授之,不必俟其秩满也。会试所取苟文理平通者即列在乙榜,不问其愿否,但年三十以上者俱送太学,俾其坐堂半年以上、公堂试中三次者具名送部,仍留在监食廪肆业,遇缺挨次取选,其岁贡到监有愿教职者,免其杂差,三次考中者送选如举人例。如此,既不失朝廷之制,而于程氏之意亦庶乎得之矣。

  程颐看详学制,大概以为学校礼义相先之地,而月使之争,殊非教养之道,请改试为课,有所未至则学官召而教之,更不考定高下,镌解额以去利诱,省繁文以专委任,励行捡以厚风教。

  臣按:前代学制不定,屡下学官看详本朝学规,盖自国初已定,至今遵守不敢有所更易。程颐看详学制,请改试为课,臣窃以为试课两不相妨,逐日使之作课以为常程,每季合试以为激劝,恐不为过,但须如颐所谓召学生当面点抹教其未至,又于其中有违背经旨、立意索隐而为钩棘之语者则面谕之,使其改正。如此,非但可以正其习尚,亦可因之以端其志趣矣。

  程颐曰:“古者八岁入小学,十五入大学,择其才可教者聚之,不肖者复之农亩。盖士农不易业,既入学则不治农,然后士农判。古之仕者自十五入大学,至四十方仕,其间自有二十五年学,又无利可趋,则所志可知,须去趋善,便自此成德。后之人自童稚间已有汲汲趋利之心,何由得向善?故古人必使四十而仕,然后志定。”

  臣按:程氏此言,见得古人教人及其为学志专一而不分,后世一切诱之以利,而学者亦是因利而为学,此人才所以不古若而治道日趋于下也。朱熹曰:“小学教之以事,大学教之以理。”

  臣按:所谓教之以事,如礼乐射御书数及孝弟忠信之类;教之以理,如格物致知所以为忠信孝弟者。

  朱熹《学校议》曰:学校必选实有道德之人使为学官,以来实学之士,裁减解额、舍选滥缪之恩,以塞利诱之涂。盖古之太学主于教人而因以取士,故士来者为义而不为利。

  又曰:古者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其民,由家及国,大小有序,使其民无不入乎其中而受学焉,而其所以教之之具则皆因其天赋之秉彝而为之品节,以开导而劝勉之,使其明诸心、修诸身,行于父子、兄弟、夫妇、朋友之间,而推之以达乎君臣上下、人民事物之际,必无不尽其分焉。及其学之既成,则又兴其贤且能者寘之列位,是以当是之时,理义休明,风俗醇厚,而公卿、大夫、列士之选无不得其人焉。此先王学校之官所以为政事之本、道德之归,而不可以一日废焉者也。至于后世学校之设,虽或不异乎先王之时,然其师之所以教、弟子之所以学则皆忘本逐末、怀利去义而无复先王之意,以故学校之名虽存而其实不举,至于风俗日敝,人材日衰,虽以汉唐之盛隆而无以仿佛乎三代之叔季。

  臣按:朱熹谓“古之大学主于教人而因以取士,故士来者为义而不为利”,臣窃以为仁义未尝不利,士之自学校而升之大学也,或以岁贡,或以科目,或以大臣之子,其所以游太学者,养之饩廪,处之斋舍,临之以师儒朋友,约束之以法制规矩,彼果何所为而来哉?固将以希禄食干爵位以为父母之养、乡里之荣,以行己之所志也,其心未尝无所利,苟无所利,孰肯去乡井、捐亲戚以从事于客游哉?但在上之人所以处置之何如耳。为学莫大于明经,立身莫先于忠孝,有矩范以镇其浮,有资限以抑其躁,有考校以试其进,如是,则凡在学之士彼以利而来,吾以义而教,彼能行吾之义则彼所谓利者从而得矣,则天下之士孰不愿游于吾之学哉?

  朱熹《感兴诗》曰:圣人司教化,黉序育群材。因心有明训,善端得深培。天序既昭陈,人文亦褰开。云何百代下,学绝教养乖。群居竞葩藻,争先冠伦魁。淳风久沦丧,扰扰胡为哉?

  熊刚大曰:“此篇论大学之教。盖道者文之本,文者道之末,古人于其本者加意,故设学教育惟以天理人伦为重,文艺之间特余力游意云耳。后世于其末者用功,故设学教育惟以文词葩藻为尚,天理人伦曾不讲明,此朱子所以深叹也。”

  朱熹《大学章句序》曰:盖自天降生民,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,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,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。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,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,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,此伏羲、神农、黄帝、尧、舜所以继天立极,而司徒之职、典乐之官所由设也。三代之隆,其法浸备,然后王宫、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。人生八岁,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,而教之以洒扫、应对、进退之节,礼乐射御书数之文,及其十有五年,则自天子之元子、众子以至公、卿、大夫、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,而教之以穷理正心、修己治人之道,此又学校之教大小之节所以分也。夫以学校之设其广如此,教之之术其次第节目之详又如此,而其所以为教则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余,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伦之外,是以当世之人无不学,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、职分之所当为,而各俯焉以尽其力,此古昔盛时所以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