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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-河南程氏遗书-宋-程颢-第58页

孟子言『夫道若大路然,岂难如哉?』只下这一个岂字,便露筋骨,圣人之言不知此。如下面说人『病不求耳,子归而求之有余师』这数句却说得好。孔、孟言有异处,亦须自识得。」
  或问:「『子畏于匡,颜渊后。子曰:「吾以女为死矣」曰:「子在,回何敢死?』」然设使孔子遇难,颜渊有可死之理否?」曰:「无可死之理,除非是馁死,然馁死非颜子之事。若云遇害,又不当言敢不敢也。」又问:「使孔子遇害,颜子死之否乎?」曰:「岂特颜子之于孔子也?若二人同行遇害,固可相死也。」又问:「亲在则如之何?」曰:「且譬如二人捕虎,一人力尽,一人须当同去用力。如执干戈卫社稷,到急处,便遁逃去之,言我有亲,是大不义也。当此时,岂问有亲无亲?但当预先谓吾有亲,不可行则止。岂到临时却自规避也?且如常人为不可独行也,须结伴而出。至于亲在,为亲图养,须出去,亦须结伴同去,便有患难相死之道。昔有二人,同在嵩山,同出就店饮酒。一人大醉,卧在地上,夜深归不得,一人又无力扶持,寻常旷野中有虎豹盗贼,有此人遂只在傍,直守到晓。不成不顾了自归也?此义理所当然者也。礼言亲在不许友以死者,此言亦在人用得。盖有亲在可许友以死者,有亲不在不可许友以死者。可许友以死,如二人同行之类是也。不可许友以死,如战国游侠,为亲不在,乃为人复仇,甚非理也。」
  问:「『不迁怒,不贰过』,何也?语录有恕甲不迁乙之说,是否?」曰:「是。」曰:「若此则甚易,何待颜氏而后能?」曰:「只被说得粗了,诸君便道易,此莫是最难。须是理会得,因何不迁怒?如舜之诛四凶,怒在四凶,舜何与焉,盖因是人有可怒之事而怒之,圣人之心本无怒也。譬如明镜,好物来时,便见是好,恶物来时,便见是恶,镜何尝有好恶也?世之人固有怒于室而色于巿。且如怒一人,对那人说话,能无怒色否?有能怒一人而不怒别人者,能忍得如此,已是煞知义理。若圣人,因物而未尝有怒,此莫是甚难。君子役物,小人役于物。今人见有可喜可怒之事,自家着一分部奉他,此亦劳矣。圣人心如止水。」
  问:「颜子勇乎?」曰:「孰勇于颜子?观其言曰:『舜何人也,予何人也,有为者亦若是。』孰勇于颜子,如『有若无,实若虚,犯而不校』之类,抑可谓大勇者矣。」
  曾子传圣人道,一作学。只是一个诚笃。语曰:「参也鲁。」如圣人之门,子游、子夏之言语,子贡、子张之才辨聪明者甚多,卒传圣人之道者,乃质鲁之人。人只要一个诚实。圣人说忠信处甚多。曾子,孔子在时甚少,后来所学不可测,且易箦之事,非大贤以上作不得。曾子之后有子思,便可见。
  曾子执亲之丧,水浆不入口者七日,不合礼,何也?曰:「曾子者,过于厚者也。圣人大中之道,贤者必俯而就,不肖者必跂而及。若曾子之过,过于厚者也。若众人,必当就礼法。自大贤以上,则看花如何,不可以礼法拘也。且守社稷者,国君之职也,太王则委而去之。守宗庙者,天子之职也,尧、舜则以天下与人。如三圣贤则无害,佗人便不可。然圣人所以教人之道,大抵使之循礼法而已。」
  「金声而玉掁之」,此孟子为学者言终始之义也。乐之作,始以金奏,而以玉声终之。诗曰「依我磬声」是也。始于致知,智之事也。行所知而至其极,圣之事也。易曰「知至至之,知终终之」,是也。
  「惟圣人然后践形」,言圣人尽得人道也。人得天地之正气而生,与万物不同。既为人,须尽得人理。众人有之而不知,贤人践之而未尽,能践形者,唯圣人也。
  「佚道使民」,谓本欲佚之也,故虽「劳而不怨」。「生道杀民」,谓本欲生之也。且救水火,是求所以生之也,或有焚溺而死者,却「虽死不怨」。
  「仁言」,谓以仁厚之言加于民。「仁声」如「仁闻」,谓风声足以感动人也,此尤见仁德之昭者也。
  问「行之而不着,习矣而不察。」曰:「此言大道如此,而人由之不知也。『行之而不着』,谓人行之而不明晓也。」『习矣而不察』,谓人习之而不省察也。」曰:「先生有言,虽孔门弟子亦有此病,何也?」曰:「在众人习而不察者,只是饥食喝饮之类,由之而不自知也。如孔门弟子,却是闻圣人之化,入于善而不自知也。众者,言众多也。」
  问:「『可以取,可以无取』,天下有两可之事乎?」曰:「有之。如朋友之馈,是可取也,然己自可足,是不可取也,纔取之,便伤廉矣。」曰:「取伤廉,固不可,然与伤惠何害?」曰:「是有害于惠也。可以与,然却可以不与。若与之时,财或不赡,却于合当与者无可与之。且博施济众,固圣人所欲,然却五十者方衣帛,七十者方食肉,如使四十者衣帛,五十者食肉,岂不更好?然力不可以给,合当衣帛食肉者便不足也。此所以伤惠。」问「人有不为,然后可以有为。」曰:「此只是有所择之人能择其可为不可为也。纔有所不为,便可以有为也。若无所不为,岂能有为邪?」
  问:「『非礼之礼,非义之义』何谓也?」曰:「恭本为礼,过恭是非礼之礼也。以物与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