鲜”,意必秦时人语,犹今人所谓“常来之客不杀鸡”也。贾乃引此以为父之于子亦不欲久,当时之薄俗可知矣。
《袁盎传》:“调为陇西都尉。”此今日调官字所本。调有更易之意,犹琴瑟之更张乃调也。如淳训为选,未尽。
《扁鹊传》:“医之所病病道少。”言医之所患患用其道者少,即下文六者是也。
《仓公传》:“臣意年尽三年,年三十九岁也。”按徐广注,高後八年,意年二十六,当作“年尽十三年,年三十九岁也”,脱“十”字。《孝文本纪》:“十三年,除肉刑。”
《武安传》:“与长孺共一老秃翁。”谓尔我皆垂暮之年,无所顾惜,当直言以决此事也,索隐以为共治一老秃翁者非。
“因匈奴犯塞,而有卫、霍之功。”故序匈奴于卫将军、骤骑传之前。
《南越尉佗传》:“发兵守要害处。”按《汉书。西南夷传》注:“师古曰:要害者,在我为要,于敌为害也。”此解未尽,要害谓攻守必争之地,我可以害彼,彼可以害我,谓之害。人身亦有要害,《素问》:“岐伯对黄帝曰:”脉有要害。‘“《後汉书。来歙传》:”中臣要害。“
《司马相如传》:“其为祸也不亦难矣。”衍“亦”字。
《汲黯传》:“愚民安知”为一句。
《郑当时传》:“高祖令诸故项籍臣名籍。”谓奏事有涉项王者,必斥其名曰“项籍”也。
《酷吏传》:“尸亡去,归葬。”言其家人窃载尸而逃也。谓尸能自飞去,怪矣!
《游侠传》:“近世延陵、孟尝、春申、平原、信陵之徒,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。”延陵谓季札,以其遍游上国,与名卿相结,解千金之剑,而系冢树,有侠士之风也。
《货殖传》:“廉吏久久更富,廉贾归富。”又曰:“贪贾三之,廉贾五之。”夫放于利而行,多怨。廉者知取知予,无求多于人,义然後取,人不厌其取。是以取之虽少,而久久更富,廉者之所得乃有其五也。注非。
“洛阳街居在齐、秦、楚、赵之中。”《说文》:“街,四通道。”《盐铁论》:“燕之涿蓟,赵之邯郸,魏之温轵,韩之荥阳,齐之临淄,楚之宛丘,郑之阳翟,二周之三川,皆为天下名都,居五诸侯之衢,跨街冲之路。”
“尽椎埋去就,与时俯仰。”椎埋当是“推移”二字之误。
《太史公自序》:“申吕肖矣。”肖乃“削”字,脱其旁耳。与《孟子》:“鲁之削也滋甚”义同,徐广注以为者非。
○汉书注《汉书叙例》,颜师古撰。其所列姓氏邓展、文颖下亦云:“魏建安中”,建安乃汉献帝年号,虽政出曹氏,不得遽名以魏。
《高帝纪》:“诸侯罢戏下,各就国。”注引一说云:“时从项羽在戏水之上。”此说为是。盖羽入咸阳,而诸侯自留军戏下尔。他处固有以戏为麾者,但云罢麾下似不成文。
“不因其几而遂取之。”训几为危,未当。几即“机”字,如《书》:“若虞机张”之机。
“遣诣相国府,署行义年。”谓书其平日为人之实迹,如《昭帝纪》:“元凤元年三月,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”,《宣帝纪》:“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”是也。刘改“义”为“仪”,谓若今团貌,非。
《武帝纪》:元封元年,“诏用事八神。”谓东巡海上而祠八神也,即《封禅书》所谓八神。一曰天主,祠天齐之属。文颖以为祭太一,开八通之鬼道者,非。
“天汉元年秋,闭城门,大搜。”与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搜同,皆搜索好人也,非逾侈者也。
《昭帝纪》:“三辅太常郡得以叔粟当赋。”汉时田租本是叔粟,今并口算杂征之,用钱者皆令以叔粟当之。其独行于三辅太常郡者,不独为贱伤农,亦以减漕三百万石,虑储侍之乏也。
《元帝纪》:永光元年,“秋,罢。”如淳曰:“当言罢某官某事,烂脱失之。”是也。《左传。成二年》:“夏,有。”亦是缺文,杜氏解曰:“失新筑战事。”
建昭三年,“戊己校尉”。师古曰:“戊己校尉者,镇安西域,无常治处。亦犹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,而戊己四季寄王,故以名官也。时有戊校尉,又有己校尉。一说戊己位在中央,今所置校尉处三十六国之中,故曰戊己也。”《百官公卿表》注亦载二说。《汉官仪》曰:“戊己中央,镇覆四方。”又“开渠播种,以为厌胜,故称戊己焉。”按马融《广成颂》曰:“校队案部,前後有屯,甲乙相伍,戊己为坚。”则不独西域,虽平时校猎,亦有部伍也。又知其甲乙八名皆有,而西域则但置此戊己二官尔。《车师传》:“置戊己校尉,屯田,居车师故地。”《乌孙传》:“汉徙己校屯姑墨,”而《後汉书。耿恭传》:“恭为戊校尉,屯後王部金蒲城;谒者关宠为己校尉,屯前王柳中城。”故师古以为无常治。
《哀帝纪》:“非赦令也,皆蠲除之,”犹《成帝纪》言“其吏也迁二等”同一文法。盖赦令不可复反,故但此一事不蠲除也。
《王子侯表》:“<幸瓜>节侯息城阳顷王子。”师古曰:“<幸瓜>即‘瓠’字也。又音孤。”《地理志》北海郡下“<幸瓜>侯国”,师古曰:“<幸瓜>即‘执’字。”二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