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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-朱子语类-宋-朱熹-第13页

在此,全不放出,气便细。若放些子出,便粗了也。」
阴阳之始交,天一生水。物生始化曰魄。既生魄,暖者为魂。先有魄而后有魂,故魄常为主为干。
人生初间是先有既成形,是魄在先。「形既生矣,神发知矣。」既有形后,方有精神知觉。子产曰:「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,阳曰魂。」数句说得好。
动者,魂也;静者,魄也。「动静」二字括尽魂魄。凡能运用作为,皆魂也,魄则不能也。今人之所以能运动,都是魂使之尔。魂若去,魄则不能也。今魄之所以能运,体便死矣。月之黑晕便是魄,其光者,乃日加之光耳,他本无光也,所以说「哉生魄」,「旁死魄」。庄子曰:「日火外影,金水内影。」此便是魂魄之说。有脱误。
耳目之聪明为魄,魄是鬼。某自觉气盛则魄衰。童男童女死而魄先化。
魄是耳目之精,魂是口鼻呼吸之眼光落地,所谓「体魄则降」也。
或问:「口鼻呼吸者为魂,耳目之聪明为魄?」曰:「精气为物,魂乃精气中无形迹底。淮南子注云:『魂者,阳之神;魄者,阴之神。』释氏四大之说亦是窃见这意思。人之一身,皮肉之类皆属地,涕唾之类皆属水。暖气为火,运动为风。地水,阴也;火风,阳也。」
或问:「气之出入者为魂,耳目之聪明为魄。然则魄中复有魂,魂中复有魄耶?」曰:「精气周流,充满于一身之中,嘘吸聪明,乃其发而易见者耳。然既周流充满于一身之中,则鼻之知臭,口之知味,非魄乎?耳目之中皆有暖气,非魂乎?推之遍体,莫不皆然。佛书论四大处,似亦祖述此意。」问:「先生尝言,体魄自是二物。然则魂气亦为两物耶?」曰:「将魂气细推之,亦有精粗;但其为精粗也甚微,非若体魄之悬殊耳。」问:「以目言之,目之轮,体也;睛之明,魄也。耳则如何?」曰:「窍即体也,聪即魄也。」又问:「月魄之魄,岂只指其光而言之,而其轮则体耶?」曰:「月不可以体言,只有魂魄耳。月魄即其全体,而光处乃其魂之发也。」
魂属木,魄属金。所以说「三魂七魄」,是金木之数也。
人之能思虑计划者,魂之为也;能记忆辩别者,魄之为也。
「人有尽记得一生以来履历事者,此是智以藏往否?」曰:「此是魄强,所以记得多。」
问:「魂气升于天,莫只是消散,其实无物归于天上否?」曰:「也是气散,只是才散便无。如火将灭,也有烟上,只是便散。盖缘木之性已尽,无以继之。人之将死,便气散,即是这里无个主子,一散便死。大率人之气常上。且如说话,气都出上去。」
魂散,则魄便自沉了。今人说虎死则眼光入地,便是如此。
问:「人死时,是当初禀得许多气,气尽则无否?」曰:「是。」曰:「如此,则与天地造化不相干。」曰:「死生有命,当初禀得气时便定了,便是天地造化。只有许多气,能保之亦可延。且如我与人俱有十分,俱已用出二分。我才用出二分便收回,及收回二分时,那人已用出四分了,所以我便能少延。此即老氏作福意。老氏惟见此理,一向自私其身。」
问:「黄寺丞云:『气散而非无。』泳窃谓人禀得阴阳五行之气以生,到死后,其气虽散,只反本还原去。」曰:「不须如此说。若说无,便是索性无了。惟其可以感格得来,故只说得散。要之,散也是无了。」问:「灯焰冲上,渐渐无去。要之不可谓之无,只是其气散在此一室之内。」曰:「只是他有子孙在,便是不可谓之无。」
问:「有人死而气不散者,何也?」曰:「他是不伏死。如自刑自害者,皆是未伏死,又更聚得这精神。安于死者便自无,何曾见尧舜做鬼来!」
死而气散,泯然无迹者,是其常。道理恁地。有托生者,是偶然聚得气不散,又怎生去凑着那生气,便再生,然非其常也。伊川云:「左传伯有之为厉,又别是一理。」言非死生之常理也。人杰录略。
伯有为厉之事,自是一理,谓非生死之常理。人死则气散,理之常也。它却用物宏,取精多,族大而强死,故其气未散耳。
光祖问:「先生所答崧卿书云云。如伊川又云:『伯有为厉,别是一理。』又如何?」曰:「亦自有这般底。然亦多是不得其死,故强气未散。要之,久之亦不会不散。如漳州一件公事:妇杀夫,密埋之。后为崇,事才发觉,当时便不为祟。此事恐奏裁免死,遂于申诸司状上特批了。后妇人斩,与妇人通者绞。以是知刑狱里面这般事,若不与决罪偿命,则死者之冤必不解。」又曰:「气久必散。人说神仙,一代说一项。汉世说甚安期生,至唐以来,则不见说了。又说锺离权吕洞宾,而今又不见说了。看得来,他也只是养得分外寿考,然终久亦散了。」
问:「伯有之事别是一理,如何?」曰:「是别是一理。人之所以病而终尽,则其气散矣。或遭刑,或忽然而死者,气犹聚而未散,然亦终于一散。释道所以自私其身者,便死时亦只是留其身不得,终是不甘心,死御冤愤者亦然,故其气皆不散。浦城山中有一道人,常在山中烧丹。后因一日出神,乃祝其人云:『七日不返时,可烧我。』未满七日,其人焚之。后其道人归,叫骂取身,亦能于壁间写字,但是墨较淡,不久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