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春官典瑞】共含玉。【註】含玉柱左右顄,及在口中者。〕 謹照原文顄改顚。按顚與□同。

琁 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 琁 【廣韻】似宣切【集韻】旬宣切【正韻】旬緣切,□音旋。與璿同。【說文】美玉也。【後漢安帝紀】據琁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【荀卿子賦篇】琁玉瑤珠不知佩也。 又【集韻】葵營切,音瓊。赤玉也。考證:〔【荀子成相篇】琁玉瑤珠不知佩也。〕 謹按所引出賦篇不出成相篇,謹改爲荀卿子賦篇。

琂 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 琂 【唐韻】語軒切【集韻】魚軒切,□音言。【說文】石之似玉者。

球 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 球 【唐韻】巨鳩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渠尤切,□音求。【說文】玉磬也。【書益稷】夔曰:戛擊鳴球。【傳】球,玉磬也。 又【廣韻】美玉也。【書顧命】天球河圖在東序。【詩商頌】受小球大球。【傳】球,玉也。 又琉球,國名。詳後琉字註。 又【集韻】渠幽切,音虯。美玉名。 【集韻】或作璆。

琄 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 琄 【廣韻】乎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戸犬切,□音泫。【廣韻】玉貌。【集韻】佩玉貌。【爾雅釋訓】琄琄,刺素食也。○按《詩小雅》鞙鞙佩璲,不以其長。註:刺無才而尸位佩玉也。本从革作鞙。 又【集韻】戸茗切,音迥。義同。【爾雅釋訓註】郭璞讀。 又【集韻】姑泫切,音畎。玉貌。

琅 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 琅 〔古文〕□□【唐韻】魯當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盧當切【正韻】魯堂切,□音郎。【說文】琅玕,似珠者。【玉篇】琅玕,石似玉。【廣韻】琅玕,玉名。【書禹貢】厥貢惟球琳琅玕。【傳】琅玕,石而似珠。【山海經】崐崘山有琅玕樹。【本草】寇宗奭曰:西域記云天竺出琅玕。蘇恭云:是琉璃之類,琉璃乃火成者,非琅玕也。李時珍曰:山海經云開明山北有珠樹。淮南子云:曾城九重有珠樹,在其西,珠樹卽琅玕。在山爲琅玕,在水爲珊瑚。 又琅琊,郡名。今沂州俗作瑯。【山海經】琅琊臺在渤海閒,琅琊之東。【註】今琅琊在海邊,有山嶕嶢特起,狀如高臺。【括地志】琅琊山在密州諸城縣東南,始皇立層臺於山上,謂之琅琊臺。 又姓。【五音集韻】齊有大夫琅過。 又倉琅,宮門縮首銅鐶。【前漢趙后傳】木門倉琅根。 又琅當,長鏁也。【前漢王莽傳】以鐵鎖琅當其頸。或作琅璫。 又琳琅,玉聲。【楚辭九歌】撫長劒兮玉珥,璆鏘鳴兮琳琅。 又【周禮夏官司馬振鐸註】司馬法曰:鼓聲不過閶,鼙聲不過闒,鐸聲不過琅。【疏】鼓鼙與鐸,聲之有異也。 又【字彙補】力宕切,音浪。【管子宙合篇】以琅蕩凌轢人。(瑯)【廣韻】俗琅字。

理 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 理 【唐韻】良止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兩耳切【正韻】良以切,□音里。【說文】治玉也。【徐曰】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【淮南子覽冥訓】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【註】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 又【說文徐註】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【書周官】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【前漢循吏傳】政平訟理。 又【玉篇】正也。【左傳成二年】先王疆理天下。【註】理,正也。 又【玉篇】道也。【廣韻】義理。【易繫辭】易□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【史記平原君傳】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【皇極經世】天下之數出於理,違理則入於術,世人以數而入於術,故失於理也。 又性也。【禮樂記】天理滅矣。【註】理,猶性也。 又條理也。【易繫辭】俯以察於地理。【疏】地有山川原隰,各有條理,故稱理也。又【說卦】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。【禮中庸】文理密察。【朱註】理,條理也。 又【禮樂記】理發諸外,而民莫不承順。【註】理,容貌之進止也。 又【玉篇】文也。【前漢周勃傳】縱理入口。【唐書太宗紀】本心不正,則脈理皆斜。 又【增韻】膚肉之閒爲湊理,以其有脈理也。【禮內則】薄切之,必絕其理。【杜甫詩】肌理細膩骨肉勻。 又分也。【禮樂記】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【註】理,分也。【釋文】分,扶問反。 又賴也。【孟子】大不理於口。 又【廣韻】料理。【晉書桓冲傳】冲謂徽之曰:□在府日久,當相料理。 又【韻會】治獄官曰理。【禮月令】孟秋之月,命理瞻傷,察創視折。【註】理,治獄官也。【史記循吏傳】李離者,晉文公之理也。 又媒也。【屈原離騷】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【註】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。五臣云:令蹇脩爲媒,以通辭理。 又姓。【五音集韻】臯陶爲大理,因官氏焉,殷有理徵。 又紙名。【博物志】南海以海苔爲紙,其理倒側,故名側理。 又【正字通】大理,古滇夷國名。自唐始通中國,歷蒙趙楊段四姓,俱僭稱帝。至元始臣服中國,稱總管,及明而亡,改爲大理府,屬雲南。 又與李通。【左傳昭十三年】行理之命。【註】使人也。【周語】行理以節逆之。賈逵註小行人也。孔晁註亦作李。【前漢天文志】騎官左角曰理。【史記天官書】作李。考證:〔【周語】行理以節逆之。【周禮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