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少寡妇。有志者守。无志者嫁。 不畜美貌乳母。 不畜艳婢。
御下
妻不在家。婢女不入卧室。 脱靴帽。换衣服。及洗男子溺器。不用婢女。 婢仆不令同处。 奴婢常作子女想。莫锢其情欲。须及时婚配。 父母备价来赎。速还其券。 不与婢女嬉笑。
宴会
不演淫戏。 不用妓侑酒。 女亲非姑姊妹生女。不邀饮。不留宿。 女亲在家。卧室宜远隔。所随婢女。卧榻勿离其主母。 少年仆妇。远邀女亲。令其夫同住。
出外
道旁不熟视妇女。 不宿孀妇家。 寓中如有妇女窥视勾引。宜急迁他处。 访友不默入中堂。窥内室。 不记录奸情事。 不宿妓家。 见妇人不揣度是何人妻女。嫁否。孕否。贤否。 对他家亡妇像。不认其妍媸。
劝居官
辅君以清心寡欲。 常言少置妃嫔。疏请毁灭天下淫书。 广立节妇祠。增修节妇传。 赠义夫节妇扁额。 严禁娼妓。令其从良。 禁街肆及赶集货淫具药物。堕胎等术。 禁妇女入寺烧香。 禁高台唱戏。 多年守寡。勿轻断其失节。 勿轻率问入寡妇奸情。 严禁差役。不得奸犯人妻女。 女犯不与男犯同室。
第二章 好色必死
吴泽云先生曰。人自赋气成形而后。最重者莫如生命。然未能养生。安知保命。既知保命。即能养生。此不易之理也。乃近世人心不古。风俗浇漓其最足戕贼人之生命者。要惟色为巨。色犹刃也。蹈之则伤色犹鸩也饮之则毙虽男女居室。为人伦所不废。苟不知发情止义。其中亦有杀身之虞而人顾甘之如饴。漫无节制者。何哉。盖由道德之心先亡。而邪淫之念遂因缘而起。当其年少气盛。留恋狎邪。尝以有用之精神。消磨于妇人女子之手。而不之惜。甚至钻穴踰墙视为韵事宿娼挟妓自诩风流。其或对妻孥而诲淫。向闺房而谑笑因斯门风败坏伦纪丧亡。中冓新台。贻羞内外。然彼犹以为乐而不以为苦焉迨至陷溺已深。精枯髓竭。志气因之堕落。耳目因之瞆聋。形骸因之瘠尪。人格因之卑下。而一切虚弱瘫痪之病。又复乘隙而丛生以致一身无穷之事业。绝大之希望。均消归于何有卒之命殒中年。名登鬼箓。且或死不得所。而害及子孙者。要皆未节色欲之过也其真以生命为儿戏哉。
人于钱财。锱铢计较。百计营求量入为出。犹恐不继有浪用不节者。指为败子。夫财乃外至之物。犹珍重若此。若精液之可贵。非特钱财也。淫欲之所伤。非特锱铢也。财尽则穷。精尽则死。而乃恣意纵欲。毫不知惜。一旦精竭髓枯。水干火炽。医药罔效。悔之晚矣。苏公有云。伤生之事非一。而好色者必死。人之一身。神以御气。气以化精。精神充实。百骸强壮。足以有为。若淫欲无度。则精竭气耗。神不守舍。疾病夭亡。职此之由。可不慎欤。
身体发肤。受之父母。不敢毁伤。孝之始也。夫毁伤云者。岂戕手折足之谓哉有如嘉树初生。发荣滋长之际。必戒勿翦伐。朝培夕护。然后可冀其成阴。人当成童婉娈之日。筋力未充。血气未定。而先丧真元。以致形体枯羸。菁华销铄。百病丛生。父母相对惊惶。束手无措。此姑无论阴骘所关。减龄削算。即奈何以自作之孽。贻二亲以无涯之隐痛。古之人一顷步不敢忘父母。以其遗体行殆。况玷其清白乎。其为不孝。孰大于是。
少年新婚之日。静好正长。而不为之节。往往种死根而促其茂龄。此甚无谓也。昔有一士。婚后赴试。觉孤枕为苦。未毕遽归。一日走百余里。二鼓抵家。其父忽怒曰。是必在郡生事。惧祸逃归者也。命缚而置诸空仓。疾呼觅杖。曰。明日当痛笞之。明日。父徐起释之。亦弗问也。其子初归。兴甚浓。突遭斥辱。惴惴终夕。既释。终莫喻父意。时有一友与之偕归。翌日死矣。盖以百里行房而精脱也。始悟父缚之之故。古称事亲者。视于无形。听于无声。抑知父母之爱子。乃真有视听于形声之外者乎。噫。家室犹然。而况履蹈危机。风露侵逼于外。惊恐交战于中。更有什伯于是者。人子知此。而体亲之心以为心。则思过半矣。
伤生之事不一。好色者必死。此非游移莫决之辞。乃的确不易之理。凡外感之症。从不毙命。其毙命而死者。无不由于内伤。墙屋之倾也。不倾于风雨。而倾于基溃。国家之亡也。不亡于外患。而亡于内乱。人身之死也。不死于感冒。而死于脏伤。盖人全恃气血。纵欲耗精。即伤气血。伤气甚者。多死于秋冬之感。盖秋冬以敛藏为令。气伤而无可敛藏。所以死也。伤血甚者。多死于春夏之感。盖春夏以透发为令。血伤而无可透发。所以死也。人但知失血痨瘵。为因色亡身之明症。而不知外感之死。全由色欲内伤。殊可叹也。即如二三十岁时。正在强壮。果能色欲撙节。自可百病消除。今人每多腰腿酸疼。脊肩僵痛。背心发热。咳嗽不止。时而头晕头痛。时而眼花眼痛。秋冬则恶寒怕风。手足发冷。春夏则喉疼目红。腹痛闭痧。正当年壮之时。乃见种种不足之证。推原其故。无不因未能节欲而来。其为病也。由渐而深。由微而着。初虽所患尚小。久则酿成大病。不可不畏死而谨守于先也。
卢真人曰。世人动辄言命。甚至纵欲至死。亦指为命。此大谬事。所谓命者。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