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。謂兩本相覆挍如仇讎也。【左思魏都賦】讎挍篆籀。【註】一人持本,一人讀書,若怨家相對。 又【揚子方言】予賴讎也。秦晉曰讎。 又姓。【前漢儒林傳】沛人讎遷。 又通作酬。【戰國策】屬之讎柞。【註】與酬酢同。 又或作稠。【書微子】用乂讎斂。【傳】馬本作稠,云數也,斂謂賦斂也。 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承呪切,酬去聲。亦償也。【詩大雅】無言不讎。有平、去二音。 又【字彙補】亦書作讐。

讏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讏 【玉篇】爲劌切【五音集韻】于劌切,□音衞。與同。言不慧也。【管子形勢解】推譽不肖之謂讏。 又【正字通】詐也。與僞通。亦作躗。【左傳哀二十四年】是躗言也。【註】言不信也。考證:〔【管子形勢解】推譽不小之謂讏。〕 謹照原文不小改不肖。

讐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讐 【字彙補】同讎。

讑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讑 【廣韻】弋照切【集韻】弋笑切,□音燿。【廣雅】誤也。【廣韻】誤言貌。 又【類篇】歡也。

□ 【未集中】【糸字部】 □ 【廣韻】符眞切,音頻。【玉篇】擣衣。

【寅集中】【山字部】 【正字通】同岢。

讒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讒 【唐韻】士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鋤咸切,□音饞。【說文】譖也。【玉篇】佞也。【正字通】崇飾惡言,毀善害能也。【書舜典】朕堲讒說殄行。【莊子漁父篇】好言人之惡謂之讒。【荀子修身篇】傷良曰讒。【說苑臣術篇】蔽善者,國之讒也。 又星名。【晉書天文志】卷舌六星中,一曰天讒,主巫醫。 又鼎名。【左傳昭三年】讒鼎之銘。【疏】讒鼎,疾讒之鼎,《明堂位》所云崇鼎是也。一云讒,地名。禹鑄九鼎於甘讒之地,故曰讒鼎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士懺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士監切,□饞去聲。義同。 又叶鉏弓切,音崇。【楚辭九歎】吸精粹而吐氛濁兮,橫邪世而不取容。行叩誠而不阿兮,遂見排而逢讒。 又叶銀炎切,音嚴。【梁鴻適吳詩】欲乗策兮縱邁,疾吾俗兮作讒。競舉枉兮錯直,咸先佞兮唌唌。唌音延。 又【俗書證誤】从二免,非。。

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 【集韻】委勇切,音臃。吳王孫休子字。

讓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讓 〔古文〕□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人樣切【正韻】而亮切,□壤去聲。【說文】相責讓也。【小爾雅】詰責以辭謂之讓。【左傳僖五年】公使讓之。【註】譴讓之。【周禮地官】司救掌萬民之衺惡過失而誅讓之。【史記張耳□餘傳】張耳責讓□餘以不肎救趙。 又【玉篇】謙也。【類篇】退也。【字彙】先人後己謂之讓。【書堯典】允恭克讓。【左傳文元年】□讓,德之基也。又【襄十三年】讓,禮之主也。【禮曲禮】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。【疏】應受而推曰讓。【儀禮聘禮】賔入門皇升堂讓。【鄭註】讓,謂舉手平衡也。又【鄕飮酒禮註】事同曰讓,事異曰辭。 又木名。【左思蜀都賦】交讓所植。【註】交讓,木名。兩樹對生,一樹枯則一樹生。出岷山,在安都縣。 又諸羌州名。【唐書地理志】劒南道有讓川州,開元後置。 又【讀書通】通作攘。【史記司馬相如封禪書】進讓之道,何其爽與。【漢書】作進攘。 又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襄。【周禮地官保氏五射鄭註】一曰襄尺。【釋文】襄音讓,本作讓。 又叶如羊切,音穰。【詩小雅】受爵不讓,至于已斯亡。 【說文】本作□。

讔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讔 【集韻】倚謹切,音隱。廋語也。【字彙】詶言也。 又【文心雕龍】讔者,隱也。遯辭以隱意,譎譬以指事也。【呂覽重言篇】荆莊王立三年,不聽而好讔。 又【正字通】與隱通。【劉向新序】齊宣王發隱書而讀之。隱卽讔字。 【字彙補】亦書作□。或作□,非。□字从阝,左右結構。考證:〔【集韻】倚謹切,音隱。庾語也。〕 謹照原文庾語改廋語。

讕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讕 【唐韻】洛干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郞干切,□音蘭。【說文】詆讕也。【玉篇】誣言相加被也。【前漢文三王傳】王陽病詆讕置辭。【師古註】讕,誣諱也。又【谷永傳】滿讕誣天。【師古註】謂欺罔也。【春秋繁露】詰其名實,觀其離合,則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讕已。【註】讕,誣言相加也。 又【廣韻】逸言也。【唐書張亮傳】亮讕辭曰:囚等畏死見誣耳。【音義】逸言也。 又【廣韻】落旱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魯旱切,□蘭上聲。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□郞旰切,蘭去聲。義□同。 【說文】或作譋。【集韻】或作、諫。

讖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讖 【唐韻】楚切【集韻】楚譖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楚禁切,□去聲。【說文】驗也。【徐曰】凡讖緯,皆言將來之驗也。【六書故】前定徵兆之言也。【釋名】纖也。其義纖微也。【史記趙世家】公孫支書而藏之,秦讖於是出矣。【後漢光武紀】宛人李通等以圖讖說光武。【註】讖,符命之書也。【晉書武帝紀】泰始三年,禁星氣讖緯之學。 又【集韻】叉鑑切,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