮废,诏诸路监司访寻州县可兴复水利。

  苏轼曰:“今欲凿空寻访水利,所谓即鹿无虞,岂惟徒劳,必大烦扰。且古陂废堰多为侧近冒耕,岁月既深,已同永业,苟欲兴复必尽追收,又有好讼之党、多怨之人妄言某处可作陂渠,规坏所怨田产,或指人旧物以为官陂,冒佃之讼必倍今日,臣不知朝廷本无事而何苦欲行此哉?”

  臣按:水性就下,遏之则利于旱岁,遇有霖潦则又或至于淹没焉,是其利害亦略相当也。是以善言利者必因其势、顺其宜行其所无事,使其旱则得有所灌、潦则得有所泄,两无害焉,斯之为利。苟利少而害多或两无所利害焉,甚而委邻为壑、利己损人,决不可凿空生事以烦扰乎民,兴起讼端以召不靖之怨也。(以上水利)

  以上论制民之产
 
卷一五

  ▲重民之事

  《舜典》:咨,十有二牧(养民之官),曰食哉惟时。

  朱熹曰:“王政以食为首,农事以时为先,舜言足食之道,惟在于不违农时也。”

  臣按:君之所以治者以民,民之所以生者以食,食之所以足者以农,农之所以耕者以时,人君所以设为州牧以子养乎民,使之得以遂其生。欲遂其生,日食不可阙;欲足其食,农时不可违,此帝舜所以咨牧而必以食为先而勉之以时也。

  帝曰:“弃,黎民阻饥(厄也),汝后稷,播(布也)时百谷。”

  臣按:帝舜于咨四岳求奋事功熙帝载之后,即首命弃以仍其旧职,而后继之敷教明刑之官,则农事在所重而当先可知矣。

  周公作《无逸》曰:君子所其无逸,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,则知小人之依。

  蔡沈曰:“农之依田犹鱼之依水、木之依土,鱼无水则死,木无土则枯,民非稼穑则无以生也。故舜自耕稼以至为帝,禹稷躬稼以有天下,文、武之基起于后稷。四民之事莫劳于稼穑,生民之功莫盛于稼穑,周公发《无逸》之训而首及乎此,有以哉!”

  臣按:人君兢兢然所以居其身于无时暇逸之地者,必先知夫稼穑之艰难也。备尝其艰难之事而后居于逸乐之地,则知小人之所依矣。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