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之情、防壅隔之患,于是有肺石、路鼓之设焉。民之穷困者则俾之立肺石之上,使人人得而见焉,见之斯知其为穷矣;民之冤抑者则俾之击路门之鼓,使人人得而闻焉,闻之斯知其为冤矣。肺石设于外朝,大司寇掌之,而听之者朝士也,朝士见有立肺石者则以达司寇,司寇以复诸王;路鼓在寝门之外,大仆主之,而守之者御仆也,御仆闻有击鼓声者则以达大仆,大仆以闻诸王。瑀然其人立于朝着之间无不见者,朝士虽欲不达司寇、司寇虽欲不达诸王,不可也;填然其声鸣诸路寝之中无不闻者,仆御虽欲不闻大仆、大仆虽欲不闻天子,不能也。是以闾阎之幽悉达于殿陛之上,庶之贱咸通乎冕旒之前,民无穷而不达,士无冤而不伸,此和气所以畅达而天地以之而交,治道以之而泰也欤。

  汉明帝时,穷治楚王英谋逆狱者累年,系狱者数千人,其人多引列侯皆所未尝相见者,侍御史寒朗上书言其诬,帝曰:“即如是,何故引之?”对曰:“其人自知所犯不道,故多有虚引,冀以自明。”帝曰:“即如是,何不早奏?”怒捶之,左右方引去,朗曰:“愿一言而死。”曰:“臣考囚在事者,咸共言妖恶大故,臣子所同疾,今出之不如入之,可无后责。是以考一连十,考十连百。及公卿相会陛下问以得失,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,陛下大恩,裁止于身,天下幸甚。及其归舍,口虽不言,而仰屋窃叹,莫不知其冤,无敢为陛下言者。臣今所言,诚死无悔。”帝意解,后二日,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,理出千余人。

  臣按:寒朗所言囚人多引贵显者冀以自明,及出之不如入,可无后责,与夫公卿相会口不言而归仰屋窃叹,非但汉时为然,而后世典狱之吏、执事之臣往往皆然,明主所宜深鉴也。

  唐高宗时,唐临为大理卿,帝常录系囚,前卿所处者多号呼称冤,临所处者独无言,高宗怪问其故,囚曰:“唐卿所处本自无冤。”高宗叹息良久,曰:“治狱者不当如是耶?”

  臣按:前代帝王皆躬自录囚,盖以人命至重故也,虽以高宗之昏制于悍后,犹不废此制。后世一惟法司是信,而有冤者无由得见上而诉之,此狱所以不清,冤气郁而和气为之感伤,有由然也。

  武后时,告密者诱人奴告主以求功赏,窦德妃父孝谌妻庞有奴妄为妖异,恐之,请夜祠祷解,奴因发其事,监察御史薛季昶诬奏以为德妃同祝诅庞氏,当斩其子。希瑊诣侍御史徐有功讼冤,有功上奏论之以为无罪,季昶奏有功阿党恶逆,付法司,法司处有功罪当绞,有功叹曰:“岂我独死,诸人皆不死邪?”既食熟寝,太后召有功,迎谓曰:“卿比按狱,失出何多?”对曰:“失出,人臣之小过;好生,圣人之大德。”由是庞氏得减死。

  臣按:武后虽称好杀,然独容徐有功,后世人主,其臣一拂其意即不知其善矣。有功谓“失出,人臣之小过;好生,圣人之大德”,可为人主断刑之鉴。又曰“岂我独死,诸人皆不死”,可为人臣陷人之戒。

  以上伸冤抑之情

  ▲慎眚灾之赦

  《易解》大象曰:“雷雨作,解。君子以赦过宥罪。”

  程颐曰:“天地解散而成雷雨,故雷雨作而为解也。赦释之,宥宽之。过失则赦之可也,罪恶而赦之则非义也,故宽之而已。君子观雷雨作解之象,体其发育则施恩仁,体其解散则行宽释也。”

  张子清曰:“雷雨交作则为解,雷者天之威,雨者天之泽,威中有泽,刑狱之有赦宥也。有过者赦而不问,有罪者宥而从轻,此君子所以推广天地之仁心也。”

  臣按:“雷雨作,解。君子以赦过宥罪”,盖言《易》卦之象如此尔,人君于人之有过者而赦之,有罪者而宥之,亦犹《易》之有是象也。然过有小大,过失之小者固不必问,若事虽过失而事体所关则大,如失火延烧陵庙、射箭误中亲长之类,其罪有不可释者,原其情则非故也,故因时赦其罪以宥之。宥如“流宥五刑”之宥也,所谓罪者过失而入于罪者耳。若夫大憝极恶之罪,杀人不死则死者何辜?攫财不罪则失者何苦?雷雨作解,岂为如是之人哉?

  《舜典》曰:眚灾肆赦。

  朱熹曰:“眚灾肆赦,言不幸而触罪者则肆而赦之,此法外意也。”

  臣按:此万世言赦罪者之始。夫帝舜之世,所谓赦者,盖因其所犯之罪或出于过误、或出于不幸,非其本心固欲为是事也,而适有如是之罪焉,非特不可以入常刑,则虽流宥金赎亦不可也,故直赦之。盖就一人一事而言耳,非若后世概为一札,并凡天下之罪人不问其过误、故犯一切除之也。

  《吕刑》:五刑之疑有赦,五罚之疑有赦,其审克之。

  孔颖达曰:“五刑之疑有赦,赦从罚也;五罚之疑有赦,赦从过也,过则赦之矣。”蔡沈曰:“疑于刑则质于罚也,疑于罚则质于过而宥免之也。”

  臣按:此所谓有赦者,赦其有疑者耳,非若后世不问有疑无疑一概蠲除之也。

  《周礼》:司刺,一宥曰不识,再宥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