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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-河南程氏遗书-宋-程颢-第2页

以为幻,故亦以人生为幻,何不付与他。物生死成坏,自有此理,何者为幻?』」
  天地之闲,非独人为至灵,自家心便是草木鸟兽之心也,但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尔。一本此下云:「人与物,但气有偏正耳。独阴不成,独阳不生。得阴阳之偏者为鸟兽草木夷狄,受正气者人也。」
  后汉人之名节,成于风俗,未必自得也。然一变可以至道。
  先王之世,以道治天下,后世只是以法把持天下。
  语仁而曰「可谓仁之方也已」者,何也?盖若便以为仁,则反使不识仁,只以所言为仁也。故但曰仁之方,则使自得之以为仁也。
  「忠信所以进德」,「终日干干」,君子当终日对越在天也。盖上天之载,无声无臭,其体则谓之易,其理则谓之道,其用则谓之神,其命于人则谓之性,率性则谓之道,修道则谓之教。孟子去其中又发挥出浩然之气,可谓尽矣。一作性。故说神「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」,大小大事而只曰「诚之不可揜如此夫」。彻上彻下,不过如此。形而上为道,形而下为器,须着如此说。器亦道,道亦器,但得道在,不系今与后,己与人。
  富贵骄人,固不善;学问骄人,害亦不细。
  义理与客气常相胜,又看消长分数多少,为君子小人之别。义理所得渐多,则自然知得,客气消散得渐少,消尽者是大贤。
  「兴于诗,立于礼」,自然见有着力处;至「成于乐」,自然见无所用力。一本云:「『兴于诗』,便须见有着力处;『立于礼』,便须见有得力处;『成于乐』,便须见有无所用力处。」
  若不能存养,只是说话。
  韩愈亦近世豪杰之士。如原道中言语虽有病,然自孟子而后,能将许大见识寻求者,才见此人。至如断曰:「孟氏醇乎醇。」又曰:「荀与杨择焉而不精,语焉而不详。」若不是佗见得,岂千余年后便能断得如此分明也?如杨子看老子,则谓「言道德则有取,至如搥提仁义,绝灭礼学,则无取」。若以老子「剖斗折衡,圣人不死,大盗不止」,为救时反本之言,为可取,却尚可恕。如老子言「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」,则自不识道,已不成言语,却言其「言道德则有取」,盖自是杨子已不见道,岂得如愈也?
  「予天民之先觉者」,谓我乃天生此民中尽得民道而先觉者也。既为先觉之民,岂可不觉未觉者?及彼之觉,亦非分我之所有以予之,皆彼自有此义理,我但能觉之而已。
  圣贤千言万语,只是欲人将已放之心,约之使反,复人身来,自能寻向上去,下学而上达也。
  先生尝语王介甫曰:「公之谈道,正如说十三级塔上相轮,对望而谈曰,相轮者如此如此,极是分明。如某则戆直,不能如此,直入塔中,上寻相论,辛勤登攀,逦迤而上,直至十三级时,虽犹未见轮,能如公之言,然某却实在塔中,去相轮渐近,要之须可以至也。至相轮中坐时,依旧见公对塔谈说此相轮如此如此。」介甫只是说道,云我知有个道,如此如此。只佗说道时,已与道离。佗不知道,只说道时,便不是道也。有道者亦一作言。自分明,只作寻常本分事说了。孟子言尧、舜性之,舜由仁义行,岂不是寻常说话?至于易,只道个「立人之道曰仁与义」,则和性字由字,也不消道,自已分明。阴阳、刚柔、仁义,只是此一个道理。
  嘉礼不野合,野合则秕稗也。故生不野合,则死不墓祭。盖燕飨祭祀,乃宫室中事。后世习俗废礼,有踏青,藉草饮食,故墓亦有祭。如礼望墓为坛,并墓人为墓祭之尸,亦有时为之,非经礼也。后世在上者未能制礼,则随俗未免墓祭。既有墓祭,则祠堂之类,亦且为之可也。
  礼经中既不说墓祭,即是无墓祭之文也。
  张横渠于墓祭合一,分食而祭之,故告墓之文有曰「奔走荆棘,殽乱桮盘之列」之语,此亦未尽也。如献尸则可合而为一,鬼神如何可合为一?
  墓人墓祭则为尸,旧说为祭后土则为尸者,非也。盖古人祭社之外,更无所在有祭后土之礼。如今城隍神之类,皆不当祭。
  家祭,凡拜皆当以两拜为礼。今人事生,以四拜为再拜之礼者,盖中间有问安之事故也。事死如事生,诚意则当如此。至如死而问安,却是渎神。若祭祀有祝、有告、谢神等事,则自当有四拜六拜之礼。古人祭祀用尸,极有深意,不可不深思。盖人之魂气既散,孝子求神而祭,无尸则不飨,无主则不依。故易于涣、萃,皆言「王假有庙」,即涣散之时事也。魂气必求其类而依之。人与人既为类,骨肉又为一家之类。己与尸各既已洁齐,至诚相通,以此求神,宜其飨之。后世不知此,一本有道字。直以尊卑之势,遂不肯行尔。古人为尸者,亦自处如何,三代之末,已是不得已而废。
  「宗子继别为宗」,言别,则非一也.如别子五人,五人各为大宗。所谓「兄弟宗之」者,谓别子之子、继祢者之兄弟宗其小宗子也。
  凡人家法,须令每有族人远来,则为一会以合族,虽无事,亦当每月一为之。古人有花树韦家宗会法,可取也。然族人每有吉凶嫁娶之类,更须相与为礼,使骨肉之意常相通。骨肉日疏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