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为同次,误。
③杨云:「云中守」,加词,在同次,「魏尚」当在本次。 今案:马氏之所以说「魏尚」是同次,乃是根据他给「同次」所下的定义,他在本节开头说:‘凡名、代诸字,所指同而先后并置者,在先者曰前次,后者曰同次。‘这种定义,有时不甚妥。杨氏批评是对的。
④杨云:迭句与同次无涉,此等例句当移入句论内。
【3.4.2】同次之例有二。
一,用如表词者,其式六:
【3.4.2.1】一,凡静字用为表词者,亦在此例,盖与所表者同也。①
[279]史屈贾传:其文约,其辞微,其志洁,其行廉。——所有「约」「微」「洁」「廉」四静字,各表其起词而与之同次焉。
[280]又大宛传:得乌孙马好,名曰天马。——「好」者,「马」之表词。
[281]左文二:吾见新鬼大,故鬼小。——「大」「小」者,「新故鬼」之表词。
[282]史萧相国世家:故秦东陵侯,秦破,为布衣,贫,种瓜于长安城东,瓜美。——「贫」以言「东陵侯」,「美」言「瓜」,皆与同次。
[283]庄齐物论:故为是举莛与改楹,厉与西施,恢恑憰怪,道通为一。——「道通为一」者,犹云「道则通所举者之为一」也。故「一」者表所举者之相同,隐与所举者为同次。
[284]孟离下:晋之乘,楚之梼杌,鲁之春秋,一也。——「一也」者,表三史之相同也。
[285]汉张敞传:今太后资质淑美,慈爱宽仁,诸侯莫不闻。——一切静字以赞「太后」,皆同次。
[286]韩原毁:古之君子,其责己也重以周,其待人也轻以约。——「重以周」以言古君子之「责己」;「轻以约」以言其「待人」,皆为表词,而各与起词同次。
[287]韩盛山十二诗序:人谓韦侯美士,考功显曹,盛山僻郡。——「美士」表「韦侯」,「显曹」表「考功」,「僻郡」表「盛山」,皆与同次。此则以名字为表词矣。
①杨云:马氏前云:‘「次」者,名、代诸字于读句读中应处之位也。’则「次」之属于名、代甚明。马氏此条下皆举静字作表词之例,绝不举名、代作表词之例,非是。盖静字本无次也。 今案:杨说是,唯[287]是名字作表词之例。
【3.4.2.2】二,凡注解之句,概以「也」字为煞者,其表词或为名字,或为一读,而其次必同乎起词。盖注解者,所以决起、表两词之为一也。
[288]庄逍遥游:南冥者,天池也,齐谐者,志怪者也。——犹云「南冥即天池之地,齐谐即志怪之书。」故「天池」与「南冥」同次,「志怪」与「齐谐」同次。
[289]礼大学:如切如磋者,道学也……云云。——此皆注解之文,所注者必与所解者同次。①
而公榖二传,往往以问答之读为注解。夫所答必大应其所问,故答者必与问者同次。学者可检阅之。
①杨云:当云「志怪者」与「齐谐」同次。
【3.4.2.3】三,凡「封」「拜」「传」「称」诸动字后,概加「为」「是」诸字,而后或用名字或用静字为表词,则其表词必有与为同次者。
[290]史陆贾传:陆生卒拜尉他为南越王。——「拜」字后 「南越王」与「尉他」同次,此与前两节同义。盖所间「为」字,即用以决前后两词之为一也。
[291]又李将军列传:后 广转为边郡太守。——「边郡太守」与「广」同次。
[292]又汲郑列传:乃召拜黯为淮阳太守。——「淮阳太守」与「黯」同次。
[293]汉霍光传:时年十余岁,任光为郎。——「郎」与「光」同次。
[294]韩乌氏庙碑:壬辰,诏用乌公为银青光禄大夫,河阳军节度使,兼御使大夫,封张掖郡开国公。——「为」字后一切官名,与「乌公」同次。
[295]又记宜城驿:驿东北有井,传是昭王井。——「是」字后「昭王井」与上「井」字同次。凡「传」「述」「称」「谓」诸动字后用「为」字者,率皆如此。
[296]左僖二十八: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策命晋侯为侯伯。——「侯伯」与「晋侯」同次。
[297]庄知北游:臭腐复化为神奇,神奇复化为臭腐。——「神奇」与「臭腐」并为同次。
[298]史叔孙通列传:夫天下合为一家。——凡「化」「合」诸动字后有「为」字者视此。
【3.4.2.4】四,史籍中往往用「以为」二字。「以为」有两解:一作谓辞者,①则「以为」二字必联用,一作以此为彼者,则「以为」二字可拆用,而「为」字先后两语必同次。
[299]礼文王世子:武王对曰:‘梦帝与我九龄。’文王曰:‘女以为何也?’——此「以为」,谓辞也,犹云「女谓何如」也,非此例也。
[300]晋语:晋国有难,而无以尹铎为少,无以晋阳为远,必以为归。——「少」「远」皆静字,各与「尹铎」「晋阳」同次。「必以为归」者,犹云「必以晋阳为所归之地」,「归」与「晋阳」同次。
[301]燕策:不量轻弱,而欲以齐为事。——「事」与「齐」字同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