止於此,著其切要者耳。其郊廟、群祀則具於祭祀,藉田則具於農事,養老、視學則具於學校,鄉飲酒禮則具於“郡國之禮”,大閱之禮則具於“嚴武備”。
卷四八
▲郡国之礼
《周礼》:州长(二十五百家为一州)各掌其州之教,治政令之法(则也)。正月(建子之月)之吉,各属(合也)其州之民而读法,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,以纠其过恶而戒之。若以岁时祭祀州社,则属其民而读法,亦如之。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,正岁(建寅之月)则读教法如初。
党正(五百家为一党)各掌其党之政令、教治,及四时之孟月吉日,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。春秋祭絪(谓祭水旱之类),亦如之。
族师(百家为族)各掌其族之戒令、政事,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。闾胥(二十五家为闾)各掌其闾之征令,聚众庶既比则读法。
朱熹曰:“《周礼》属民读法,今有司能一岁三四举行之,其于风化不为无助。”
臣按:成周盛时制为教治、政令之法,既已行之于朝廷、国都,而又推之于州、党、族、闾焉。二千五百家为州,州有长;五百家为党,党有正;百家为族,族有师;二十五家为闾,闾有胥,皆以岁时属其民而读邦法。每岁之常,州长则以正月及正岁,是一岁而再读也;党正则以四时之孟月,是一岁而四读也;族师则每月而一举行焉,是一岁而十二读也。他如州长之祭祀州社,党正之春秋祭騑,族师之春秋祭酺,其非时而读法者又不止一也。是以当时之民耳目之所闻见者,莫非先王之教典、朝廷之政治、官府之禁令,是其出作入息皆在乎礼法之中,出口入耳无非劝戒之语,欲为善而知所劝,欲为恶而有所惩,此所以比屋可封而乡无不善之俗,而世多良材也欤。我圣祖作为教民榜文颁布天下闾里,御制《大诰》三编颁布天下学校,盖即《周官》所谓教治、政令之法也。
乡师之职,正岁稽其乡器(考其良窳),比(五家为比)共(平声,下同)吉凶二服,闾(二十五家)共祭器,族(百家)共丧器,党(五百家)共射器,州(二千五百家)共宾器,乡(万二千五百家)共吉凶礼乐之器。
郑玄曰:“吉服者祭服也,凶服者吊服也,比长主集为之;祭器者簠、簋、鼎、俎之属,闾胥主集为之;丧器者素俎、揭豆之属,族师主集为之:此三者民所以相共也。射器者弓矢、福中之属,党正主集为之;宾器者尊俎、笙瑟之属,州长主集为之;吉器若闾之祭器也、凶器若族之丧器也、礼乐之器若州长宾射之器。乡大夫集此四者,为州、党、族、闾有故而不共也。此乡器者旁使相共,则民无废事,上下相补,则礼行而教成矣。”
臣按:成周盛时以礼乐为治,而行礼乐者必有器具,非特朝廷之上为然,而凡比、闾、族、党之间皆有其器以为行礼之具。当世之民,耳闻而目见无非礼乐之事,此所以比屋可封而成粹美之俗也。后世非独民不识礼乐,而名为士大夫者亦惟口诵其言而不知其所以为礼乐之器具何如也,风俗之不如古,又何怪哉?(以上读法供器)
《礼记》曰:乡饮酒之义,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,入三揖而后至阶,三让而后升,所以致尊让也。盥洗扬觯,所以致洁也。拜至、拜洗、拜受、拜送、拜既,所以致敬也。尊让洁敬也者,君子之所以相接也。君子尊让则不争,洁敬则不慢,不慢不争则远于斗辨矣,不斗辨则无暴乱之祸矣。
吕大临曰:“乡饮酒者,乡人以时会聚饮酒之礼也。因饮酒而射,则谓之乡射。郑氏谓三年大比,兴贤者、能者,乡老及乡大夫率其吏与其众以礼宾之,则是礼也三年乃一行,诸侯之卿大夫贡士于其君盖亦如此。党正每岁国索鬼神而祭祀,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,则党正因蜡饮酒亦此礼。”
臣按:先儒谓乡饮有四,一则三年宾兴贤能,二则乡大夫饮国中贤者,三则州长习射,四则党正蜡祭,今世所行者惟存一乡大夫饮国中贤者尔,他如所谓州长习射、党正蜡祭世不复讲,而三年宾兴贤能,其宴会虽谓为鹿鸣,而亦不以乡饮为名焉。夫乡饮之名始于成周,汉、唐以来亦间行之,然无定制。我太祖皇帝得国之初,即诏天下府、州、县每岁再行,永为定制。伏读御制《大诰》有云:“乡饮酒礼不过申明古先哲王教令而已,所以乡饮酒礼,叙长幼、论贤良、别奸顽、异罪人。其坐席间,年高有德者居于上,高年淳笃者并之,以次序齿而列。其有曾违条犯法之人列于外坐,同类者成席,不许干于良善之席。主者若不分别,致使贵贱混淆,察知或坐中人发觉,主者坐以违制。奸顽不由其主,紊乱正席,全家移出化外。呜呼!斯礼古先哲王之制,妥良民于宇内,亘古至今。兴者,乡里安、邻里和、长幼序,无穷之乐。”大哉,王言所谓“从者昌,否者亡”,其垂世警俗之意深矣。传曰“礼之教化也微,其止邪于未形,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”,其此意欤。
故圣人制之以道,乡人、士君子尊于房户之间,宾主共之也;尊有玄酒(以水为之),贵其质也;羞出自东房,主人共之也;洗当东荣,主人之所以自洁而以事宾也。
郑玄曰:“乡人谓乡大夫也,士谓州长、党正也,君子谓乡大夫也。尊于房户之间宾主共之者,设酒尊于东房之西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