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丝竹之音、干戚羽旄之舞,以为乐在是矣,而不知其所以有清浊、高下之变而合宫、商、角、征、羽之调者,其本元之所自则由乎人心之感物而然也。
凡音者,生人心者也。情动于中,故形于声,声成文谓之音。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,其政和;乱世之音怨以怒,其政乖;亡国之音哀以思,其民困,声音之道与政通矣。
陈澔曰:“此言音生于人心之感,而人心哀乐之感由于政治之得失,此所以慎其所以感之者也。治世政事和谐,故形于声音者安以乐;乱世政事乖戾,故形于声音者怨以怒;将亡之国其民困苦,故形于声音者哀以思,此声音所以与政通也。”
宫为君,商为臣,角为民,征为事,羽为物,五者不乱则无怗珣(憋败)之音矣。
刘彝曰:“宫属土,弦用八十一丝为最多而声至浊,于五声独尊,故为君象;商属金,弦用七十二丝,声次浊,故次于君而为臣象;角属木,弦用六十四丝,声半清半浊,居五声之中,故次于臣而为民象;征属火,弦用五十六丝,其声清,有民而后有事,故为事象;羽属水,弦用四十八丝,为最少而声至清,有事而后用物,故为物象,此其大小之次也。五声固本于黄钟为宫,然还相为宫则其余十一律皆可为宫,宫必为君而不可下于臣,商必为臣而不可上于君,角民、征事、羽物皆以次降杀,其有臣过君、民过臣、事过民、物过事者,则不用正声而以半声应之,此八音所以克谐而无相夺伦也。然声音之道与政相通,必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五者各得其理而不乱,则声音和谐而无怗珣也。”
臣按: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五者该尽天下之理,一乐之作而万理无不该尽,先王作乐,以一声寓一理,于其声之高下而验其理之得失,觉其有失则乘除抑扬以应之,使之必得其平,协比和谐无相凌夺,然后反求于吾之政治。宫音有失则求之于君,商音有失则求之于臣,以至角、征、羽之失而求之民、事、物者皆然,如此,则乐音与政事常相流通,则凡一世之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皆止其所而天下和平矣。前代之人如万宝常、张文收皆能以音乐而知时政之得失,非虚语也。
郑卫之音,乱世之音也,比于慢矣;桑间、濮上(皆卫地)之音,亡国之音也,其政散其民流,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。
司马迁曰:“卫灵公适晋,舍濮上,夜闻琴声,召师涓听而写之,至晋命涓为平公奏之,师旷曰:‘此师延靡靡之声,武王伐纣,师延投濮水死,故闻此声必于濮水之上也。’”
臣按:声音之道与政相通,古之善观人国者不观其政治而观其声音,其音安以乐者其政必和,其音怨以怒者其政必乖,其音哀以思者其民必困,政之和者治国也,政之乖者乱国也,民之困者将亡之国也。国之将亡,其政必散,其民必流,政散则诬罔其上,罔上则民无诚心矣,民流则肆行其私,行私则无公心矣,如此行之不已,则靡靡之乐所由作焉。是以自古人君必致谨于礼乐刑政之施,以为感化斯人之本,恒使吾之政咸和而不乖、吾之民咸安而不困,采民之歌诗、顺民之情性,协比以成文,播奏以为乐,使天下之人闻吾之声者知吾之德、聆吾之音者感吾之治、审吾之乐者得吾之政。
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,乐者通伦理者也,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,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,唯君子为能知乐,是故审声以知音、审音以知乐、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。
方悫曰:“凡耳有所闻者皆能知声,心有所识者则能知音,道有所通者乃能知乐。若瓠巴鼓瑟游鱼出听、伯牙鼓琴六马仰秣,此禽兽之知声者也;魏文侯好郑卫之音、齐宣王好世俗之乐,此众庶之知音者也;若孔子在齐之所闻、季札聘鲁之所观,此君子之知乐者也。”
臣按:三代而上本人心以为治,其政治寓于声乐之中,故审其声乐即知其政治之所以然。三代而下一切从事于簿书、期会,刑罚、兵戎之末,所谓乐者特用以行礼耳,不本于人心、不协于律吕,人之气不复关于天,君之政不复寓于乐,故流为苟简之治而无复文明之化者,此也。
是故先王本之情性,稽之度数,制之礼义,合生气之和,道五常之行,使之阳而不散,阴而不密,刚气不怒,桑气不慑,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,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。
臣按:圣人作乐必本于人之性情,性之未发者中也,发为情而中节者和也,而又稽考于天然自有之度、物理自然之数,或长或短、曰多曰少皆必合于古昔之制焉。然乐之作也必与礼俱,而礼则各有所宜,又必裁制于礼之义焉。律阳而吕阴,必使其协比谐和,则生气之在天者,阳之气不至于散泄、阴之气不至于秘密矣;仁、礼、义、智、信在人为常行,必使其道达流通,则常德之在人者,刚之气不至于忿怒、柔之气不至于怯慑。如此,则天地之阴阳、人心之刚柔,四者各得其中而和畅焉,交畅于中而发形于外,于是宫君、商臣、角民、征事、羽物各安其位而不相夺伦矣。
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,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;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,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。倡和有应,回邪曲直各归其分而万物之理各以类相动也。
郑玄曰:“奸声、正声感人是倡也,而逆气、顺气应之是和也。回谓乖违,邪谓邪僻,及曲之与直各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