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难,惑于愚儒之文词,以疑贤士之谋,举浮淫之蠹,加之功实之上,而欲国之治,犹释阶而欲登高,无衔橛而御捍马也。
今刑法设备,而民犹犯之,况无法乎?其乱必也!文学曰:辔衔者,御之具也,得良工而调。法势者,治之具也,得贤人而化。执辔非其人,则马奔驰。执轴非其人,则船覆伤。昔吴使宰嚭持轴而破其船,秦使赵高执辔而覆其车。今废仁义之术,而任刑名之徒,则复吴、秦之事也。夫为君者法三王,为相者法周公,为术者法孔子,此百世不易之道也。韩非非先王而不遵,舍正令而不从,卒蹈陷阱,身幽囚,客死于秦。
夫不通大道而小辩,斯足以害其身而已。
申韩第五十六
御史曰:待周公而为相,则世无列国。待孔子而后学,则世无儒,墨。
夫衣小缺,憏裂可以补,而必待全匹而易之;政小缺,法令可以防,而必待雅、颂乃治之;是犹舍邻之医,而求俞跗而后治病,废污池之水,待江海而后救火也。迂而不径,阙而无务,是以政令不从而治烦乱。夫善为政者,弊则补之,决则塞之。故吴子以法治楚、魏,申、商以法强秦、韩也。
文学曰:有国者选众而任贤,学者博览而就善,何必是周公、孔子!故曰法之而已。今商鞅反圣人之道,变乱秦俗,其后政耗乱而不能治,流失而不可复,愚人纵火于沛泽,不能复振;蜂虿螫人,放死不能息其毒也。烦而止之,躁而静之,上下劳扰,而乱益滋。故圣人教化,上与日月俱照,下与天地同流,岂曰小补之哉!御史曰:衣缺不补,则日以甚,防漏不塞,则日益滋。大河之始决于瓠子也,涓涓尔,及其卒,泛滥为中国害。灾梁、楚,破曹、卫,城郭坏沮,蓄积漂流,百姓木栖,千里无庐,令孤寡无所依,老弱无所归。故先帝闵悼其灾,亲省河堤,举禹之功,河流以复,曹、卫以宁百姓戴其功,咏其德,歌“宣房塞,万福来”焉,亦犹是也。如何勿小补哉?
文学曰:河决若瓮口而破千里,况礼决乎?其所害亦多矣!今断狱岁以万计,犯法兹多,其为灾岂特曹、卫哉!夫知塞宣房而福来,不知塞乱原而天下治也。周国用之,刑错不用,黎民若四时各终其序,而天下不孤。《颂》曰:“绥我眉寿,介以繁祉。”此天为福亦不小矣。诚信礼义如宣房,功业已立,垂拱无为,有司何补法令何塞也?
御史曰:犀铫利鉏,五谷之利而闲草之害也。明理正法,奸邪之所恶而良民之福也。故曲木恶直绳,奸邪恶正法。是以圣人审于是非,察于治乱,故设明法,陈严刑,防非矫邪,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。故水者火之备,法者止奸之禁也。无法势,虽贤人不能以为治;无甲兵,虽孙、吴不能以制敌。
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不从风,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。
文学曰: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,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。所贵良医者,贵其审消息而退邪气也,非贵其下针石而钻肌肤也。所贵良吏者,贵其绝恶于未萌,使之不为非,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。今之所谓良吏者,文察则以祸其民,强力则以厉其下,不本法之所由生,而专己之残心,文诛假法,以陷不辜,累无罪,以子及父,以弟及兄。一人有罪,州里惊骇,十家奔亡。
若痈疽之相泞、色淫之相连,一节动而百枝摇。《诗》云:“舍彼有罪,既伏其辜,若此无罪,沦胥以铺。”痛伤无罪而累也。非患铫耨之不利,患其舍草而芸苗也。非患无准平,患其舍枉而绳直也。故亲近为过不必诛,是锄不用也;疏远有功不必赏,是苗不养也。故世不患无法,而患无必行之法也。
周秦第五十七
御史曰:《春秋》罪人无名号,谓之云盗,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。
故君不臣,士不友,于闾里无所容。故民耻犯之。今不轨之民,犯公法以相宠,举弃其亲,不能伏节死理,遁逃相连,自陷于罪。其被刑戮,不亦宜乎?
一室之中,父兄之际,若身体相属,——节动而知于心。故今自关内侯以下,比地于伍,居家相察,出入相司,父不教子,兄不正弟,舍是谁责乎?
文学曰:古者,周其礼而明其教,礼周教明,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。刑罚中,民不怨。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,诛不仁也。轻重各服其诛,刑必加而无赦,赦惟疑者。若此,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?今杀人者生,剽攻窃盗者富。故良民内解怠,辍耕而陨心。古者,君子不近刑人,刑人非人也,身放殛而辱后世,故无贤不肖,莫不耻也。今无行之人,贪利以陷其身,蒙戮辱而捐礼义,恒于苟生。何者?一日下蚕室,创未瘳,宿卫人主,出入宫殿,由得受奉禄,食大官享赐,身以尊荣,妻子获其饶。故或载卿相之列,就刀锯而不见闵,况众庶乎?夫何耻之有!今废其德教,而责之以礼义,是虐民也。《春秋》曰:“子有罪,执其父。臣有罪,执其君,所失之大者也。”
今以子诛父,以弟诛兄,亲戚相坐,什伍相连,若引根本之及华叶,伤小指之累四体也。如此,则以有罪诛及无罪,无罪者寡矣。臧文仲治鲁,胜其盗而自矜。子贡曰:“民将欺,而况盗乎!”故吏不以多断为良,毉不以多刺为工。子产刑二人,杀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