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以此而度之,诚知足下出羣拔萃,无谓仆何从而得之也!——所引「以此」两字,亦未倒置。
[319]礼大学有云:此以没世不忘也。——是「此」为「以」字所司而先之者。不知此句暗函「所」字,犹云「此所以没世不忘也」,已见代字篇矣。②
○1「此」在「众」前,居偏次,非「以」之司词。
○2此指【2.1.3】节。[二?21]例与此[319]例重。
【7.3.5】「以」司「所」字,则必后焉。
[320]孟滕上:学则三代共之,皆所以明人伦也。——「所」指上文「学」字,「以」字司之而后焉。
[321]又尽下:人病舍其田而耘人之田,所求于人者重而所以自任者轻。——「所以」同上,「所」指「者」字。
[322]史李斯列传:所以饰后宫,充下陈,娱心意,说耳目者,必出于秦然后可。
[323]左襄四:鹿呜,君所以嘉寡君也,敢不拜嘉!;四牡,君所以劳使臣也,敢不重拜!
[324]燕策: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,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,故敢以书对。
[325]史平准书赞:汤武承弊易变,使民不倦,各兢兢兢所以为治。——诸句内「所以」两字,皆「以」后于「所」,此书中最习用者。
【7.3.6】后名字者不常。
[326]孟离下:其有不合者,仰而思之,夜以继日。——犹云「以夜继日」也。「以」司「夜」字,今反后焉。
[327]左僖十五:且晋人戚忧以重我,天地以要我。——犹云「且晋人以戚忧重我,以天地要我」也。「戚忧」「天地」两双名,各为「以」之司词,而「以」字位其后焉。
[328]又成九:仁以接事,信以守之,忠以成之,敏以行之,事虽大必济。——诸排句犹云「以仁接事,以信守之,以忠成之,以敏行之」也。此种句法,亦最习见。
[329]论语卫灵公:礼以行之,孙以出之,信以成之,君子哉!——正与此同。
[330]又僖十五:若晋君朝以入,则婢子夕以死;夕以入,则朝以死。——犹云「以朝入」「以夕死」也。余同。
[331]孟滕下:曰‘是何伤哉?彼身织履,妻辟纑以易之也。’——犹云「彼以身织之履妻辟之纑易之」也。「身织履」「妻辟纑」,两读而用如名者也。
[332]左隐三:若以大夫之灵,得保首领以没,先君若问与夷,其将何辞以对?——犹云「其将以何辞对」也。诸所引,皆「以」后司词之证。
[333]左传昭公十三年云:我之不共,鲁故之以。——杜注云:‘不共晋贡,以鲁故也。’倒文也,见「之」字篇。①
○1此指【7.1.4.3】节。
【7.3.7】两静字义可分者,参「以」字以联之。
[334]礼乐记: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,其政和。乱世之音怨以怒,其政乖。亡国之音哀以思,其民困。——「安」「乐」两静字,参「以」字以联之,犹「安而乐」也。余同。见静字篇。①
[335]大戴礼曾子制言:富又苟,不如贫以誉,生以辱,不如死以荣。——同上。所引「以」字,前后间有动字,而亦视同静字者,为其言已然之境也。
[336]礼聘义:温润而泽,仁也;缜密以栗,知也。——「以」「而」两字互用之证,故用义必同也。
[337]荀子议兵:故制号政令,欲严以威;庆赏刑罚,欲必以信;处舍收臧,欲周以固;从举进退,欲安以重,欲疾以速;窥敌观变,欲潜以深,欲伍以参;遇敌决战,必道吾所明,无道吾所疑,夫是之谓六术。——诸用两静字,皆联以「以」字。
[338]韩送郑尚书序:蛮夷悍轻,易怨以变。——同上。
[339]晋语:狐偃,其舅也,而惠以有谋。赵衰,其先君之戎御赵夙之弟也,而文以忠贞。贾佗,公族也,而多识以恭敬。
[340]公庄二十四:戎众以无义。——曰「有谋」,曰「多识」,曰「无义」,皆可视同静字,故「以」字联之。
○1此指【4.2.6】节,彼处引例与此多有重复,并云:‘一用「而」,一用「以」,则「以」「而」两字可通用之明证。’但「而」是连字,这种用法的「以」是连字还是介字,马氏无说明。
【7.3.8】「以为」二字,或省「为」字,而单用「以」字者焉。
[341]左昭二十五:公以告臧孙,臧孙以难;告郈孙,郈孙以可劝。——「以难」者,犹云「以为难」也。其所「以」者,即上文逐季氏也。释文曰:‘「郈孙以可」绝句,「劝」,劝公逐季氏也。’犹云「郈孙以逐季氏为可而劝之」也。「难」「可」两字皆静字而为表词者。又有以「以」字解作「谓」字者,文义虽同,而以释字法,则强合矣。
[342]齐策:臣之妻私臣,臣之妾畏公,臣之客欲有求于臣,皆以美于徐公。——犹云「皆以为美于徐公」也。「美」亦表词。
[343]史张释之列传:陛下以绛侯周勃何如人也?
[344]又萧相国世家:高祖以萧何功最盛。——犹云「以绛侯周勃为何如人」也,「以萧何功为最盛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