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成二年】重器備。【註】重,猶多也。【釋文】直恭切。 又累也。【詩小雅】無思不憂,祇自重兮。【箋】重,猶累也。【釋文】直龍切,又直用切。 又【爾雅釋天】太歲在辛曰重光。【釋文】直龍切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僖三十一年】臧文仲往宿於重館。【註】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。【釋文】直龍切。 又車名。【詩衞風】猗重較兮。【傳】重較,卿士之車。【釋文】直恭切。 又屋承霤也。【禮檀弓】池視重霤。【疏】重霤,屋承霤也,以木爲之。【釋文】直容切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襄十七年】衞孫蒯田于曹隧,飮馬于重丘。【註】重丘,曹邑。 又人名。【書呂□】乃命重黎。【傳】重卽羲,黎卽和。【釋文】直龍切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重黎之後,明有重省。 又神所依也。【禮檀弓】重主道也。【註】始死未作主,以重主其神也。重旣虞而埋之,乃復作主。【疏】言始死作重,猶若吉祭本主之道。主者,吉祭,所以依神。在喪重亦所以依神,故云重主道也。 又【正韻】徒紅切,音同。與穜同。穀名。 又與童同。【禮檀弓】與其鄰重汪踦往,皆死焉。【註】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。【釋文】重,音同。 又【正韻】之仲切,音衆。【前漢匈奴傳】不如重酪之便美。【註】重,乳汁也。本作潼。 又【韻補】叶直良切,音長。【道藏歌】神暢感寂庭,默思徹九重。靈歌理冥運,百和結朱章。

考證:〔【禮緇衣】臣儀□不重辭。〕 謹照原文□改行。"

釠 【備考】【戌集】【金字部】 釠 【龍龕】俗亂字。

野 【酉集下】【里字部】 野 〔古文〕埜□【唐韻】羊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以者切,□音也。【說文】郊外也。【易同人】同人于野,亨。【疏】野,是廣遠之處。【詩魯頌】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【傳】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 又【周禮地官遂人】掌邦之野。【註】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 又【周禮秋官】縣士掌野。【註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 又【韻會】朴野。【論語】質勝文則野。【禮檀弓】故騷騷爾則野。【疏】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 又官名。【左傳昭十八年】使野司□各保其徵。【註】野司□,縣士也。【禮月令】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【註】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 又地名。【書禹貢】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【傳】猪野,地名。【左傳宣十七年】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【註】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又【昭二十五年】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【註】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又鉅野,縣名。見【前漢地理志】。 又藪名。【書禹貢】大野旣豬。【周禮夏官職方氏】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 又東野,複姓。【呂氏春秋】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 又【莊子逍遙遊】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【註】野馬者,遊氣也。 又【博雅】野雞,雉也。 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承與切【集韻】上與切。□與墅同。【集韻】田廬也。【正韻】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 又【集韻】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賞呂切,音暑。【詩邶風】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【左傳昭二十五年】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 又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【後漢隴坻歌】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 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【班固西都賦】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考證:〔【左傳昭十七年】使野司□各保其徵。〕 謹照原文十七年改十八年。

量 【酉集下】【里字部】 量 〔古文〕□□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力讓切【正韻】力仗切,□音亮。【集韻】斗斛曰量。【書舜典】協時月正日,同律度量衡。【釋文】量,力尚切,斗斛也。【左傳昭三年】齊舊四量,豆區釜鍾。【禮明堂位】頒度量,而天下大服。【註】量,謂豆、區、斗、斛、筐、筥所容受。【前漢律歷志】量者,龠、合、升、斗、斛也。 又【正韻】度量,能容之謂量。【蜀志黃權傳】魏文帝察其有局量。【程子遺書】或問:量可學乎。曰:可。學進則識進,識進則量進,人量隨識長,亦有識高而量不長者,識未至也。 又限也。【禮禮運】月以爲量。【疏】量,猶分限也。 又【禮曲禮】凡祭宗廟之禮幣曰量幣。【釋文】量,音亮。又音良。 又審也。【禮少儀】事君者量而后入,不入而后量。【釋文】量,音亮。 又酒量。【論語】惟酒無量不及亂。【東都事略】太祖謂王審琦曰:天必賜卿酒量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呂張切【正韻】龍張切,□音良。【說文】稱輕重也。【馮衍遂志賦】弃衡石而意量兮。 又【廣韻】度多少也。【增韻】槪量多寡也。【唐書武后紀】補闕連車載,拾遺平斗量。 又度長短也。【周禮夏官】量人。【註】量,猶度也。謂以丈尺度地。【前漢枚乗傳】銖銖而稱之,至石必差。寸寸而度之,至丈必過。石稱丈量,徑而寡失。 又【韻會】商量。 又【博雅】量,度也。【左傳隱十一年】度德而處之,量力而行之。【釋文】量,音良。【韓愈詩】蚍蜉撼大樹,可笑不自量。○按古文亮、良二音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