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子九鼎,诸侯七,卿大夫五,元士三也。”故郜国有之。

  秋,七月,纪侯来朝。隐二年称子,今称侯,盖时王所进。
  ○纪侯,《左氏》作杞侯。朝时,此其月,何也?据隐十一年“春,滕侯、薛侯来朝”,称时。桓内弑其君,外成人之乱,於是为齐侯、陈侯、郑伯讨数日以赂。桓既罪深责大,乃复为三国讨数至日以责宋赂。
  ○为齐,于伪反,下同。数,色主反,注同。复,扶又反。已即是事而朝之,恶之,故谨而月之也。已,纪也。桓与诸侯校数功劳,以取宋赂,不知非之为非,贪愚之甚。纪不择其不肖而就朝之。
  ○恶,乌路反。
  [疏]“谨而月之也”。
  ○释曰:桓虽不君,臣不得不臣,所以极言君父之恶,以示来世者,桓既罪深责大,若为隐讳,便是长无道之君,使纵以为暴,故《春秋》极其辞以劝善惩恶也。
  ○注“已纪也”。
  ○释曰:桓十三年注云:“纪当为已”,与此异者。观经而说,故两注不同。

  蔡侯、郑伯会于邓。邓,某地。
  ○某地,不知其国,故云某,后放此。
  九月,入杞。我入之也。不称主名,内之卑者。
  [疏]“我入之也”。
  ○释曰:何嫌非我而发传者?以隐八年云“我入邴”,此直云“入杞”,恐非我,故发之。

  公及戎盟于唐。
  冬,公至自唐。告庙曰至。传例曰:“致君者,殆其往而喜其反。”此致君之意义也。离不言会,故以地致。
  [疏]注“告庙”至“地致”。
  ○释曰:“传例”者,襄二十九年传文也。“离不言会”者,即《左传》所云“特相会往来称地”,亦此类也。

  桓无会,而其致,何也?远之也。桓会甚众,而曰无会,善无致会也。弑逆之罪,非可以致宗庙,而今致者,危其远会戎狄,喜其得反。
  [疏]注“桓会甚众”。
  ○释曰:谓元年会于垂,二年会于稷是也。

  三年,春,正月,公会齐侯于嬴。嬴,齐地。
  ○嬴音盈。
  夏,齐侯、卫侯胥命于蒲。蒲,卫地。胥之为言,犹相也。相命而信谕,谨言而退,以是为近古也。申约言以相达,不歃血而誓盟。古,谓五帝时。
  ○近,附近之近。约如字,又於妙反。歃,本又作插,所治反。
  [疏]注“古谓五帝时”。
  ○释曰:知古非三王者,以传云“诰誓不及五帝,盟诅不及三王”,今“谨言而退”,非诰誓之辞,“相命而信谕”,无盟诅之事,二国能行三王五帝之法,而传云“近古”,明知谓五帝也。

  是必一人先,其以相言之,何也?不以齐侯命卫侯也。江熙曰:“夫相与亲比,非一人之德,是以同声相应,同气相求。齐卫胥盟,虽有先倡,倡和理均。若以齐命卫,则功归于齐;以卫命齐,则齐仅随从。言其相命,则泯然无际矣。”
  ○比,毗志反。应,应对之应。仅,巨靳反。泯,亡忍反。
  [疏]注“同声”至“相求”。
  ○释曰:《易?文言》文也。今二国相命,则大者宜倡,小者宜和,大则齐也,小则卫也。故传云“不以齐侯命卫侯也”,明齐大也。但倡和理均,故直以“相命”言之。倡则同声相应,和则同气相求,声气相通,而相命之情见矣。

  六月,公会杞侯于郕。郕,鲁地。
  ○郕音成。
  秋,七月,壬辰朔,日有食之,既。言日言朔,食正朔也。朔日食也。既者,尽也,有继之辞也。尽而复生谓之既。
  ○复音扶又反。
  [疏]“既者,尽也”。
  ○释曰:其日食或尽或不尽者,历家之说,以为交正在朔,则日食既,前后望月不食;交正在望,则月食既,前后朔日不食。

  公子翚如齐逆女。翚称公子者,桓不以为罪人也。逆女,亲者也。使大夫,非正也。
  九月,齐侯送姜氏于讙。已去齐国,故不言女,未至于鲁,故不称夫人。讙,鲁地,月者重录之。
  ○于讙,音欢。礼:送女,父不下堂,母不出祭门,诸母兄弟不出阙门。祭门,庙门也。阙,两观也,在祭门之外。
  ○观,古乱反。父戒之曰:“谨慎从尔舅之言。”母戒之曰:“谨慎从尔姑之言。”诸母般申之曰:“谨慎从尔父母之言。般,囊也,所以盛朝夕所须,以备舅姑之用。
  ○般,步干反。一本作鞶,音同。盛音成。
  [疏]注“般囊”至“之用”。
  ○释曰:《士婚礼》云:“父送女,命之曰:‘戒之敬之,夙夜无违命。’母施衿结帨,曰:‘勉之敬之,夙夜无违宫事。’庶母及门内施般,申之以父母之命,曰:‘敬恭听宗尔父母之言,夙夜无愆,示诸衿般。’郑玄云:“般,囊也。男子般革,妇人般丝,所以盛帨巾之属,为谨敬也。”后戒辞与此不同,此注又与郑异者,彼是士礼,此即是诸侯之礼,故异辞也。般盛帨巾,亦得备舅姑之用,则范、郑二注不有违也。或以为传并释礼意,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