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非是一般,何得以无归之文,则怪其非羁也?秦以交疏之故而略其臣,楚与诸夏会同,所以不略也。”是范氏论崇曹羁之事也。曹羁三谏不从者,是《公羊》之说也。
  ○注“徐邈”至“为义”。
  ○释曰:“莒庆、莒挐、邾庶其,邾快皆特以事书”者,谓莒庆来逆女,莒挐为鲁所获,庶其、邾快来奔於鲁,故书以著罪,是皆以事书之,非能贵也。秦称师者,僖二十八年城濮之战是也。亦既称师,明当有大夫,而秦术无氏,故知《春秋》所略也。又云“吴札不书氏,以成尊於上”者,襄二十九年传文,谓进吴称子许夷狄者,不壹而足,不可复进其臣,不书季札之氏,所以成尊於上也。“叔孙豹不书氏,以著其恭”者,襄二十七年传文。彼传以溴梁之会,诸侯在而不曰诸侯大夫,大夫不臣也。意赵武耻之。豹云者,恭也。是其恭,故不书氏以见意也。

  秋,公会宋人、齐人伐徐。
  冬,十有二月,癸亥,朔,日有食之。
  二十有七年,春,公会杞伯姬于洮。伯姬,庄公女。洮,鲁地。
  ○洮,他刀反,本或作桃。
  夏,六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郑伯,同盟于幽。同者,有同也,同尊周也。
  [疏]传“同者”云云。
  ○释曰:同尊周也。复发传者,前同盟于幽,诸侯尚有疑者,今外内同心,推桓为伯,得专征伐之任,成九合之功,故传详其事也。

  於是而后授之诸侯也。其授之诸侯,何也?齐侯得众也。桓会不致,安之也。桓盟不日,信之也。信其信,仁其仁。
  [疏]传“信其信,仁其仁”。
  ○释曰:谓诸侯信齐桓之信,仁齐桓之仁。下文“未尝有歃血之盟”,是其信也。“未尝有大战”,是其仁也。

  衣裳之会十有一者,未尝有歃血之盟也,信厚也。十三年会北杏,十四年会鄄,十五年又会鄄,十六年会幽,二十七年又会幽,僖元年会柽,二年会贯,三年会阳穀,五年会首戴,七年会宁毋,九年会葵丘。歃,
  ○所洽反。于朾,他贞反,又数丁反,本亦作柽。宁如字,又音宁。毋音反,又茂后反。兵车之会四,未尝有大战也,爱民也。僖八年会洮,十三年会咸,十五年会牡丘,十六年会淮。于末年乃言之,不道侵蔡伐楚者,方书其盛,不道兵车也。此则以兵车会,而不用征伐。
  ○咸音咸。牡,茂后反。
  [疏]传“衣裳”至“民也”。
  ○释曰:“衣裳之会十有一者”,谓从北杏至葵丘也。《论语》称“九合诸侯”者,贯与阳穀二会,管仲不欲,故去之,自外唯九合也。兵车之会四者,洮、咸、牡丘、淮也。不数侵蔡伐楚者,以二者征伐,非会故也。郑玄《释废疾》云:“自柯之明年,葵丘以前,去贯与阳穀,固已九合矣。”则郑意不数北杏,自外与范注同也。不数北杏,所以得九合诸侯者,先师所说不同。或云“去贯与阳穀”,与,犹数也,言数阳穀,故得为九也。或云葵丘会盟异时,故分为二。或取公子结与齐桓、宋公盟为九。故先师刘炫难之云:“贯与阳穀,并非管仲之功,何得去贯而数阳穀也?若以葵丘之盟,盟会异时而数为二,则首戴之会,亦可为二也。离会不数,鄄盟去公子结,则唯有齐、宋二国之会,安得数之?”二三之说,并无凭据,故刘氏数洮会为九。以数洮会为九,兵车之会,又少其一,故刘以传误解之,当云兵车之会三。案洮会下亦无云兵车之会,则传文不应两处皆误,是亦可疑也。

  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。原仲,陈大夫,原,氏。仲,字。言葬不言卒,不葬者也。外大夫例不书卒。
  [疏]注“外大夫”云云。
  ○释曰:葬亦不书,止云“例不书卒”者,以内大夫书卒,尚不书葬,况外大夫卒亦不书,明不合书葬,故云“外大夫例不书卒”,欲见必不得书葬之意也。

  不葬而曰葬,“讳出奔也”。言季友辟内难而出,以葬原仲为辞。
  ○难,乃旦反。
  [疏]传“讳出奔也”。
  ○释曰:范知“辟内难而出”者,《公羊传》以夫人哀姜淫於二叔,此上传亦云子般卒,而公子庆父出奔,则庆父之衅,季子素知,季子出则殊其文,入则贵之,称季子,明其无罪,故知辟难也。

  冬,杞伯姬来。归宁。
  莒庆来逆叔姬。庆,名也,莒大夫也。叔姬,庄公女。《礼?檀弓记》曰:“陈庄子死,赴於鲁。鲁人欲勿哭,缪公召县子而问焉。县子曰:‘古之大夫,束脩之问不出竟,虽欲哭之,安得而哭之?今之大夫,交政於中国,虽欲勿哭,安得而勿哭?’”则大夫越竟逆女,非礼也。董仲舒曰:“大夫无束脩之餽,无诸侯之交,越竟逆女,纪罪之。”
  ○缪音穆。县音玄。竟音境。焉,於虔反。餽,巨愧反。越竟,本或作疆,居良反。诸侯之嫁子於大夫,主大夫以与之。君不敌臣。来者,接内也。不正其接内,故不与夫妇之称也。接内,谓与君为礼也。夫妇之称,当言逆女。
  ○称,尺证反。
  杞伯来朝。杞称伯,盖时王所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