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上辛苦一生不得一垅,皓首穷经不得一第者。或袭祖先余荫,或藉文字因缘,少年时号素封跻■仕,此非常之福也。幸履福基,时存惜福之心,行修福之事,福自无量。不然,禄算绵长,良不易易。

  处丰难于处约

  处约固大难事。然势处其难,自知检饬,酬应未周,人亦谅之。至境地丰亨,人多求全责备,小不称副,便致諐尤。加以淫佚骄奢,嗜欲易纵,品行一玷,补救无从。覆舟之警,常在顺风。故快意时,更当处处留意。

  欲不可纵

  纵欲败度,立身之大患,当于起手处力防其渐。凡声、色、货、利,可以启骄奢淫佚之弊者,其端断不可开。

  贫贱当励气节

  气节与肆慢不同。肆慢者,以贫贱骄人,必至恃贫无赖。位卑言高,皆获罪之道也。不淟涊以乞怜,不唯阿以附势,固穷厉志,守义不移。富者,余而自傲;贵者,莫不敬其有守,谓之气节。

  择稳处立脚

  如行军然,出奇制胜,危道也。仁人之师,堂堂正正,胜固万全,负亦不至只轮不返。两利相权,取其重;两害相形,取其轻。宁按部而就班,不行险以侥幸。是为隐处立脚。

  居官当凛法纪

  职无论大小,位无论崇卑,各有本分。当为之事,少不循分即干功令。凡用人、理财、事上、接下,时存敬畏之心,庶儿身名并泰。

  宦归尤当避嫌

  幸而宦成归里,当以谨身立行,矜式乡党。一切公事不宜干预,地方官长无相往还。遇有知交故旧,更宜引嫌避谢,稍可指摘,即为后进揶揄。

  守 身

  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、《论语》言身甚详。诚身为始事,致身为终事。而孟子独言“守身为大。”盖知所守,则穷通、寿夭无一敢轻。战陈无勇,亦为非孝。杀身成仁,未为亏体,极守之能事矣!然圣贤甚爱此身,不肯轻掷,曰免于刑戮,曰隐,曰危行言逊,无一非守身之义。《诗》云:“既明且哲,以保其身。”终以保身为守身之正。能立身扬名,以显其亲,尚已;其次,莫如夙夜匪懈,常凛怀刑之思,全受而全归之,盖棺论定,得称善人,庶可见先人于九原。嗟乎!穷而在下,尺步绳趋,犹易自主;幸而通显,地愈高势愈危。此义不可一日忘也。

  卷三治家

  统于所尊则整齐

  一家之中,天合人合,气味不同,刚克柔克,性情亦异,惟受尊长约束,方能画一。不然,妯娌以贫富相耀,姑嫂以疏戚生嫌,俛儳焉不可终日矣。

  孝以顺为先

  “顺亲”二字,见于《中庸》。谚云:“孝不如顺”。盖孝无形而顺有迹。顺之未能,孝于何有?如谓父母亦有万不当顺之故,则几谏一章自有可措手处。玩紫阳“愉色婉容”四字,何等委折?天下无不是之父母,必先引咎于己,方能归善于亲。一味戆直,激成父母于过,即所谓不顺也。若欲与父母平分曲直,以己之是,形亲之非,不孝由于不顺,罪莫大焉。

  惟孝裕后

  人能孝顺也,只尽得子职,原不应望报于天,亦无望报于天而后勉为孝顺之理。然天道于此,报施最分明,最迅速,不待他证也。吾曾祖生子三人,吾祖父、祖母独善事吾曾祖母,故止钟福于吾祖一支。吾祖生吾父暨吾叔父二人,吾父、吾二母独善事吾祖父、祖母,吾生母尤力为其难(详徐太宜人行述),故吾以伶仃孤苦之身,得至成立。念吾祖母遗言,吾生母自当有后。知吾生母之必当有后,则知事亲者,不可不奉吾生母为法矣。

  继娶难为父

  妇未必皆贤也,而所生子女无怼母之人。不幸丧耦,处不得不继之势,遇不贤妇强分畛域,调剂之苦,天实为之。幸而妇知大义,未尝不慈,而前妻子女外视其母,至父有诲劳,辄归过于后母所为。为之父者,责善不能,避嫌不可,动而得谤,是谁之过与?

  事后母

  后母难事尚宜事之以礼,况易事者乎?然往往遇易事之母,而被以难事之名,使母称不义,父号不慈。是诚何心?或曰“是有间之者”。贤如吾母王太宜人,蔑以加矣。然余年十三岁,太宜人约饬素严,族叔某私语余曰:“若母慈汝,固万不如慈汝妹也。”余大以为不然,奉太宜人教益谨。不四年,某子死;又十余年,某死,今为之后者亦死。向使余惑某言,其能有今日乎?人在自为耳,为子而以人言,即于不孝人。果任其咎欤?否欤?

  事鳏父寡母更宜曲体

  寡居之母,虽有妇可依,有女可侍,然妇有子女,女有夫婿,不能专依膝下。疾病饮食,苦有不能言者。至于父老鳏居,真茕茕矣。向见吾族某翁,中年丧耦,至八十余岁,寝食孑然。尝语余曰:“吾拭面巾久如败丝瓜,求换一方不可得”,言已泣下。余■焉伤之。曾告其诸子,皆弗顾也。未几,子亦身历其境,穷且过之,天鉴不远,可不畏哉!

  友难于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