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闺人亦尝谆切规谏。临事之际,终不能改。比读史至后汉党锢,前明东林,见坐此病者,大且祸国,小亦祸身。因书圣经“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。”十言于儿,时时寓目警心,稍稍解包荒之义。涵养气质,此亦第一要事。
善恶不可不分
然善恶之辨,断不可小有模糊。或曰:皂白分则取舍严,取舍严则门户立,非大度之说也。曰:不然。不知而徇之,谓之闇;知而容之,谓之大度。闇则为人玩矣。毋显受人玩,宁佯受人欺。
勿苛人所短
此即使人以器之道也。人无全德,亦无全才。鸡鸣狗盗之技,有时能济大事。但悉心自审,必有能、有不能,自不敢苛求于人。故与人相处,不当恃己之长,先宜谅人之短。
勿过刚
刚为阳德。正人之性,大概多刚。然过刚必折,总非淑世淑身之道。千古君子为小人谗陷,率由于此。当为受者层层设想,使其有以自容,则宽柔以教,原不必全露锋棱。
遇事宜排解
乡民不堪多事,治百姓当以息事宁人为主。如乡居,则排难解纷为睦邻要义。万一力难排解,即奉身而退,切不可袒■激事。如见人失势,从而下石,尤不可为。为者,必遭阴祸。
勿预人讼事
切己之事尚不宜讼事,在他人何可干预?如邻佐干证之类,断断不宜列名。盖庭鞫时语挟两端,则易遭官府诃遣;公言之,必与负者为仇,大非保身之哲。
勿轻作居间
姻族中遇有立继、公议之事,于分于理不能自外者,不得不与。即不得已而讼案有名,亦不得不昌言。此有公议可凭,非一人所得偏也。若事关田产资财,恐有未了者,总不宜与事居间,后干讼累。至官司交易,一涉银钱,便为赃私过付,牵连获罪,尤当避而远之。
势力不可恃
恃势逞力,必有过分之事,损福取祸,万万不可。谚云:有一日太阳晒一日谷。“又云:”有尺水行尺船。“皆刻薄语也。有太阳时,须算到阴云霖雨;有水时,须算到河流浅涸,自不敢恣所欲为。能以礼下人,全在有势力时,若本无势力可倚,不得不畏首畏尾,非让人也。天道恶盈,凛之哉!
信不可失
以身涉世,莫要于信。此事非可袭取,一事失信,便无事不使人疑。果能事事取信于人,即偶有错误,人亦谅之。吾无他长,惟不敢作诳语。生平所历,愆尤不少,然宗族姻党,仕宦交游,幸免龃龉。皆曰某不失信也。古云:“言语虚花,到老终无结果。”如之何弗惧!
勿傍人门户
他人位高多金,与我何涉?依门傍户,徒为识者所鄙。且受恩如受债,一仰人鼻息,便终身不能自振。惟竖起脊骨,忍苦奋厉,方为有志之士。
勿贪受赠遗
势当穷迫无路,亦不得不藉人援手。无论姻亲、朋友,望其提携,切不可受其遗赠。盖品题作佳士,在人不费,在我有益。世无乐于解橐者。至靳我以言,酬我以资,其情分尽矣。断不能再为发棠之復。是受一人惠,即绝一人交,不可误贪近利。
贫贱勿取厌亲友
贫贱之人,仆仆于富贵亲友之家,纵一无干求见之者,总疑其有所请乞。且地处富贵,类无闲空工夫。我以闲散之身,参伍其间,原不免有众里嫌身之状。久则厌生,或为同辈所轻,或为阍人所慢,甚无谓也。
富贵勿薄视姻邻
生女无人道喜,载生男子,姻邻并贺,非贱女而贵男也。谓女生外向,而男子兴宗,荣可旁及也。原思辞禄,夫子即教以与邻里乡党,其义甚明;幸而得志,当存此心。如倚势以逞,至邻党寒心,姻亲侧目,未有不速祸者。
刻薄之名,又其余事已。故身处富贵,遇单微戚友,必须从优礼款,并训约子弟、僮仆,不许稍有亵狎,俾可久远往还,以尽笃亲重故之谊。
须予人可近
春夏发生,秋冬肃杀,天道也。惟人亦然。有春夏温和之气者,类多福泽;专秋冬严凝之气者,类多枯槁。固要岩岩特立,令人不可干犯,亦须有蔼然气象,予人可近。孤芳自赏,毕竟无兴旺之福。
失意人当礼遇
趋炎附势,君子不为。然热闹场中遇落寞人,多不暇照应。不知我目中无彼,而彼目中有我,淡泊相遭即似有心倨侮。余年十四、五时,身孤貌寝,家难多端,几不为宗亲齿;数山阴李惟一先生,族姑夫也,一见相赏,谓“孺子不凡”。辄有知己之感,益自奋励,至今犹常念之。故生平遇失意人及孤儿、寒士,无不加意礼遇,亦有无意中得其力者。俗传:“锦上添花,不如雪中送炭。”言近指远,当百复也。
保全善类
浇薄之徒,恶直丑正,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