吾耻之!”去弗就。后二年遂首选。至登第,年才十六。
又曰:和岘,字晦仁。十六登朝为著作郎。
又曰:陈师道,字履常,一字无己,彭城人。少好学苦志,年十六蚤,以文谒曾巩,一见奇其文,留受业。
《金史》曰:贺胜,仁杰子也。字贞卿,一字举安,小字伯颜,以小字行。尝从许衡学,通经传大义。年十六入宿卫,凝重寡言,世祖甚器重之。大臣有密奏辄屏左右,独留胜许听之。出则参舆,入则侍帷幄,非休沐不得至家。
《元史》曰:董文炳,字彦明,俊之长子也。父没时年十六,率诸幼弟事母李夫人。夫人有贤行,治家严,笃于教子。文炳师事其先生,警敏善记诵,自幼俨如成人。
《明史》曰:文征明,长洲人。初名璧,以字行。更字征仲,别号衡山。父林,温州知府,卒,吏民醵千金为赙。征明年十六,悉却之。吏民修故“却金亭”,以配前守何文渊,而记其事。
又曰:孟化鲤,字叔龙,河南新安人。年十六,慨然以圣贤自期。
《蓬轩吴记》曰:临川饶介之在吴,慕高季迪才名,召之至再,强而后往。命题“倪云林竹木图”,且以木、绿、曲为韵,季迪即吟曰:“主人原非段干木,一瓢倒泻潇湘绿。逾垣为惜酒在樽,饮余自鼓无弦曲。”饶大惊异,厚礼之,因劝之仕,季迪笑而不答──时年才十六。
《东坡集》曰:狄武襄公者,本农家子。年十六时,其兄素与里人号“铁罗汉”者斗于水滨,至溺没之,保伍方缚素,青适饷田见之曰:“杀罗汉者,我!”人皆释素而缚青,青曰“我不逃死,然待我救罗汉,庶几复活,若决死者,缚我未晚也。”众从之。青默祝曰:“我若贵,罗汉当苏。”乃举其尸,出水数斗而活,人咸异之。
【十七岁】
《左传》曰:我先君文公,狐季姬之子也。有宠于献,好学而不贰。生十七年有士五人。
《国语》曰:晋公子生十七年而亡,卿材三人从之,可谓贤矣。
《吴志》曰:孙坚,字文台,吴郡富春人,盖孙武之后也。少为县吏。年十七与父共载,船至钱塘,会海贼掠取贾人财物,方于岸上分之,行旅皆住船不敢进,坚谓父曰:“此贼可击,请讨之。”父曰:“非尔所图也!”坚行,操刀上岸,以手东西指麾若分部人兵以逻遮贼状,贼望见以为官兵捕之,即委财物散走,坚追斩得一级以还,父大惊,由是显闻。
《晋书》曰:姚襄,字景国。年十七,身长八尺五寸,臂垂过膝。雄武多才艺,明察善抚纳,士众爱敬之。
《梁书》曰:柳忄焱,字文通,河东解人也。年十七,齐武帝为中军,命参军。
又曰:吉翂,字彦霄。年十七,应辟为本州主簿,出监万年县,摄官期月风化大行。
又曰:孙谦,字长逊,东莞莒人也。年十七,伯符为豫州刺史,引为左军行参军,以治干称。
《魏书》曰:崔光,字仁本,本名孝伯,清河鄃人也。年十七随父徙代。家贫好学,昼耕夜诵,佣书以养父母。
《北齐书》曰:崔季舒,字叔正,博陵安平人。年十七为州主簿,为大将军赵郡公琛所器重,言之于神武,神武亲简丞郎,补季舒大行台督官郎中。
《周书》曰:权景宜,字晖远,天水显亲人也。年十七,魏行台萧宝夤见而奇之,表为轻车将军。
又曰:唐瑾,字附璘。性温恭,有器量。博涉经史,雅好属文。年十七,周文闻其名,乃贻其父永书曰:“闻公有二子,曰陵、曰瑾,陵纵横多武略;瑾雍容富文雅。可并遣入朝,孤欲委以文武之任。”因召拜尚书员外郎。
《隋书》曰:高颎,字昭元,一名敏,自云渤海蓚人也。少明敏,有器局。博涉书史,尤善辞令。年十七,周齐王宪引为记室。
又曰:卢昌衡,字子均。父道虔,魏尚书仆射。昌衡小字龙子。风神澹雅,容止可法,博涉经史,工草行书。从弟思道,小字释奴,宗中俱称英妙,故幽州为之语曰:“卢家千里,释奴龙子。”年十七,魏济阴王元晖业召补太尉参军事兼外兵参军。
又曰:梁彦光,字修芝。魏大统末入太学,略涉经史,有规检,造次必以礼。解褐秘书郎,时年十七。
《北史》曰:齐赵郡王睿,天保二年出为定州刺史、六州大都督,时年十七,称为良牧。
又曰:王劢,字丑兴。性忠果有材干。年十七从周文帝入关,及平秦陇,定关中。周文尝谓曰:“为将坐见成败者,上也;被坚执锐者,次也。”劢曰:“意欲兼被之。”周文大笑,寻拜散骑常侍,赐爵梁甫县公。
《唐书》曰:江夏郡王道宗,年十七从秦王讨贼,王登玉璧城以望,谓道宗曰:“贼怙众欲战,尔计谓何?”对曰:“武周席胜,剡然锋未可当,正宜以计摧之,且乌合之众惮持久,若坚壁以顿其锐。须食尽气老,可不战禽也。”王曰:“尔意与我合。”
《旧五代史》曰:和凝,字成绩,汶阳须昌人也。年十七举明经。至京师忽梦人以五色笔一束以与之,谓曰:“子有如此才,何不举进士?”自是才思敏赡。
《宋史》曰:薛季宣,字士龙。年十七起从荆南帅辟书写机宜文字,获事袁溉。溉尝从程颐学,尽以其学授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