享国百世而不绝。周自后稷、公刘、太王、王季、文王,积德累功,至于武王而有天下。其《诗》曰:“诒厥孙谋,以燕翼子。”言丰德泽,明礼法,以遗后世而安固之也。故能子孙承统八百余年,其支庶犹为天下之显,诸侯棋布于海内。其为利岂不大哉!

  孙叔敖为楚相,将死,戒其子曰:“王数封我矣,吾不受也。我死,王则封汝,必无受利地。楚越之间有寝邱者,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,可长有者唯此也。”孙叔敖死,王以美地封其子。其子辞,请寝邱,累世不失。
  汉相国萧何,买田宅必居穷僻处,为家不治垣屋,曰:“今后世贤,师吾俭;不贤,无为势家所夺。”

  太子太傅疏广乞骸骨归乡里,天子赐金二十斤,太子赠以五十斤。
  广日令家具设酒食,请族人、故旧、宾客,相与娱乐。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何,趣卖以共具。居岁余,广子孙窃谓其昆弟、老人、广所爱信者曰:“子孙冀及君时颇立产业基址,今日饮食费且尽,宜从大人所劝,说君买田宅。”老人即以闲暇时为广言此计。广曰:“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!顾自有旧田庐,令子孙勤力其中,足以共衣食,与凡人齐。今复增益之,以为赢余,但教子孙怠惰耳。贤而多财则损其志,愚而多财则益其过。且夫富者,众之怨也。吾既亡,以教化子孙,不欲盖其过而生怨。”

  涿郡太守杨震,性公廉,子孙常蔬食步行。故旧长者,或欲令为开产业。震不肯,曰:“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,以此遗之,不亦厚乎!”

  南唐德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本,好施。或劝之曰:“公春秋高,宜少留余赀以遗子孙。”本曰:“吾系草,事吴武王,位至将相,谁遗之乎?”

  近故张文节公为宰相,所居堂室,不蔽风雨;服用饮膳,与始为河阳书记时无异。其所亲或规之曰:“公月入俸禄几何,而自奉俭薄如此。外人不以公清俭为美,反以为有公孙布被之诈。”文节叹曰:“以吾今日之禄,虽侯服王食,何忧不足?然人情由俭入奢则易,由奢入俭则难。此禄安能常恃,一旦失之,家人既习于奢,不能顿俭,必至失所,曷若无失其常!吾虽违世,家人犹如今日乎!”闻者服其远虑。此皆以德业遗子孙者也,所得顾不多乎?

  晋光禄大夫张澄,当葬父,郭璞为占墓地曰:“葬某处,年过百岁,位至三司,而子孙不蕃;某处,年几减半,位裁乡校,而累世贵显。”
  澄乃葬其劣处,位止光禄,年六十四而亡。其子孙昌炽,公侯将相,至梁陈不绝,虽未必因葬地而然,足见其爱子孙厚于身矣。先公既登侍从,常曰:“吾所得已多,当留以子孙。”处心如此,其顾念后世不亦深乎!

  
  卷三 父母、 父、 母
  
  陈亢向于伯鱼曰:“子亦有异闻乎?”对曰:“未也。尝独立,鲤趋而过庭。曰:‘学诗乎?’对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学诗无以言。’鲤退而学诗。他日,又独立,鲤趋而过庭。曰:‘学礼乎?’对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学礼无以立。’鲤退而学礼。”闻斯二者,陈亢退而喜曰:“问一得三,闻诗,闻礼,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。”

  曾子曰:“君子之于子,爱之而勿面,使之而勿貌,遵之以道而勿强言;心虽爱之不形于外,常以严庄莅之,不以辞色悦之也。不遵之以道,是弃之也。然强之,或伤恩,故以日月渐摩之也。”

  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《家训》曰:“父子之严,不可以狎;骨肉之爱,不可以简。简则慈孝不接,狎则怠慢生焉。由命士以上,父子异宫,此不狎之道也;抑搔痒痛,悬衾箧枕,此不简之教也。”

  石碏谏卫庄公曰:“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逸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”自古知爱子不知教,使至于危辱乱亡者,可胜数哉!夫爱之,当教之使成人。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,乌在其能爱子也?人之爱其子者多曰:“儿幼,未有知耳,俟其长而教之。”是犹养恶木之萌芽,曰俟其合抱而伐之,其用力顾不多哉?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,解缰放马而逐之,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!
  《曲礼》:“幼子常视毋诳。”
  “立必正方,不倾听。”
  “长者与之提携,则两手奉长者之手。负剑辟咡诏之,则掩口而对。”

  《内则》:“子能食食,教以右手。能言,男唯女俞。男鞶革,女鞶丝。六年,教之数与方名;七年,男女不同席,不共食;八年,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,必后长者,始教之让;九年,教之数日。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学书计。十有三年,学乐、诵诗、舞勺。成童,舞象、学射御。”

  曾子之妻出外,儿随而啼。妻曰:“勿啼!吾归,为尔杀豕。”妻归,以语曾子。曾子即烹豕以食儿,曰:“毋教儿欺也。”

  贾谊言:古之王者,太子始生,固举以礼,使士负之,过阙则下,过庙则趋,孝子之道也。故自为赤子,而教固已行矣。提孩有识,三公三少,固明孝、仁、礼、义。以道习之,逐去邪人,不使见恶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