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胜之属,凡八十种。
  
  〔四〕卢文弨曰:「孔安国尚书序:『伏牺、神农、黄帝之书,谓之三坟,言大道也;少昊、颛顼、高辛、唐、虞之书,谓之五典,言常道也。』」器案:坟典,一般用为书籍之意。南史丘巨源传:「少好学,居贫,屋漏,恐湿坟典,乃舒被覆书,书获全而被大湿。」
  
  〔五〕卢文弨曰:「史记五帝本纪:『舜作什器于寿邱。』索隐:『什,数也,盖人家常用之器非一,故以十为数,犹今云什物也。』」案史记正义:「颜师古曰:『军法:五人为伍,二伍为什,则共器物。故谓生生之具为什器,亦犹从军及作役者,十人为火,共畜调度也。』」
  
  〔六〕散逸,谓散失亡逸。本书杂艺篇:「梁氏秘阁,散逸以来。」南史何宪传:「博涉该通,群籍毕览,天阁秘宝,人间散逸,无遗漏焉。」
  
  〔七〕卢文弨曰:「缄,古咸切,封也。」案:文选谢惠连杂诗注:「缄,束箧也。」
  
  思鲁等第四舅母,亲吴郡张建女也〔一〕,有第五妹,三岁丧母。灵床〔二〕上屏风,平生旧物,屋漏沾湿,出曝晒之,女子一见,伏床流涕。家人怪其不起,乃往抱持;荐席〔三〕淹渍〔四〕,精神伤怛〔五〕,不能饮食。将以问医,医诊脉〔六〕云:「肠断矣〔七〕!」因尔便吐血,数日而亡。中外怜之,莫不悲叹。
  
  〔一〕林思进先生曰:「俗多误以『亲』字绝句。(案:朱本断句正如此。)案:春秋繁露竹林篇:『齐顷公,亲齐桓公孙。』史记淮南王传:『大王,亲高帝孙。』梁孝王世家:『李太后,亲平王之大母也。』容斋随笔七引颜鲁公书远祖颜含碑,晋李阐之文也,云:『
  君是王亲丈人,故呼王小字。』皆可证。盖古人自有此种语也。」案:前文「言及先人」条,亦有此例,说详彼注。
  
  〔二〕灵床,即灵座,供奉亡人灵位之几筵也。世说新语伤逝篇:「顾彦先平生好琴,及丧,家人常以琴置灵床上。」晋书本传作「灵座」。
  
  〔三〕周礼春官司几筵郑玄注云:「铺陈曰筵,藉之曰席,筵铺于下,席铺于上,所以为位也。」
  
  〔四〕御览四一五、永乐大典一0八一三「淹渍」作「泪渍」。
  
  〔五〕「怛」原作「沮」,颜本、程本、胡本、朱本作「怛」,今据改。刘盼遂引吴承仕曰:「毛诗:『中心怛兮。』传:『怛,伤也。』」
  
  〔六〕史记仓公传:「传黄帝、扁鹊之脉书,五色诊病,知人死生,决嫌疑,定可治。」诊脉,今云看脉。
  
  〔七〕御览、永乐大典「肠」上有「女」字。
  
  礼云:「忌日不乐〔一〕。」正以感慕罔极,恻怆无聊〔二〕,故不接外宾〔三〕,不理众务耳〔四〕。必能悲惨自居〔五〕,何限于深藏也?世人或端坐奥室〔六〕,不妨〔七〕言笑,盛营甘美,厚供斋食;迫有急卒〔八〕,密戚至交,尽无相见之理:盖不知礼意乎〔九〕!
  
  〔一〕卢文弨曰:「礼记祭义:『君子有终身之丧,忌日之谓也。忌日不用,非不祥也,言夫日志有所至,而不敢尽其私也。』乐,如字,一音洛。」
  
  〔二〕楚辞九思:「心烦愦兮意无聊。」王逸注:「聊,乐也。」
  
  〔三〕刘岳云食旧德斋杂箸:「真德秀读书记:『近时大儒有忌日衣黪衣巾墨衰受吊者。』(案:此指朱熹。)李济翁资暇录云:『亲戚来而不拒。』颜氏家训谓:『不接外宾。』盖谓寻常之宾耳。」
  
  〔四〕封氏闻见记六「众」作「庶」。
  
  〔五〕封氏闻见记此句作「不能悲怆自居」。
  
  〔六〕卢文弨曰:「奥室,深隐之室。礼记仲尼燕居:『室而无奥阼,则乱于堂室也。』」
  
  〔七〕封氏闻见记「妨」作「好」。
  
  〔八〕卢文弨曰:「卒,与猝同。」案:封氏闻见记引此数句作「
  卒有急回,宁无尽见之理,其不知礼意乎」。
  
  〔九〕唐语林八载此文,误作颜延之曰。封氏闻见记六忌日曰:「
  沈约答庾光禄书云:『忌日制假,应是晋、宋之间,其事未久。未制假前,止是不为宴乐,本不自封闭,如今世自处者也。居丧再周之内,每有忌日,哭临受吊,无不见人之义。而除服之后,乃不见人,实由世人以忌日不乐,而不能竟日兴感,以对宾客,或弛解,故过自晦匿,不与外接。假设之由,寔在于此。』」所说与此可互参。
  
  魏世王修〔一〕母以社日〔二〕亡;来岁社日〔三〕,修感念哀甚,邻里闻之,为之罢社。今二亲丧亡,偶值伏腊分至之节〔四〕,及月小晦后,忌之外〔五〕,所经此日〔六〕,犹应感慕〔七〕,异于余辰,不预饮燕、闻声乐及行游也。
  
  〔一〕赵曦明曰:「魏志王修传:『修字叔治,北海营陵人。七岁丧母。』下载此事。」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