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私仆婢。使床笫之间。情好无间。且平日语言举止。毫无亵慢。淫艳之书。不置案头。一以古今节烈之事。演述化导。令所见所闻皆有规矩。此又端本澄源之道也。
女人一生名节。自为处子始。如乘其无知。设计圈诱。是恣我片刻之欲。而损人终身之操。后来婚嫁。便为残体。使其父母暗伤体面。夫家现被丑名。纵使临婚混过。隐微常觉羞惭。即能教子成家。大节终归亏损。苟遇曾经知识。不觉两下赧颜。便令贞守一生。已是清白玷污。岂不于女可恨可惜。于男罪大恶极也哉。
人不幸少年夭折。临终之时。丁宁系恋。惟愿其妻守我门风。生死无二。以相慰于地下。所以守节之妇。上天必昌大其子孙。朝廷必表扬其名节。最宜哀敬而保护之。若欺侮设诱。不独生者含羞阳世。死者尤痛恨九泉。试想生人之耳目可瞒。亡灵之知识曷逭。暗昧之中。何等可惧。敢逞吾私于顷刻乎。
温氏母训曰。寡妇不禁子弟出入房阁。无故得谤。盛饰容仪。无故得谤。屡入寺烧香看台戏。无故得谤。严刻仆隶。菲薄乡党。无故得谤。 守志之妇。恶逸好劳。晏眠早起。忙忙地无一刻空闲。贫也不知愁。富也不知乐。便是铁石手段。若有半晌偷闲。到老终无结果。
第十八章 保全用人名节
人生贵贱虽殊。名节则一。雏鬟出入房帷。奔走使令。至为亵近。往往乘兴一时而轻薄之。此直是罔其无知。欺其不敢拒耳。倘主妇悍妒。鞭挞横施。摧残殒毙。或斥卖出门。随流堕溷。弱质莫保。此真诉屈无门。求生无路矣。嗟嗟。彼亦人子也谁为为之。孰令致之。罪魁祸始。夫复奚辞。儒者痌瘝为怀。心殷利济。遇颠连而无告。如疾痛之在身。乃隳其节。陷其身。复误其命。残忍至此。而独能晏然已乎。
污婢者有十害。强奸残忍。为其父母咒诅。一也。主母见妒。毒加鞭挞。弱命不保。二也。或父子聚麀。或兄弟荐枕。骨肉相仇。三也。方孕则毒药下胎。母子同毙。四也。既产则溺弃婴孩。人命如戏。五也。婢别有私情。主人罔觉。他人血脉。承继祖先。六也。怀孕而配下贱。亲生子女降为奴仆。七也。始则诱骗作妾。继则得价远卖。万一失所。必至投缳自尽。冤魂相报。八也。得宠之后。搬弄是非。家中不得安宁。九也。主人一死。婢女改嫁。致母子相失。
十也。吁。可畏哉。
凡雇乳母。必择少艾者。冀其多乳。非为渔色也。彼应募而来。舍其子女。离其夫妻。竭力三年。鞠育倍劳于嫡母。孤灯午夜。凄凉尤苦于孀居。其夫亦鳏守空床。心忧失节。困于穷苦。无可奈何。为主人者。诚以礼自持。戒勿相犯。子女必昌。
第十九章 溺婴堕胎
黄藜乙曰。溺婴之事。虽狠毒妇人所为。亦出于丈夫之意。丈夫决意不溺。妇亦无可奈何。若系婢女所产。妻不能容者。满月后。过房他姓。寄养于人。亦可保全性命。是在处置得妥耳。如谓贫而不能养。彼岂终身向父母求活者耶。
何龙图溺女歌曰。虎狼性至恶。犹知有父子。人为万物灵。奈何不如彼。生男与生女。怀抱一而已。我闻杀女时。其苦状难比。胞血尚淋漓。有口不能语。咿嘤盆中水。良久乃得死。吁嗟父母心。残忍一至此。我因劝吾民。毋为杀其女。荆钗与裙布。未必能贫汝。女性最柔慈。爱亲甚于子。男子多出外。女恒守父母。男子多违拗。女恒顺父母。男子多远游。女恒近父母。男子少悲哀。女恒哭父母。女有孝顺心。每每救父母。女有好夫君。每每显父母。不观缇萦女。
免其父刑苦。不观唐香女。救父而扼虎。单氏年十八。能令父丧举。曹娥年十四。沉江觅父体。古女贤孝俦。甚多难笔记。有司或表闾。朝廷或钦赐。也有为嫔妃。也有夫人类。若能存他命。报施应不悖。
施愚山溺女歌曰。劝君莫溺女。溺女伤天性。男女皆吾儿。贫富有定分。若云养女致家贫。生儿岂必皆怡亲。浪子千金供一掷。良田美宅等埃尘。若云举女碍生儿。后先迟速谁能知。当阶玉树多先折。老蚌双珠不厌迟。有女莫愁难遣嫁。裙布荆钗是佳话。漫忧养女玷家声。我不种孽孽不生。富者杀女转萧条。忍心为害家暗销。贫者杀女终不富。家无担石身无跨。杀女求儿儿不来。暮年孤独始悲哀。不如有女送终去。犹免白骨委蒿莱。劝君莫杀女。杀女还杀妻。
生殄婴儿死索命。牵衣地下增悲凄。劝君莫杀女。杀女还自杀。孽冤相报几时休。转世投胎定夭折。孺子入井犹堪怜。如何嫡女委黄泉。及笄往嫁尚垂泪。何忍怀中辄相弃。
王倩修曰。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