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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唐太常博士吕才叙《葬书》曰:《孝经》云,“卜其宅兆而安厝之”。
  盖以窀穸既终,永安体魄,而朝市迁变,泉石交侵,不可前知,故谋之龟筮。近代或选年月,或相墓田,以为一事失所,祸及死生。按《礼》,天子、诸侯、大夫葬,皆有月数,则是古人不择年月也。《春秋》:九月丁巳葬宁公,雨,不克葬;戊午日中,乃克葬。是不择日也。郑简公司墓之室,当道,毁之则朝而窆,不毁则日中而窆,子产不毁。是不择时也。古之葬者,皆于国都之北,域有常处,是不择地也。今葬者,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夭寿,皆因卜所致。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,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,讨其邱垅,未尝改移。而野俗无识,妖巫妄言,遂于躄踊之际,择葬地而希官爵;荼毒之秋,选葬时而规财利。斯言至矣。夫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,固非葬所能移。就使能移,孝子何忍委其亲不葬而求利己哉?世又有用羌胡法,自焚其柩收烬骨而葬之者,人习为常,恬莫之怪。呜呼!讹俗悖戾,乃至此乎?或曰:旅宦远方,贫不能致其柩,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?曰:如廉范辈,岂其家富也?延陵季子有言:“骨肉归复于土,命也,魂气则无不之也。”舜为天子,巡狩至苍梧而殂,葬于其野。彼天子犹然,况士民乎!必也无力不能归其柩,即所亡之地而葬之,不犹愈于毁焚乎?或曰:生事之以礼,死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,具此数者,可以为大孝乎?曰:未也。天子以德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为孝;诸侯以保社稷为孝;卿大夫以守其宗庙为孝;士以保其禄位为孝。皆谓能成其先人之志,不坠其业者也。

  晋庾衮父戒衮以酒,衮尝醉,自责曰:“余废先人之戒,其何以训人?”乃于父墓前自杖三十。可谓能不忘训辞矣。

  《诗》云:“题彼脊令,载飞载鸣,我日斯迈,而月斯征。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。”

  《经》曰: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又曰:事亲者,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。居上而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

  《内则》曰:“父母虽没,将为善,思贻父母令名,必果;将为不善,思贻父母羞辱,必不果。”

  公明仪问于曾子曰:“夫子可以为孝乎?”曾子曰:“是何言欤!
  是何言欤!君子之所谓孝者,先意承志,谕父母于道。参直养者也,安能为孝乎。”

  曾子曰:“身也者,父母之遗体也。行父母之遗体,敢不敬乎?居处不庄非孝也,事君不忠非孝也,莅官不敬非孝也,朋友不信非孝也,战陈无勇非孝也。五者不备,灾及其亲,敢不敬乎?亨熟膻芗,尝而荐之,非孝也。君子之所谓孝也,国人称愿,然曰:幸哉,有子如此!所谓孝也已。”为人子能如是,可谓之孝有终矣。

  
  卷六 女、孙、伯叔父、侄

  《礼》:女子十年不出,姆教婉娩听从,执麻枲,治丝茧,织纴组紃,学女事以共衣服。观于祭祀,纳酒浆笾豆菹醢,礼相助奠。十有五年而笄,二十而嫁。古者妇人先嫁三月,祖庙未毁,教于公宫;祖庙既毁,教于宗室。教以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,教成祭之牲用鱼,芼之以藻,所以成妇顺也。

  曹大家《女戒》曰:今之君子徒知训其男,检其书传,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,礼义之不可不存。但教男而不教女,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?《礼》:八岁始教之书,十五而志于学矣!独不可依此以为教哉。夫云妇德,不必才明绝异也;妇言,不必辩口利辞也;妇容,不必颜色美丽也;妇功,不必工巧过人也。清闲、贞静、守节、整齐,行已有耻,动静有法,是谓妇德。择辞而说,不道恶语,时然后言,不厌于人,是谓妇言。盥浣尘秽,服饰鲜洁,沐浴以时,身不垢辱,是谓妇容。专心纺绩,不好戏笑,洁斋酒食,以奉宾客,是谓妇功。此四者,女之大德,而不可乏者也。然为之甚易,唯在存心耳。凡人,不学则不知礼义。不知礼义,则善恶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识也。于是乎有身为暴乱而不自知其非也,祸辱将及而不知其危也。然则为人,皆不可以不学,岂男女之有异哉?是故女子在家,不可以不读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及《诗》、《礼》,略通大义。其女功,则不过桑麻织绩、制衣裳、为酒食而已。至于刺绣华巧,管弦歌诗,皆非女子所宜习也。古之贤女无不好学,左图右史,以自儆戒。

  汉和熹邓皇后,六岁能史书,十二通《诗》、《论语》。诸兄每读经传,辄下意难问,志在典籍,不问居家之事。母常非之,曰:“汝不习女工,以供衣服,乃更务学,宁当举博士耶?”后重违母言,昼修妇业,暮诵经典,家人号曰“诸生”。其余班婕妤、曹大家之徒,以学显当时,名垂后来者多矣。

  汉珠崖令女名初,年十三。珠崖多珠,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。及令死,当还葬。法,珠入于关者,死。继母弃其系臂珠,其男年九岁,好而取之,置母镜奁中,皆莫之知。遂与家室奉丧归,至海关。海关候吏搜索,得珠十枚于镜奁中。吏曰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