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傳昭元年】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【註】辯,治也。 又微辯,諷諭也。【禮儒行】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 又與徧通。【禮樂記】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【註】辯,徧也。【史記五帝紀】辯于羣神。【書舜典】作徧。 又與平通。【字彙補】平均也。【史記五帝紀】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【書堯典】作平。 又【五音集韻】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筆列切【正韻】必列切,□音。與貶同。【周禮秋官士師】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【註】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□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
【申集上】【艸字部】 【直音】同苒。

辬 【酉集下】【辛字部】 辬 【廣韻】布還切【集韻】逋還切,□音班。【說文】駁也。【廣韻】同斑。

辭 【酉集下】【辛字部】 辭 〔古文〕□【唐韻】似兹切【集韻】詳兹切,□音詞。辭說也。【易乾卦】修辭立其誠。【書畢命】辭尚體要。 又【說文】訟辭也。【周禮秋官小司□】以五聲聽其獄訟,一曰辭聽。【書呂□】明淸于單辭,罔不中聽獄之兩辭。【疏】單辭謂一人獨言也,兩辭謂兩人競理也。 又與辤同。【正韻】卻不受也。【書大禹謨】稽首固辭。【中庸】爵祿可辭也。又謝也。【前漢韓王信傳】溫顏遜辭。 又別去也。【楚辭九歌】入不言兮出不辭。

辮 【未集中】【糸字部】 辮 【廣韻】薄泫切【集韻】婢典切【韻會】平免切【正韻】婢免切,□音辨。【說文】交也。【增韻】繆也。與編通。詳編字註。【廣韻】簿泫切【集韻】婢典切【正韻】婢免切,□音扁。【說文】交織也。【增韻】繆也。【張衡思□賦】辮貞亮以爲鞶兮,雜技藝以爲珩。 【集韻】从糸。【正韻】亦作編。

辯 【酉集下】【辛字部】 辯 同辨。【說文】判也。【廣韻】別也。【易履卦】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 又詳審也。【周禮天官】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 又明悉也。【易大有】明辯晳也。 又【集韻】巧言也。【禮王制】言僞而辯。【史記荀卿傳】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 又爭辯也。【禮鄕飮酒義】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 又【說文】治也。【書酒誥】勿辯乃司。【左傳昭元年】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【註】辯,治也。 又微辯,諷諭也。【禮儒行】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 又與徧通。【禮樂記】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【註】辯,徧也。【史記五帝紀】辯于羣神。【書舜典】作徧。 又與平通。【字彙補】平均也。【史記五帝紀】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【書堯典】作平。 又【五音集韻】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筆列切【正韻】必列切,□音。與貶同。【周禮秋官士師】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【註】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□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
逬 【酉集下】【辵字部】 逬 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比諍切【正韻】比孟切,□幷去聲。【說文】走散也。【正韻】逸走也,涌也。 又與屛同。【禮王制】屛諸遠方。【大學】逬諸四夷。【朱註】屛、逬古字通用。 又【集韻】披耕切,音怦。與伻同。使也。 又悲萌切,音綳。義同。 俗省作迸。譌作□。

辰 【酉集下】【辰字部】 辰 〔古文〕□□□【唐韻】植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丞眞切,□音晨。【說文】辰,震也。三月陽氣動,雷□振,民農時也。【釋名】辰,伸也。物皆伸舒而出也。 又時也。【書臯陶謨】撫于五辰。【註】謂五行之時也。 又日也。【左傳成九年】浹辰之閒。【註】自子至亥,十二日也。 又歲名。【爾雅釋天】太歲在辰曰執徐。 又三辰,日月星也。【左傳桓二年】三辰旂旗。【疏】日照晝,月照夜,星運行于天,昏明遞匝,民得取其時節,故三者皆爲辰也。 又日月合宿謂之辰。【書堯典】曆象,日月星辰。【註】辰,日月所交會之地也。 又北辰,天樞也。【爾雅釋天】北極謂之北辰。【註】北極,天之中,以正四時。 又大辰,星名。【春秋昭十七年】有星孛于大辰。【公羊傳】大辰者何,大火也。大火爲大辰,伐爲大辰,北辰亦爲大辰。【註】大火謂心星,伐爲參星。大火與伐所以示民時之早晚,天下所取正。北辰,北極天之中也,故皆謂之大辰。 又【爾雅釋訓】不辰,不時也。【詩大雅】我生不辰。又【小雅】我辰安在。 又叢辰,術家名。【史記日者傳叢辰註】猶今之以五行生尅擇日也。 又【韻會】州名。古沅陵郡,隋置辰州,以辰溪名。 又叶時連切,音禪。【韓愈詩】吾懸日與月,吾繫星與辰。叶先韻。考證:〔【左傳桓二年】三辰旂旗。【註】日照晝,月照夜,星運行于天,昏明遞匝〕 謹照原文註改疏。

辱 【酉集下】【辰字部】 辱 〔古文〕□【唐韻】而蜀切【集韻】儒欲切,□音蓐。【廣韻】恥也。【禮曲禮】孝子不登危,懼辱親也。 又汙也。【左傳襄三十年】使吾子辱在塗泥久矣。 又屈也。【禮曲禮】君言至,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。【註】屈辱尊命之臨也。 又僇也。【說文】辱,从寸,在辰下。失耕時於封疆上僇之也。 又姓,見【姓苑】。

農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