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手,庸何利乎?虺一身两口,争食相龁,遂相杀也。争利而害,何异于虺乎?

  《颜氏家训》论兄弟曰:“方其幼也,父母左提右挈,前襟后裾,食则同案,衣则传服,学则连业,游则共方,虽有悖乱之人,不能不相爱也。及其壮也,各妻其妻,各子其子,虽有笃厚之人,不能不少衰也。娣姒之比兄弟,则疏薄矣。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,犹方底而圆盖,必不合也。唯友悌深至,不为旁人之所移者,可免夫。兄弟之际,异于他人,望深虽易怨,比他亲则易弭。譬犹居室,一穴则塞之,一隙则涂之,无颓毁之虑。如雀鼠之不恤,风雨之不防,壁陷楹沦,无可救矣。仆妾之为雀鼠,妻子之为风雨,甚哉!兄弟不睦,则子侄不爱。子侄不爱,则群从疏薄。群从疏薄,则童仆为仇敌矣。如此,则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,谁救之哉?人或交天下之士,皆有欢爱,而失敬于兄者,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?人或将数万之师,得其死力,而失恩于弟者,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?娣姒者,多争之地也。所以然者,以其当公务而就私情,处重责而怀薄义也。若能恕己而行,换子而抚,则此患不生矣。
  人之事兄不同于事父,何怨爱弟不如爱子乎?是反照而不明矣。

  吴太伯及弟仲雍,皆周太王之子,而王季历之兄也。季历贤,而有圣子昌,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。于是太伯、仲雍二人乃奔荆蛮,文身断发,示不可用,以避季历。季历果立,是为王季,而昌为文王。太伯之奔荆蛮,自号句吴。荆蛮义之,从而归之千余家,立为吴太伯。子曰:“太伯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,三以天下让,民无得而称焉。”

  伯夷、叔齐,孤竹君之二子也。父欲立叔齐。及父卒,叔齐让伯夷。
  伯夷曰:“父命也。”遂逃去。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。国人立其中子。

  宋宣公舍其子与夷而立穆公。穆公疾,复舍其子冯而立与夷。君子曰:“宣公可谓知人矣!主穆公,其子飨之,命以义夫!”

  吴王寿梦卒,有子四人,长曰诸樊,次曰余祭,次曰夷昧,次曰季札。季札贤,而寿梦欲立之。季札让,不可,于是乃立长子诸樊。诸樊卒,有命授弟余祭,欲传以次,必致国于季札而止。季札终逃去,不受。

  汉扶阳侯韦肾病笃,长子太常丞弘坐宗庙事系狱,罪未决。室家问贤当为后者。贤恚恨,不肯言。于是贤门下生博士义倩等与室家计,共矫贤令,使家丞上书言大行,以大河都尉玄成为后。贤薨,玄成在官闻丧,又言当为嗣,玄成深知其非贤雅意,即阳为病狂,卧便利中,笑语昏乱。征至长安,既葬,当袭爵,以病狂不应召。大洪胪奏状,章下丞相御史案验,遂以玄成实不病劾奏之。有诏勿劾,引拜,玄成不得已受爵。宣帝高其节,时上欲淮阳宪王为嗣,然因太子起于细微,又早失母,故不忍也。久之,上欲感风宪王,辅以礼让之臣,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。

  陵阳侯丁綝卒,子鸿当袭封,上书让国于弟成,不报。既葬,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。鸿与九江人鲍骏相友善,及鸿亡封,与骏遇于东海,阳狂不识骏。骏乃止而让之曰:“春秋之义,不以家事废王事;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,可谓智乎?”鸿感语垂涕,乃还就国。

  居巢侯刘般卒,子恺当袭爵,让于弟宪,遁逃避封。久之,章和中,有司奏请绝恺国。肃宗美其义,特优假之,恺犹不出。积十余岁,至永元十年,有司复奏之。侍中贾逵上书称:“恺有伯夷之节,宜蒙矜宥,全其先公,以增圣朝尚德之美。”和帝纳之,下诏曰:“王法崇善,成人之美,其听宪嗣爵。遭事之宜,后不得以为比。”乃征恺,拜为郎。

  后魏高凉王孤,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,多才艺,有志略。烈帝元年,国有内难,昭成为质于后赵。烈帝临崩,顾命迎立昭成。及崩,群臣咸以新有大故,昭成来,未可果,宜立长君。次弟屈,刚猛多变,不如孤之宽和柔顺。于是大人梁盖等杀屈,共推孤为嗣。孤不肯,乃自诣邺奉迎,请身留为质。石季龙义而从之。昭成即王位,乃分国半部以与之。
  然兄弟之际,宜相与尽诚,若徒事形迹,则外虽友爱而内实乖离矣。

  宋祠部尚书蔡廓,奉兄轨如父,家事大小皆咨而后行。公禄赏赐,一皆入轨。有所资须,悉就典者请焉。从武帝在彭城,妻郄氏书求夏服。时轨为给事中,廓答书曰:“知须夏服,计给事自应相供,无容别寄。”向使廓从妻言,乃乖离之渐也。

  梁安成康王秀与弟始兴王憺友爱尤笃,憺久为荆州刺史,常以所得中分秀。秀称心受之,不辞多也。若此,可谓能尽诚矣!

  卫宣公恶其长子急子,使诸齐,使盗待诸莘,将杀之。弟寿子告之使行,不可,曰:“弃父之命,恶用子矣!有无父之国则可也。”及行,饮以酒,寿子载其旌以先,盗杀之。急子至,曰:“我之求也,此何罪,请杀我乎!”又杀之。

  王莽末,天下乱,人相食。沛国赵孝弟礼,为饿贼所得,孝闻之,即自缚诣贼曰:“礼久饿赢瘦,不如孝肥。”饿贼大惊,并放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