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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康熙字典-清-张玉书-第626页

窮理罪人也。本作□。【集韻】與鞫同。
請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請 【唐韻】七井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此靜切【正韻】七靜切,□淸上聲。【說文】謁也。【廣雅】求也。【玉篇】乞也,問也。【增韻】祈也,扣也。【書湯誥】以與爾有衆請命。【左傳僖十年】余得請於帝矣。【禮曲禮】請業則起,請益則起。又【王制】墓地不請。【儀禮士昏禮】□者出,請事入告。【前漢張湯傳】造請諸公,不避寒暑。【師古註】請,謁問也。 又【爾雅釋詁】告也。【禮昏義】納徵請期。【註】請昏姻之期日也。 又【韻會】漢請室,請罪之室也。【前漢賈誼傳】造請室而請罪耳。 又【集韻】親盈切【正韻】七情切,□音淸。亦謁也,祈也。又受也。 又【類篇】《前漢賈誼傳》請室,亦讀平聲。 又【廣韻】疾政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疾正切,□情去聲。【說文】義同。又【廣韻】延請。 又【正韻】漢制,春曰朝,秋曰請,如古諸侯聘禮也。【史記吳王濞傳】使人爲秋請。【前漢宣帝紀】時會朝請。 又【韻會】朝請,漢官名。張禹首爲之。【唐書百官志】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,正七品上曰朝請郞。 又【廣韻】疾盈切【集韻】慈盈切,□音情。【類篇】受言也。 又【韻會】禮昏義請期,徐音情。【周禮秋官條狼氏註】大夫受命以出,餘事莫不復請。劉音情。 又【轉注古音】《史記》《禮書》請文俱盡。【註】徐廣云:古情字多假借作請,諸子中多有之。【荀子成相篇】聽之經,明其請。【註】請當爲情。聽獄之經,在明其情。
諌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諌 【字彙】多動切,東上聲。多言也。與諫別。
諍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諍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□側迸切,爭去聲。【說文】止也。【韻會】謂止其失也。【正韻】諫諍,救正也。【前漢王褒傳】諫諍卽見聽。【說苑臣術篇】有能盡言于君,用則可生,不用則死,謂之諍。 又【列子湯問篇】東北極有人,名曰諍人,長九寸。 又【集韻】通作爭。【孝經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甾莖切【正韻】甾耕切,□音爭。訟也。【後漢劉聖公傳】平理諍訟。【晉書王沈釋時論】闒茸勇敢於饕諍。【註】叶平聲。考證:〔【說苑臣術】有能盡言于君。〕 謹照原書臣術下增篇字。
諎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諎 【唐韻】壯革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側革切,□音嘖。【說文】大聲也。或作唶。 又【集韻】陟格切,音磔。又實窄切,音咋。義□同。 又【集韻】疾各切,音昨。酬言也。 又【廣韻】千過切,音□。【玉篇】也。 又【集韻】側下切,音鮓。誘言也。 又【集韻】子夜切,音借。【廣雅】鳴也。一曰歎聲。亦與唶同。 【六書正譌】俗作唶,非。
諏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諏 【唐韻】子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遵須切,□音。【說文】聚謀也。【爾雅釋詁】謀也。【玉篇】問政事也。【詩小雅】周爰咨諏。【左傳襄四年】咨事爲諏。【儀禮特牲饋食禮】不諏日。 又星名。【禮月令鄭註】孟春者,日月會于諏訾,而斗建寅之辰也。諏本又作娵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將侯切,音陬。又【集韻】房尤切,音浮。義□同。 【類篇】或作□。【說文長箋】亦作□。
諐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諐 【玉篇】籀文愆字。【詩大雅】不愆于儀。【禮緇衣】引《詩》作諐。【鄭註】過也。【前漢劉輔傳】元首無失道之諐。 【說文】本作〈□下言〉。【字彙】人部重出。
【辰集下】【止字部】 【玉篇】香幽切,音休。義闕。【字彙】一曰息也。○按字見《玉篇》。《正字通》泛云俗字,非。
□ 【補遺】【未集】【米字部】 □ 【集韻】與□同。
□ 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□ 【字彙補】山皆切,音崽。【唐韻】簁籮,古以爲玉柱,故字从玉。亦作□。□字原刻从徙,不从歨。□籮。
諑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諑 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竹角切,音斲。【廣雅】訴也,責也,譖也,也。【揚子方言】楚以南謂愬爲諑。【屈原離騷】衆女嫉予之蛾眉兮,謠諑謂予以善淫。【註】謠,謂毀也。諑,猶譖也。【元包經】諑加于譎,傳曰:遭讒毀也。【韓愈納涼聯句】拙謀傷巧諑。 又【韻會小補】通作椓。引《左傳哀十七年》又使椓之註,訴也。
諒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諒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力讓切。【正韻】力仗切,□良去聲。【說文】信也。【詩小雅】諒不我知。【鄭箋】信也。【朱傳】誠也。【禮內則】請肄□諒。【註】言語信實也。 又小信也。【論語】豈若匹夫匹婦之爲諒也。 又【揚子方言】愋諒,知也。【廣雅】哲也。【玉篇】相也,助也。【廣韻】佐也。【正韻】照察也。 又蠻州名。【唐書地理志】嶺南道有諒州。 又姓。諒毅,見【戰國策】。諒輔,見【後漢獨行傳】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亮。【爾雅釋詁】亮,信也。【疏】方言云:衆信曰諒。周南、召南、衞之語也。【詩鄘風】不諒人只。【傳】諒,信也。本亦作亮。 又通作涼。【詩大雅】涼彼武王。【傳】涼,佐也。本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