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义责母,谬矣。子正母从。母正子从。
伊川先生曰:“吾母侯夫人仁恕宽厚。抚养诸庶,不异己出。从叔幼孤,夫人存视,常均己子。治家有法,不严而整。不喜笞扑下人,视小奴婢如儿女。诸子或加呵责,必戒之曰:‘贵贱虽殊,人则一也。汝如是大时,能为此事否?’先公凡有所怒,必为之宽解。惟诸儿有过,则不掩也。尝曰:‘子之不肖,由母蔽其过,而父不知耳。’夫人男子六人,所存惟二,亦不姑息。才数岁,行或跌音牒,仆也,家人走前扶抱,夫人呵责曰:‘汝若安徐,宁至跌乎?’每食尝置之坐侧。食絮羹,即叱之曰:‘幼求称欲,长当何如?’虽童仆有过,不令以恶言骂之。故颐兄弟,平生于饮食衣服无所择,不恶骂,教使然也。与人争忿,虽直必责之曰:‘患汝不能屈,不患不能伸耳。’及稍长,使从善师友,虽居贫,子欲延客,则喜而为之。”
吕氏曰:庶子从叔,妇人所厌恶者也,夫人视如己子;幼子,妇人所溺爱者也,夫人待若严师;小臧获,妇人所责备者也,夫人不轻笞扑,慈而正,严而恩,二子皆为大儒,有自哉。
宋吕荣公母,申国夫人,性严有法。虽甚爱公,然教公事事循蹈规矩。甫十岁,祁寒暑雨,侍立终日。不命之坐,不敢坐也。日必冠带以见长者,平居虽甚热,在父母长者之侧,不得去巾袜,衣服惟谨。行步出入,无得入茶肆酒肆。市井里巷之语,郑卫之音,未尝一经于耳。不正之书,非礼之色,未尝一接于目。故公德器成就,大异于人。
吕氏曰:善教子者,一严之外无他术;善用严者,一慎之外无他道。今人教子,每事疏忽宽纵,不耐留心,及德性已坏,而笞扑日加,徒令伤恩,无救于晚,视申国夫人,可以悟矣。


慈乳母。乳母所保,他人子也,只以受人之托,遂尽亲之情。或身与俱死,或以子代死,为人保子,义当如是。

秦攻魏,破之,杀魏主瑕,诛诸公子。而一公子不得,令魏国曰:“得公子者,赐金千镒。匿之者夷三族。”乳母与公子俱逃。魏故臣见乳母而识之,曰:“公子安在?”母曰:“不知,虽知之,不可以言。”故臣曰:“国破族灭,子尚谁为乎?且千金重利也。夷族极刑也。汝其图之?”母曰:“见利而反上者,逆也。畏死而弃义者,乱也。今持逆乱而求利,吾不为。且为人养子者,务生之,非为杀之也。岂可利赏畏诛,废正义而行逆节哉?”遂逃公子于泽中。故臣以告,秦军争射之。乳母以身蔽公子,遂同死焉。秦王闻之,以卿礼葬乳母,祠之太牢。宠其兄为五大夫,赐金百镒。
吕氏曰:魏之故臣,可寸斩,可族诛矣。吾又叹乳母短于料人也。设见故臣,号泣而问之曰:“公子安在?”或故臣有问,告以被难,又安知公子不能免乎?彼乳母者,固望故臣协力共谋,以免公子也,讵知又一秦哉?君子贵忠,又贵有智以成其忠,诚而不明,保身以济事,难矣哉。
义保者,鲁孝公之保母也。姓臧氏,与其子俱入宫,养孝公。鲁人作乱。求孝公将杀之。义保乃令其子,衣公之衣,卧公之处,鲁人杀之。义保遂抱公子以出,遇公舅鲁大夫于外,遂托以公而逃。鲁人高之。《论语》曰:“可以托六尺之孤。”义保之谓也。
吕氏曰:臧氏贤乎哉!鲁不灭国,不绝嗣,臧氏之力也。鲁之卿大夫愧矣。


五,姊妹之道

姊妹,女兄弟也。气分一体,情自相关。先王以妇人内家也,每割恩焉,然亲爱出于天性,则休戚岂同路人。取其笃情重义者,不敢尽以中道律之也。

齐攻鲁,至郊,望见一妇人,抱一儿,携一儿。军且及矣,弃其所抱,抱其所携而走。儿随而啼,妇人不顾。齐将问儿,走者谁。曰:“吾母也。”齐将追而问,妇对曰:“所抱者兄子,所弃者妾之子也。军至,力不能两存,宁弃妾子耳。”齐将曰:“兄子与己子,孰亲?”妇人曰:“己之子,私也。兄之子,公也。子虽痛乎,独谓义何?”于是齐将按兵而止,使言于君曰:“鲁未可伐也。山泽妇人,犹知行义,而况士大夫乎?”遂还。鲁君闻之,赐妇人束帛百端,号曰义姑姊。君子曰:义其大哉!虽在匹妇,国犹赖之。
吕氏曰:义则义矣,然而未闻道也。己之子,夫之子也,非妇人所得专也。设夫有众子,或夫在可以复生,兄先亡,或遗孤而为父后,如义姑者,可矣,不则虽以义夺情,终非万世之常经也。然则奈何?曰:“两存之,以乞生于齐将。不得,则死之。孰存孰亡,惟儿所值耳。”至于齐将之料,则可悲矣。鲁士大夫,如义姑者几人哉!
李文姬者,赵伯英妻,汉太尉固之女也。固为梁冀所杀,二子俱死狱中。少子燮,为文姬所匿,密托固门生王成曰:“李氏一脉,惟此儿在。君执义先公,有古人之节。今以六尺奉托,生死惟足下。”成遂引燮浮江,入徐州界,变姓名为酒家佣。酒家异之,以女妻燮。后遇赦得还。


六,姒娣之道

姒娣,今所谓妯娌也。异姓而处人骨肉之间,抅衅起争,化同为异,兄弟之斧斤也。录古今贤妯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