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五岁,自此可以应举矣。三场既成,却旋明余经,及作古文。余经合读合看诸书,已见于前。窃谓明《四书》本经,心用朱子读法,必专用三年之功,夜止兼看性理书,并不得杂以他书,必以读经空眼簿日填以自程。看史及学文,必在三年之外,所作经义,必尽依科制条举所主所用所兼用之说而推明之。又必择友举行蓝田吕氏《乡约》之目,使德业相劝,过失相规,则学者平日皆知孰尚行实,惟恐得罪于多评,则读书不为空言,而士习厚矣。必若此,然后可以仰称科制经明行修,乡党称其考弟,朋友服其信义之实,庶乎其贤材盛而治教兴也,岂曰小补。古者大司徒以乡三物救万民而宾兴之,未有不教而可以宾兴者。方今圣朝科制明经,一主程、朱之说,使经术、理学,举业三者合一,以开志道之士,此诚今日学者之大幸,岂汉、唐、宋科目所能企其万一。第因方今学校教法未立,不过随其师之所知所能,以之为教为学。凡读书才挟册开卷,已准拟作程文,用则是未明道已计功,未正谊已谋利,其始不过因循苟且,失先后本末之宜而已,岂知此实儒之君子小人所由以分,其有害士习,乃如此之大。呜呼!先贤教人格言大训,何乃置之无用之地哉!敢私著于此,以待职教养者取焉。
右分年日程,一用朱子之意修之。如此读书、学文皆办,才二十二三岁,或二十四五岁。若紧著课程,又未必至此时也。虽前所云失时失序者,不过更增二三年耳,大抵亦在三十岁前皆办也。世之欲速好径,失先后本末之序,虽曰读书作文而白首无成者,可以观矣。此法似乎迂阔,而收可必之功,如种之获云。
前所云学文之后,方再明一经,出于不得已。才能作文之后,便补一经,不可迟,须是手自抄读。其诸经抄法读法并已见前。
其余经史子集音义旁证等书,别见书目,今不备载。惟取旁证一二,日当观省者,于末卷。
读经之后当看全史一过。看张子、邵子、三胡、张南轩、吕东莱、真西山、魏鹤山、程、朱门人之书一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