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夫,而曰公子意恢,意恢贤也。曹、莒皆无大夫,其所以无大夫者,其义异也。曹叔振铎,文王之子,武王封之于曹,在甸服之内,后削小尔。莒,已姓,东夷,本微国。
  ○振铎,之慎反;下大各反。甸,徒遍反。已姓音已,一本又音祀。
  [疏]“曹莒”至“异也”。
  ○释曰:传言此者,总而言之,则小国无大夫也。就事而释,则曹、莒有异,故传辨之。
  ○注“曹叔”至“之国”。
  ○释曰:曹是文王之子,封於曹者,《世本》文。“在甸服之内”者,定四年《左传》文。

  十有五年,春,王正月,吴子夷卒。末,亡葛反。
  二月,癸酉,有事于武宫。籥入,叔弓卒,去乐卒事。君在祭乐之中,闻大夫之丧,则去乐卒事,礼也。祭乐者,君在庙中祭作乐。
  ○籥,由若反。去,起吕反。
  [疏]“礼也”。
  ○释曰:礼则不疑,而曰有变以闻可乎?似有嫌,嫌则非礼,非礼何以言礼也?解云,祭祀重礼,国之大事,一物不具,则为失所,以卿佐之卒,而阙先君之乐而不止祭,嫌有失礼。释之复言可乎,问言礼意。

  君在祭乐之中,大夫有变,以闻,可乎?变谓死丧。大夫,国体也。君之卿佐,是谓股肱,故曰国体。古之人重死,君命无所不通。死者不可复生,重莫大焉。是以君虽在祭乐之中,大夫死,以闻可也。
  ○复,扶又反。
  [疏]“君命”至“不通”。
  ○释曰:解命告也。大夫与君一体,情无疑二,祭祀虽重,以卒告君,君当哀其丧而止祭,不得以轻废重,故死可以闻也。

  夏,蔡朝吴出奔郑。朝吴,蔡大夫。
  六月,丁巳,朔,日有食之。
  秋,晋荀吴帅师伐鲜虞。
  冬,公如晋。
  十有六年,春,齐侯伐徐。
  楚子诱戎蛮子杀之。楚子不名,戎蛮子非中国故。
  夏,公至自晋。
  秋,八月,巳亥,晋侯夷卒。
  九月,大雩。季孙意如如晋。
  [疏]“意如如晋”。
  ○释曰:何以在葬上?解云,有本末事,书前后文不得同。

  冬,十月,葬晋昭公。
  十有七年,春,小邾子来朝。朝,直遥反。
  夏,六月,甲戌,朔,日有食之。
  秋,郯子来朝。
  八月,晋荀吴帅师灭陆浑戎。灭夷狄时,潞子婴儿贤则日,此月者,盖亦有殊于常戎。
  冬,有星孛于大辰。一有一亡曰有。于大辰者,滥于大辰也。刘向曰:“大辰者,大火也。不曰孛于大火,而曰大辰者,谓滥于苍龙之体,不独加大火。”
  ○星孛,蒲内反。孛于,本又作茀,音佩。楚人及吴战于长岸。长岸,楚地。两夷狄曰败,夷狄不能结日成陈,故曰败,“於越败吴于槜李”是也。
  ○曰败,必迈反,下文及注同。成陈,直刃反。槜李音醉。中国与夷狄亦曰败。“晋荀吴败狄于大卤”是也。楚人及吴战于长岸,进楚子,故曰战。
  [疏]“进楚子,故曰战”。
  ○释曰:何嫌以发?解战言及,所以别客主,不施直,不言及,或在上,或在下。案宋襄伐齐,云及在上,所以恶宋襄。宣十二年邲之战,楚言及在下,所以不恶楚者,据无罪言之直,用兵得理则客直。今楚称及而在上,与邲战之义反,嫌恶楚而善吴,吴以伯举有辞序上,称及以罪楚。今两夷言战,有违常例,二国曲直得失未分,故须起例以明之。

  十有八年,春,王三月,曹伯须卒。
  夏,五月,壬午,宋、卫、陈、郑灾。其志,以同日也。其日,亦以同日也。或曰,人有谓郑子产曰:“某日有灾。”子产曰:“天者神,子恶知之。”是人也,同日为四国灾也。恶音乌。
  [疏]“其志”至“同日”。
  ○释曰:二文释何?解襄九年“宋灾”,传曰“故宋也”,明之灾得书之由。然则宋常,录三国事非常也,故传曰“同日也”。解卫、陈、郑得书之意以此,故复问外灾不日之义,见同日,故不得不两文释之。郑子产之言,明天时人事,报应有验,重其同日,故经书其文,传载其事。刘向以为宋、陈王者之后,卫、郑周之同姓,时景王在,刘子、单子事王猛,召氏、尹氏立王子朝,朝,楚之出也。及宋、卫、陈、郑皆外附於楚,无尊周室之心。后三年崩,王室乱,故天灾四国,若曰不救,反从楚废世子,言不正以害王室,明以同辜。

  六月,邾人入鄅。鄅音禹,又音矩。
  秋,葬曹平公。
  冬,许迁于白羽。白羽,许地。
  十有九年,春,宋公戊邾。
  夏,五月,戊辰,许世子止弑其君买。日弑,正卒也。蔡世子般实弑父,故以比之夷狄,而不书日。止弑而日,知其弑;止不弑,则买正卒也。正卒,则止不弑也。不弑而曰弑,责止也。责止不尝药。
  [疏]“正卒”至“责止也”。
  ○释曰:责止则实,实文不可虚加,而复书葬以赦何?解止进药之罪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