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于文无不考;守欲其要,故其动必以礼。如此,则可以不背于道矣。”
臣按:博文、约礼,孔门传授之要道。孔子既以是为教,颜子受以为学,亦曰夫子博我以文、约我以礼。古之圣贤未用则以是礼而为学,既用则以是礼而为治,大哉礼乎,所以为天地立心者在是,为生民立命者在是。后世舍礼以为学,故其学流于异端;舍礼以为治,故其治杂于伯道。
子曰:“恭而无礼则劳,慎而无礼则葸(畏惧貌),勇而无礼则乱,直而无礼则绞(急切也)。”朱熹曰:“无礼则无节文,故有四者之弊。”
张栻曰:“恭、慎、勇、直皆善道也,然无礼以主之,则过其节而有弊,反害之也。盖礼者存乎人心,有节而不可过者也。夫恭而无礼则自为罢(音疲)劳,慎而无礼则徒为畏惧,勇而无礼则流于陵犯,直而无礼则伤于讦切,其弊如此,岂所贵于恭、慎、勇、直哉?盖有礼以节之则莫非天理之本然,无礼以节之则亦人为之私而已,是故君子以约诸己为贵也。”
臣按:此章之旨,张栻之言尽之矣。
子曰:“麻冕(缁布冠),礼也,今也纯(丝也),俭(谓省约),吾从众。拜下礼也,今拜乎上,泰也,虽违众,吾从下。”
朱熹曰:“缁布冠以三十升布为之,升八十缕则其经二千四百缕矣,细密难成,不如用丝之省约。臣与君行礼当拜于堂下,君辞之乃升成拜。泰,骄慢也。”
臣按:此章之旨,程氏所谓“君子处世,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,害于义则不可从也”,其言可谓约而尽矣。大抵义之一言处事之权衡也,凡百天下之事,有可以增损、从违者,一皆准以此例而推其余。
《孟子》:任人(任国名)有问屋庐子(孟子弟子)曰:“礼与食孰重?”曰:“礼重。”“色与礼孰重(任人复问)?”曰:“礼重。”曰:“以礼食则饥而死,不以礼食则得食,必以礼乎?亲迎则不得妻,不亲迎则得妻,必亲迎乎?”屋庐子不能对,明日之邹以告孟子,孟子曰:“于答是也何有(不难也),不揣其本(谓下)而齐其末(谓上),方寸之木(至卑,喻食、色)可使高于岑楼(楼之高锐似山岑者,喻礼)。金重于羽者,岂谓一钩(带钩)金与一舆羽之谓哉?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,奚翅食重;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,奚翅色重。往应之曰:‘紾(戾也)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,不紾则不得食,则将紾之乎?逾东家墙而搂(牵也)其处子则得妻,不搂则不得妻,则将搂之乎?’”
朱熹曰:“方寸之木至卑,喻食、色;岑楼至高,喻礼。若不取其下之平而升寸木于岑楼之上,则寸木反高、岑楼反卑矣。金本重而带钩小,故轻,喻礼有轻于食、色者;羽本轻而一舆多,故重,喻食色有重于礼者。礼食、亲迎,礼之轻者也;饥而死以灭其性,不得妻而废人伦,食、色之重者也。奚翅犹言何但,言其相去悬绝,不但有轻重之差而已。紾兄之臂而夺之食,搂处子而得妻,此二者礼与食、色皆其重者,而以之相较则礼为尤重也。此章言义理、事物其轻重固有大分,然于其中又各自有轻重之别,圣贤于此错综斟酌,毫发不差,固不肯枉尺而直寻,亦未尝胶柱而调瑟,所以断之一视于理之当然而已矣。”
臣按:此章先儒有言饮食、男女人之大欲存焉,礼则天理所以防闲人欲者也。礼本重,食、色本轻,固自有大分也,然亦不可拘拘于礼文之微者,又当随时随事而酌其中焉。
《荀子》曰: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,求而无度量、分界则不能不争,争则乱,乱则穷,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、给人之求,使欲必不穷于物,物必不屈于欲,两者相待而长也。
礼者,人道之极也。
凡礼,事生饰欢也,送死饰哀也,师旅饰威也,是百王之所同、古今之所一也。
真德秀曰:“《荀子》书有《礼论》,其论礼之本末甚备,至其论性则以礼为圣人之伪,岂不缪哉?”
臣按:荀况《礼论》其最纯者止此数言,其余固若亦有可取者,但其意既以礼为伪,则庄周谓所言之韪而亦不免于非荀卿之论礼是也。臣恐后世人主或有取于其言,而小人之无忌惮者或因之以进说,故于论礼之末剟其可取者以献,使知其所谓伪者乃人之伪,非礼之伪也。礼者敬而已矣,敬岂可以伪为哉?
程颐曰:“学礼者考文必求先王之意,得意乃可以沿革。礼之本出于民之情,圣人因而道之耳;礼之器出于民之俗,圣人因而节文之耳。圣人复出,必因今之衣服、器用而为之节文,其所谓贵本而亲用者亦在时王斟酌损益之耳。”又曰:“行礼不可全泥古,须当视时之风气自不同,故所处不得不与古异。”
张载曰:“礼者理也,知理则能制礼,礼文残阙,须是先求得礼之意,然后观礼合此理者即是圣人之制,不合者即是诸儒添入,可以去取。今学者所以宜先观礼者类聚一处,他日得理以意参校。”又曰:“礼但去其不可者,其他取力能为之者。大凡礼不可大段骇俗,不知者以为怪且难之,甚者至于怒之疾之,故礼亦当有渐。”
朱熹曰:“礼时为大,古礼如此零碎繁冗,今岂可行?亦且得随时裁损耳。孔子从先进,恐亦有此意。或以礼之所以亡,正以其太繁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