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音。【說文】隹二枚也。从雔,又持之。【後漢王喬傳】有雙鳧,從東南飛來。 又【玉篇】兩也。【儀禮聘禮】凡獻執一雙。 又【玉篇】偶也。【詩齊風】冠綏雙止。【箋】五人爲奇,而襄公往從而雙之。 又獸名。【山海經】南海之外,赤水之西,流沙之東,有三靑獸相幷,名雙雙。【註】郭璞曰:言體合爲一也。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,蓋謂此也。吳任臣云:獸經曰:文文善呼,雙雙善行。駢志云:雙雙合體,蛩蛩假足。麟書曰:雙雙俱來,孟極是覆。 又鳥名。【公羊傳宣五年】其諸爲其雙雙而俱至者與。【疏】舊說云:雙雙之鳥,一身二首尾,有雌雄,隨便而偶,常不離散,故以喩焉。○按公羊傳疏與山海經註異。 又【正字通】溫庭筠詩:招客先開四十雙。王弇州註云:雙,五畝也。四十雙,二百畝也。或曰唐書南詔傳:官給田,四雙爲二百畝。又雲南雜志:俗耕田,三人使二牛,前牽,中壓,後驅,犂一曰爲一雙。又陶九成輟耕錄,謂一雙爲四畝,佛地以二畝爲一雙,蓋各從其方俗而名之,非有成數也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南北朝孝子雙泰貞。 又【集韻】朔降切,音淙。偶也。 又叶所終反。【謝惠連七夕詩】弄杼不成藻,聳轡騖前蹤。昔離秋已兩,今聚夕無雙。
叡 【子集下】【又字部】 叡 〔古文〕睿壡【唐韻】以芮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兪芮切,□音銳。【說文】深明也,通也。从□从目从谷省。从□取其穿也,从目取明也,从谷取響應不窮。◎按《集韻》叡古作睿,然今經傳通作睿,故註亦備載睿字下。
砃 【午集下】【石字部】 砃 【篇海】都干切,音丹。白石也。
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 【玉篇】同咽。【山海經】楮山有木,名天楄,服之不。【註】,噎也。
南 【子集下】【十字部】 南 〔古文〕□□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那含切,音男。【說文】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【徐曰】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【前漢律歷志】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【白虎通】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又樂名。【詩小雅】以雅以南。【韻會】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又姓。【韻會】魯大夫南遺。【宋書律志】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又雙南,金也。【范仲淹金在鎔賦】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又【翻譯名義】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【淳化帖衞夫人書】衞和南。又【韻補】叶尼心切,音寧。【詩邶風】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【陸雲喜霽賦】朱明啓□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□ 【未集下】【肉字部】 □ 【集韻】測洽切,音臿。肉也。【玉篇】肉腤。
□ 【未集下】【肉字部】 □ 【字彙補】烏貫切,音惋。寸口前掌後曰□。
卩 【子集下】【卩字部】 卩 【玉篇】古文節字,註見竹部九畫。【說文】作□。【正譌】卩象骨卩形。古符卩,所以示信,半在外,半在內,取象于骨卩,故又借爲符卩字。隷作節。【韻會】卩與阝不同。阝音邑。
卯 【子集下】【卩字部】 卯 〔古文〕□□□□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莫飽切,音昴。【說文】冒也。二月,萬物冒地而出,象開門之形,故二月爲天門。【徐曰】二月,隂不能制,陽冒而出也。天門,萬物畢出也。又【廣韻】辰名。【爾雅釋天】歲在卯曰單閼。【晉書樂志】卯,茂也,謂陽氣生而孳茂也。【韻會】俗作夘,非。(戼)【說文】卯本字。與丣字上畫連者有別。丣音酉。【六書正譌】戼,闢戶也。从二戶,象門兩闢形。因聲借爲寅卯字,爲日出物生之象。
即 【子集下】【卩字部】 即 【玉篇】卽今作即。考證:〔【管子弟子職】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【註】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
厄 【子集下】【厂字部】 厄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□五果切,音□。【說文】科厄,木節也。从卩从厂。會意。【廣韻】木節,亦作〈厂下巾〉。又【玉篇】厄果也。無肉骨也。又【集韻】吾禾切,音吪。同枙。木節曰枙。又【玉篇】【廣韻】【集韻】□於革切。同戹。【郭忠恕佩觿集】有以科厄之厄爲困戹,其順非有如此者。
历 【辰集下】【止字部】 歷 〔古文〕□【唐韻】郞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狼狄切,□音靂。【說文】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【書梓材】殺人歷人。【註】歷人者,罪人所過。【前漢天文志】合散犯守,陵歷鬭食。【韋昭註】自下往觸之曰犯,居其宿曰守,經之爲歷,突掩爲陵,星相擊爲鬭。 又次也。【禮月令】季冬,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。【註】歷,猶次也。 又盡也。謂徧及之也。【書盤庚】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【前漢劉向傳】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。【師古註】歷謂歷觀之。 又踰也,越也。【孟子】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【大戴記】竊盜歷法妄行。 又疎也。【宋玉登徒子好色賦】齞脣歷齒。【註】歷,猶疎也。【後漢列女傳】蓬髮歷齒,未知禮則。 又錯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