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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大学衍义补-明-邱濬-第476页

伯曰:“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农隙以讲事也,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归而饮至,以数军实、昭文章、明贵贱、辨等列、顺少长、习威仪也。”
杜预曰:“蒐,索择取不孕者;苗,为苗除害也;狝,杀也,以杀为名,顺秋气也;狩,围守也,冬物毕成,获则取之无所择也。四时讲武,三年而大习,出曰治兵谓始治其事,入曰振旅谓礼毕整容而还也,归而饮于庙,以数车徒、器械及所获也。”
林尧叟曰:“昭文章,昭,著也,君大夫士车服、旌旗各有文章。明贵贱,谓田猎之制,贵者先杀,所以明君、大夫、士、庶人之贵贱。辨等列,谓辨上下之等第行列,坐作、进退皆是也。顺少长,出则少者在前,趋敌之义;还则少者在后,殿师之义,皆所谓顺也。”
臣按:成周之世,田猎之礼每年而四举,三年而大举,出而谓之治兵,入而谓之振旅,归而饮至于庙以数军实,然不谓之治田而谓之治兵,不谓之田实而谓之军实,以见蒐、苗、狝、狩之行虽曰以田,实以习战也。若其所谓昭文章、明贵贱、辨等列、顺少长而总结之曰习威仪,则又以见凡其所昭所明、所辨所顺,无非以肄习武事之威仪,使其有威而可畏,有仪而可象焉。后世田猎之礼惟以从禽纵欲为乐而已,无复古人讲武之制,所谓教阅者徒应故事而射之所施、戈之所击、刃之所刺皆无所受之地,所演者皆虚文而无实用也。
僖公二十七年,晋侯始入而教其民,二年欲用之,子犯曰:“民未知义,未安其居。”于是乎出定襄王(周王也),入务利民,民怀生矣,将用之,子犯曰:“民未知信,未宣(明也)其用(未明见用之信)。”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,民易资(以货物易资财)者不求丰焉,明征其辞(明定其辞不贰价也),公曰:“可已乎?”子犯曰:“民未知礼,未生其共(恭敬之心)。”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,作执秩(主爵秩之官)以正其官,民听不惑而后用之,出谷戍(明年楚子使申叔去谷)、释宋围(明年楚子使子玉去宋),一战而霸(明年战于城濮),文之教也(由晋侯以文德教民)。
臣按:晋文公欲用其民以战,而子犯以民未知义与信与礼,故未可用也。文公于是示之义、示之信、示之礼,然后用之,故一战而能成伯功,盖有合乎孔子答樊迟之问,所谓上之所好,礼、义、信之三事也。然圣人所谓好者,中心好之,自然有以致民之敬服用情,而文公则欲民之用而故为是以示之,此王伯所以分也。虽然,文公伯者,尔其用民也尚必有以服其心而后用之焉,后世则驱之而已矣,苟遂吾之所欲,遑恤民之从违。
昭公十四年,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(地名),且抚其民,分贫(贫乏者分与之)振穷(穷用者救振之),长孤幼(孤而幼者长育之),养老疾(老而贫者赡养之),收介特(单身者收录之),救(恤也)灾(天灾)患(人患),宥(宽也)孤寡,赦罪(重罪)戾(轻戾),诘奸慝,举淹滞(有才德而淹滞),礼新(羁旅方新者)叙旧,(勋故)禄勋(有功)合亲(九族之亲),任良物(事也)官(量能授官)。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,亦如之(如然丹)。好(结好)于边疆,息民五年而后用师,礼也。
孔颖达曰:“兵者战器之名,战必令人执兵,即名人以为兵也。简兵,谓料简其强弱,集而简之,且慰抚其人民也。分贫振穷以下,皆抚民之事也。”
臣按:简兵而且抚其民,盖民者兵之所自出也,为民而设兵,兵备而民失其所,孰与养其兵哉?本朝于边地命大臣守备而兼巡抚之任,即此意也。《王制》:有发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。
郑玄曰:“有发,谓有军师发卒。”
孔颖达曰:“国有军旅以发士卒,是司马之事,王则命大司徒教以乘兵车及衣甲之仪容,必司徒者,以司徒主众又主教,故与司马相参也。”
臣按:先儒谓司徒教士则使司马论其材,故出任之为比长、乡大夫、伍长、军将,其材无不宜;司马治军则使司徒教其事,故入以之为比闾族党州乡、伍两卒旅军帅,其事无不治。
《月令》:季秋之月,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戎。
郑玄曰:“教于田猎,因田猎之礼教民以战法也。五戎,谓五兵,弓矢、殳、矛、戈、戟也。”
臣按:先儒谓教田猎继以习五戎,与《车攻》因田猎而选车徒同意,上言教下言习者,我教之故彼习之也。戎器必以五,以兵法五人为伍故也。田猎所以得利,军旅所以效死,人之所欲莫甚于利,所恶莫甚于死,以所恶寓所欲而习焉,先王之深意也,大司马秋狝教治兵,其以是欤。
以上论简阅之教(上)
卷一二七
▲简阅之教(下)
子曰:“善人教民七年,亦可以即(就也)戎(兵也)矣。”
朱熹曰:“教民者,教之孝弟忠信之行、务农讲武之法,民知亲其上、死其长,故可以即戎。”
臣按:先儒谓善人有忠爱恻怛之心,而其教人又尽本末兼该之法,孝弟忠信,本也,务农亦本也,讲武之法,末也,本末兼该且必七年而仅可即戎,兵其可易言哉?呜呼,夫以忠良易直之善人而教夫孝弟忠信之良民,然必七年之久而后可以即戎,未至七年犹未可也,可者仅可而有所未尽之辞,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