醴、酏。【註】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 又【禮曲禮】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 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【周禮秋官】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【註】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 又官名。【左傳昭十七年】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 又【前漢律歷志】五聲,羽爲水。 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□二水之中。□見【前漢地理志】。 又黑水,國名,卽□韐。 又露爲上池水。【史記扁鵲傳】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【註】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 又姓。 又【韻補】叶式類切,音墜。【劉楨魯都賦】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 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【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】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 又【韻補】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永 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永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□于憬切,音栐。【說文】水長也。象水巠理之長。【詩周南】江之永矣。 又【爾雅釋詁】遠也,遐也。【揚子方言】凡施于衆長謂之永。【書大禹謨】萬世永賴。【詩周頌】永觀厥成。 又州名。【韻會】唐置以二水名。 又姓。【列仙傳】有永石公。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□與詠同。【書舜典】詩言志,歌永言。【傳】謂歌詠其義,以長其言也。音詠。又如字。
氽 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氽 【字彙】土懇切,吞上聲。水推物也。【字林撮要】人在水上爲氽,人在水下爲溺。
氾 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氾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□孚梵切,音汎。水延漫也。【孟子】氾濫於中國。【前漢武帝紀】河水决濮陽,氾郡十六。 又【玉篇】普博也。【禮少儀】氾埽曰埽。【疏】氾,廣也。大賔來,主人宜廣埽之。又【郊特牲】氾埽反道。 又與汎同。【左傳襄二十八年】慶封氾祭。【杜註】氾祭,遠散所祭。【正義曰】論語,汎愛衆。汎是寬博之語,故知氾祭爲遠散所祭,言其不共也。 又不定之辭。【楚辭卜居】將氾氾若水中之鳧。【前漢賈誼傳】氾乎若不繫之舟。 又搖動貌。【楚辭招魂】光風轉蕙,氾崇蘭些。 又水名。【水經注】河水東北出于定陶縣,北屈左合氾水。【前漢高祖紀】漢王卽皇帝位于氾水之陽。【註】張晏曰:在濟隂界,取其汎愛弘大而潤下也。師古曰:據叔孫通傳曰,爲皇帝於定陶,則此水在濟隂是也。音敷劒反。【史記索隱】音似,非。音似者,乃汜水,在成臯。詳三畫汜字註。 又【揚子方言】氾,洿也。自關而東或曰洼,或曰氾,音汎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□符咸切,音凡。地名。【左傳襄二十四年】王出適鄭處于氾。【杜註】鄭南氾也。【正義曰】南氾在襄城縣南,東氾在滎陽中牟縣南。又【襄二十六年】楚伐鄭,涉氾而歸。【正義曰】氾是地名,非水名,是於氾地涉水耳。 又國名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出敦煌濟北。皇甫謐曰:本凡氏,遭秦亂,避地於氾水,因攺焉。漢有氾勝之,晉有氾毓。又叶孚絢切,音現。【陸機文賦】闕太羹之遺味,同朱弦之淸氾。雖一唱而三歎,固旣雅而不豔。 从,與从巳別。
汖 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汖 【字彙】普拜切,音派。分枲皮也。 又【篇韻】澄知切,音馳。義同。□,□。
氿 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氿 【廣韻】居洧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矩鮪切【正韻】古委切,□音軌。【說文】水厓枯土也。與厬同。【爾雅釋水】水醮曰厬。【註】謂水醮盡。 又側出泉也。【爾雅釋水】氿泉,穴出。穴出,仄出也。【李巡曰】水旁出名曰氿。【詩小雅】有洌氿泉,無浸穫薪。 又【集韻】渠尤切,音求。水厓也。或作□。
汀 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汀 【唐韻】他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湯丁切【正韻】他經切,□音。【說文】平也。謂水際平地。【謝靈運詩】汀曲舟已隱。【註】汀,水岸也。又州名。【韻會】唐開撫福二州山洞,置汀州,攺南州,宋復汀州。 又水名。【廣輿記】汀水,其源自北至汀州府境入海,凡水皆東行,獨汀水南下。 又洲渚。【楚辭九歌】攐汀洲兮杜若。 又【集韻】唐丁切,音庭。義同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□他定切,音聽。汀瀅,不遂志也。一曰汀瀅,小水。 又【集韻】待鼎切,音挺。汀濘,泥淖也。 【說文】汀或从平作□,義同。別从亭作渟。
□ 【備考】【辰集】【日字部】 □ 【篇韻】音從。
汁 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汁 【唐韻】【韻會】之十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質入切,□音執。【說文】液也。【禮郊特牲】汁獻涗於醆酒。【註】獻讀爲莎。秬鬯者,中有煮鬱,和以盎齊,摩莎泲之,出其香汁,因謂之汁莎。 又啜汁。【史記魏世家】客曰:彼勸太子戰攻,欲啜汁者衆。【註】喩冀功勳者衆也。 又雨雪雜下曰汁。【禮月令】仲冬行秋令,則天時雨汁,瓜瓠不成。 又【集韻】檄頰切,音協。與協通。和也。【揚子方言】自關而東曰協,關西曰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