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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大学衍义补-明-邱濬-第15页

民至众,人各有意欲行其私,而善为治者乃能总摄而整齐之,使之各循其理而莫敢不如吾志之所欲者,则以先有纲纪以持之于上也。何谓纲纪?辨贤否以定上下之分,核功罪以公赏罚之施也。然纲纪之所以振,则以宰执秉持而不敢失、台谏补察而无所私,人主又以其大公至正之心恭己于上而照临之,是以贤者必上、不肖者必下,有功者必赏、有罪者必刑,而万事之统无所阙也。纪纲既正,则天下之人各自矜奋,更相劝勉以去恶而从善,盖不待黜陟、赏罚一一加于其身而礼义之风、廉耻之俗已丕变矣。惟至公之道不行于上,是以宰执、台谏有不得人,黜陟、刑赏多出私意,而天下之俗遂至于靡然,不知名节行检之可贵,而惟阿谀软熟、奔竞交结之为务,一有端言正色于其间,则群讥众排必使无所容于斯世而后已。苟非断自圣志、洒濯其心而有以大警敕之,使小大之臣各举其职以明黜陟、以信刑赏,则何以振已颓之纲纪哉?”
又曰:“人君为治之本在乎正心术以立纪纲。所谓纲者犹网之有纲也,所谓纪者犹丝之有纪也(朱子此解纪字与《诗集传》诚不同),网无纲则不能以自张,丝无纪则不能以自理。故一家则有一家之纲纪,一国则有一国之纲纪,若乃乡总于县,县总于州,州总于诸路,诸路总于台省,台省总于宰相,而宰相兼统众职,以与天子相可否而出政令,此则天下之纲纪也。然而纲纪不能以自立,必人主之心术公平正大,无偏党反侧之私,然后纲纪有所系而立;君心不能以自正,必亲贤臣、远小人,讲明义理之归,闭塞私邪之路,然后乃可得而正也。”
又曰:“一二近习之臣,上则蛊惑陛下之心志,使其不信先王之大道而悦于功利之卑说,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甗之鄙态;下则招集士大夫之嗜利无耻者,文武汇分各入其门,所喜则阴为引援、擢寘清显,所恶则密行訾毁、公肆挤排。交通货赂,所盗者皆陛下之财;命卿置将,所窃者皆陛下之柄。宰相、师保、宾友、谏诤之臣或反出入其门墙、承望其风旨,势成威立,中外靡然向之,使陛下之号令、黜陟不复出于朝廷而出于此一二人之门,名为陛下之独断,而实此一二人者阴执其柄,盖其所坏非独坏陛下之纪纲而已,乃并与陛下所以立纲纪者而坏之焉。”
臣按:自古儒臣论为治之纲纪,莫切于唐韩愈、宋朱熹,而熹之所以告其君者尤为切至焉。伏望明主留神省察,奋发刚断,一正宸心,斥远奸邪,建立纲纪以幸四海困穷之民,如熹之所以望其君者,臣尤不胜大愿。
以上正纲纪之常
▲定名分之等
《易履》大象曰:上天下泽,履。君子以辩上下、定民志。
程颐曰:“天在上、泽在下,天下之正理也,人之所履当如是。君子观《履》之象以辩别上下之分,以定其民志,夫上下之分明然后民志有定,民志定然后可以言治,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。古之时公、卿、大夫而下,位各称其德,终身居之得其分也。位未称德则君举而进之士,修其学,学至而君求之,皆非有预于己也。农、工、商、贾勤其事而所享有限,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。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荣,农工商贾日志于富侈,亿兆之心交骛于利,天下纷然,如之何其可一也?欲其不乱难矣,此由上下无定志也。君子观《履》之象而分辩上下,使各当其分以定民之心志也。”
《书说命》曰:明王奉若天道,建邦(建诸侯之邦于外)设都(设天子之都于内),树后王(天子)君公(诸侯),承以大夫师长。
臣按:名分之等乃天下自然之理,高卑有不易之位,上下有一定之分,皆非人力私意之所为者也。观《易》之辩上下、定民志法乎上天下泽自然之象,《书》之树后王君公、承以大夫师长由于明王奉顺上天之道,是则尊之临卑、下之奉上,一惟法天地自然之数、顺天道自然之常而已。彼负其强乃欲以卑而逆尊,恃其贵乃欲以上而陵下,皆逆天道而不知上天下泽之理者也。
《礼记大传》曰:名著而男女有别。又曰:名者,人治之大者也,可无慎乎?
臣按:所谓名者非止于位分之谓,凡有所称呼者皆名也;所谓分者非止于等级之谓,凡有所分别者皆分也。是以不但朝廷之上、位署之间有之,则凡一家之内、亲属之中皆有所谓名与分焉。名分之在人家者尤严于男女之际,妇人尊卑大小本无定位,随其夫以为尊卑大小,其名分显著灼然知其为尊为卑、为昭为穆,以之定昏姻、别内外而淫乱贼逆之祸不作矣。此名所以为人治之大,而不可不慎者也。
《论语》:子路(孔子弟子,姓仲,名由)曰:“卫君(卫国之君,名辄)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”子曰:“必也正名乎。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事不成,事不成则礼乐不兴,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,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。”
谢良佐曰:“正名虽为卫君而言,然为政之道皆当以此为先。”
臣按:卫辄不父其父而祢其祖,父子之名实紊矣,故孔子为政必以正名为先焉。然凡事皆有名,非特父子为然也。盖有实斯有名,名者实之宾也,名既不正,则凡见于言论之际、称谓之间皆有所疑惑窒碍,非徒不可行,且不可言,播告之修必有所回护,条教之布必有所妨碍,彼或执词以致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