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门子止约了。待两三日方知,遂出榜告示,亦有来哭者。」以下君丧。
因说:「天子之丧,自太子宰执而下,渐降其服,至于四海,则尽三月。服,谓凶服。讣所至,不问地之远近,但尽于三月而止。天子初死,近地先闻,则尽三月;远地或后闻之,亦止于三月之内也。」又云:「古者次第,公卿大夫与列国之诸侯,各为天子三年之丧;而列国之卿大夫,又各为其君三年之服;盖止是自服其君。如诸侯之大夫,为本国诸侯服三年之丧,则不复为天子服。百姓则畿内之民,自为天子服本国之君服三年之丧也。故礼曰『百姓为天子、诸侯有土者,服三年之丧』,为此也。」又云:「『君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』达官,谓得自通于君者,如内则公卿、宰执、六曹之长,九寺、五监之长,外则监司、郡守,皆自得通章奏于君者。凡此者皆杖,以次则不杖。如太常卿杖,太常少卿则不杖。若无太常卿,则少卿代之杖也。只不知王畿之内,公卿之有采地者,其民当何如服,当检看。」
徽庙讣至,胡明仲知严州,众议欲以日易月。张晋彦为司理,为明仲言:「前世以日易月,皆是有遗诏。今太上在远,无遗诏,岂可行?」胡曰:「然则如之何?」曰:「盍请之于朝?」胡如其说,不报。
高宗登遐,寿皇麻衣不离身,而臣子晏然朝服如常,只于朝见时,略换皂带,以为服至尊之服。冠有数样,衣有数样,所以当来如此者,乃是甚么时,便着甚么样冠服。昨闻朝廷无所折衷,将许多衣服一齐重迭着了。古礼恐难行,如今来却自有古人做未到处。如古者以皮束棺,如何会弥缝?又,设熬黍稷于棺旁以惑蚍蜉,可见少智。然三日便殡了,又见得防虑之深远。今棺以用漆为固,要拘三日便殡,亦难。丧最要不失大本。如不用浮屠,送葬不用乐,这也须除却。所谓古礼难行者,非是道不当行,只怕少间止了得要合那边,要合这边,到这里一重大利害处,却没理会,却便成易了。古人已自有个活法,如身执事者面垢而已之类。
器远问:「『安常习故』,是如何?」曰:「云云。如亲生父母,子合当安之。到得立为伯叔后,疑于伯叔父有不安者,这也是理合当如此。然而自古却有大宗无子,则小宗之子为之后。这道理又却重。只得安于伯叔父母,而不可安于所生父母。丧服则为为后父母服三年,所生父母只齐衰,不杖,期。」以下服制。
问:「『天下事易至于安常习故』,如何?」曰:「且如今人为所生父母齐衰,不杖,期,为所养父母斩衰三年,以理观之,自是不安。然圣人有个存亡继绝底道理,又不容不安。且如濮安懿王事,当时皆以司马公为是。今则濮安懿王下却有主祀,朝廷却未尝正其号。」
祖在父亡,祖母死,亦承重。毕。
嫡孙承重,庶孙是长亦不承。
庶子之长子死,亦服三年。
礼只有父母服,他服并无,故今长幼服都无考。妻服期,子以父在,服亦期,故哭祭之类同。今律则不然,故其礼皆龃龉。
显道问服制。曰:「唐时添那服制,添得也有差异处。且如亲叔伯是期,堂叔须是大功,乃便降为小功,不知是怎生地。」
服议,汉儒自为一家之学,以仪礼丧服篇为宗。礼记中小记大传则皆申其说者,详密之至,如理丝栉发。可试考之,画作图子,更参以通典及今律令,当有以见古人之意不苟然也。灏。
问:「孝子于尸柩之前,在丧礼都不拜,如何?」曰:「想只是父母在生时,子弟欲拜,亦须俟父母起而衣服。今恐未忍以神事之,故亦不拜。」以下居丧。
或问:「哀慕之情,易得间断,如何?」曰:「此如何问得人!孝子丧亲,哀慕之情,自是心有所不能已,岂待抑勒,亦岂待问人?只是时时思慕,自哀感。所以说『祭思敬,丧思哀』。只是思着自是敬,自是哀。若是不哀,别人如何抑勒得他!」因举「宰我问三年之丧」云云,曰:「女安则为之!圣人也只得如此说,不当抑勒他,教他须用哀。只是从心上说,教他自感悟。」僩录略。
问「居丧以来,惟看丧礼,不欲读他书,恐妨哀。然又觉精神元自荒迷,更专一用心去考索制度名物,愈觉枯燥。今欲读语孟,不知如何?」曰「居丧初无不得读书之文。古人居丧废业,业是簨上版子;废业,谓不作乐耳。古人礼乐不去身,惟居丧然后废乐。故『丧复常,读乐章』。周礼司业者,亦司乐也。」
叔器问:「今之墨衰便于出入,而不合礼经,如何?」曰:「若不能出,则不服之亦好。但有出入治事,则只得服之。丧服四制说:『百官备,百物具。不言而事行者,扶而起;言而后事行者,杖而起;身执事而后行者,面垢而已。』盖惟天子诸侯始得全伸其礼,庶人皆是自执事,不得伸其礼。」
亲丧,兄弟先满者先除服,后满者后除,以在外闻丧有先后者。
丧妻者,木主要作妻名,不可作母名。若是妇,须作妇名,翁主之。卒哭即祔。更立木主于灵坐,朝夕奠就之,三年除之。
长子死,则主父丧,用次子,不用侄,今法如此。宗子法立,则用长子之子。此法已坏,只从今法。
问:「丧之五服皆有制,不知饮食起居,亦当终其制否?」曰:「合当尽其制。但今人不能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