则言“之”者,并是缓辞也。传於执?侯云,言“之”“缓辞”也,则云其馀不发,亦缓可知耳。公丧在外,逆之缓也;卫侯之弟鱄、秦伯之弟针等称“之”者,取其缓之得逃;吴败六国亡之者,取其六国同役,而不急於军事也;杀奚齐称“之”者,缓於成君也;考仲子宫言“之”者,隐孙而脩之缓也;日食言“之”者,不知之缓也。则自馀并缓耳。理虽迂延,旧说既然,不可致诘,故今亦从之。

  改卜牛。牛死,乃不郊。事之变也。牛无故自伤其口,易牛改卜,复死,乃废郊礼,此事之变异。
  ○复,扶又反。
  [疏]“改卜”至“变也”。
  ○释曰:《公羊传》称改卜者,“帝牲不吉,则引稷牲而卜之。其帝牲在於涤宫三月。於稷者,唯具视”其身体无灾而巳,不特养於涤宫。又云:“郊“必以其祖配”者,“自内出者,无匹不行,自外至者,无主不止”。今改卜者,取於稷牛,则未审传意如何。以后稷配郊,必与《公羊》异也。不言免牛,而云不郊者,牛死,不行免牛之礼,故直言不郊也。

  乃者,亡乎人之辞也。讥宣公不恭,致天变。
  [疏]“乃者”至“辞也”。
  ○释曰:重发传者,嫌牛死与卜郊不从异也。

  犹三望。
  葬匡王。
  楚子伐陆浑戎。浑,户门反,又户困反。
  夏,楚人侵郑。
  秋,赤狄侵齐。
  宋师围曹。
  冬,十月,丙戌,郑伯兰卒。
  葬郑穆公。
  四年,春,王正月,公及齐侯平莒及郯。莒人不肯。及者,内为志焉尔。平者,成也。不肯者,可以肯也。凯曰:“君子不念旧恶,况为大国所和乎!”
  ○郯音谈,国名也。
  [疏]“平者,成也”。
  ○释曰:旧解以莒不肯平,公伐莒取向,莒人弥复怨郯,郯之与莒,方为怨恶,乃是成就乱事,故训之为成。注无此意,恐非也。

  公伐莒,取向。向,莒邑。
  ○向,书亮反。伐犹可,取向,甚矣。以义兵讨不平,未若不用兵,以义使平者也,故曰犹可也。
  [疏]注“以义”至“可也”。
  ○释曰:传称伐犹可,是非正与辞。注云义兵者,据其讨不直,故云义兵也。义兵之道不足,故传云犹可也。

  莒人辞不受治也。乘义取邑,所以不服。伐莒,义兵也。讨不释怨。取向,非也,乘义而为利也。为,如字,又于伪反。
  秦伯稻卒。
  [疏]“秦伯稻卒”。
  ○释曰:《世本》:秦共公也。

  夏,六月,乙酉,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。
  赤狄侵齐。
  秋,公如齐。公至自齐。
  冬,楚子伐郑。
  五年,春,公如齐。
  夏,公至自齐。
  秋,九月,齐高固来逆子叔姬。
  ○诸侯之嫁子於大夫,主大夫以与之。婚礼:主人设几筵于庙,以待迎者,诸侯、大夫尊卑不敌,故使大夫为之主。
  ○迎,鱼敬反。来者,接内也。不正其接内,故不与夫妇之称也。来者,谓高固。高固,齐之大夫,而今与君接婚姻之礼,故不言逆女。
  ○称,尺证反。
  [疏]“诸侯”至“称也”。
  ○释曰:莒庆巳发传,今重发之者,莒庆,小国之大夫,高固,齐之尊卿,而取公之同母姊妹,嫌待之礼殊,故发传,明其不异也。徐邈云:“传言吾子,是宣公女也。”理亦通尔。

  叔孙得臣卒。
  [疏]“叔孙得臣卒”。
  ○释曰:隐元年传曰:“大夫不曰卒,恶也”。今叔孙得臣不曰卒,亦恶可知矣。何休云:“知公子遂弑君,而匿情不言。”未审范意亦然以否。

  冬,齐高固及子叔姬来。及者,及吾子叔姬也。为使来者,不使得归之意也。高固受使来聘,而与妇俱归,故书及以明非礼。庄二十七年冬“杞伯姬来”,僖二十八年秋“杞伯姬来”,皆不言所及,是使得归之意。
  ○受使,所吏反。
  [疏]“及者”至“姬也”。
  ○释曰:经既言高固及子叔姬,足自明矣。传何须更言及吾子叔姬也者,传方欲解及为非礼,故上张其文也。
  ○注“故书”至“非礼”。释曰:桓十八年泺之会,去及为非礼,此书及为非礼者,
  ○公与夫人之行,须言及以别尊卑,故云及。夫人姜氏会齐侯於阳穀言及,泺之会以夫人之伉不言及,故知云及为非礼。今叔姬归宁,当以独来为文,高固奉命,宜云来聘,经总之言来,故故书及为非礼。

  楚人伐郑。
  六年,春,晋赵盾、卫孙免侵陈。此帅师也,其不言帅师,何也?据元年“赵盾帅师救陈”言帅师也。不正其败前事,故不与帅师也。元年救,而今更侵之。
  [疏]“不正”至“师也”。
  ○释曰:传例:“将卑师众曰师,将尊师少直言将。”成三年,“晋郤克、卫孙良夫伐墙咎如”,彼非是败前事,赤不言帅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