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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-新语校注--王利器-第18页

言用贤。」戴彦升曰:「辅政篇言所任之必得其材。秦用刑罚以任李斯、赵高,而推其原于谗夫似贤,美言似信。」唐晏曰:「此篇义主为政在人,乃行仁义之辅也。」器案:荀子君道篇:「卿相辅佐,人主之基杖也。」即此篇立论之旨。
  夫居高者自处不可以不安,履危者〔一〕任杖不可以不固〔二〕。自处不安则坠,任杖不固则仆〔三〕。是以圣人居高处上,则以仁义为巢,乘危履倾,则以圣贤〔四〕为杖〔五〕,故高而不坠,危而不仆〔六〕。
〔一〕 大戴礼记曾子本孝篇:「孝子不登高,不履危。」
〔二〕 杨升庵曰:「发端数语,是大议论,中有攻击之体,后来言恶之所感则灾异见,善之所召则归慕远。又引周公为善之感,殷纣为恶之鉴,句法矫健,气概闲适。」唐晏曰:「案:『杖』当依古作『仗』。」
〔三〕 「仆」,太平御览七一0引作「颠」。贾谊新书春秋篇:「人主之为人主也,举错而不偾者杖贤也。今背其所主,而弃其所杖,其偾仆也,不亦宜乎!」
〔四〕 「圣贤」,汇函、金丹、折衷、唐本作「贤圣」。
〔五〕 文镜秘府论北册帝德录:「杖贤」,「翼义杖贤」,「圣贤为杖」,「崇圣贤之杖」,「圣贤为杖」,文俱本此。太平御览七一0引句末有「也」字。
〔六〕 赵懿典曰:「借巢杖二字,形容居高履危,道理卓见。」
  昔者〔一〕,尧以仁义为巢,舜以稷、契为杖〔二〕,故高而益安,动而益固。处宴安之台,承克让之涂〔三〕,德配天地,光被八极〔四〕,功垂于无穷,名传于不朽〔五〕,盖自处得其巢,任杖得其人也〔六〕。秦以刑罚为巢,故有覆巢破卵之患〔七〕;以李斯、赵高〔八〕为杖,故有顿仆〔九〕跌伤〔一0〕之祸,何者〔一一〕?所任〔一二〕者〔一三〕非也。故杖圣者帝,杖贤者王,杖仁者霸,杖义者强〔一四〕,杖谗者灭,杖贼者亡。
〔一〕 宋翔凤曰:「本无『昔』字,依群书治要增。」今案:傅校本、折衷均作一「昔」字,则诸本作「者」字者,皆「昔」字形近之误也。
〔二〕 「稷」上原有「禹」字,宋翔凤曰:「治要无『禹』字。」器案:太平御览九二八引此句作「舜以稷、为杖」,即契也,亦无「禹」字,今据删削。
〔三〕 宋翔凤曰:「本作『然处高之安,承克让之敬』,依治要改。」今案:各本「承」皆作「乘」。
〔四〕 「八极」,宋翔凤曰:「本作『四表』,依治要改。」金丹曰:「尧典言:『光被四表,格于上下。』言尧之功大而无所不至。」唐晏曰:「按:此用古文尚书文,则『高安』者,『安安』也。今文作『晏晏』,改于西汉儒者,陆生不必见之。」
〔五〕 宋翔凤曰:「治要校语:『朽』旧作『废』。」
〔六〕 宋翔凤曰:「『人』本作『材』,依治要改。」
〔七〕 尸子明堂篇:「覆巢破卵,则凤皇不至焉。」案:世说新语言语篇:「孔融被收,中外惶怖。时融儿大者九岁,小者八岁;二儿故琢钉戏,了无遽容。融谓使者曰:『冀罪止于身。二儿可得全不?』儿徐进曰:『大人岂见覆巢之下,复有完卵乎?』寻亦收至。」语即本此。
〔八〕 宋翔凤曰:「本作『赵高、李斯』,依治要改。」案:唐本亦作「李斯、赵高」。
〔九〕 宋翔凤曰:「『顿』本作『倾』,依治要改。」
〔一0〕宋翔凤曰:「『跌伤』,子汇本作『缺覆』,抄本作『缺复』,治要亦作『跌伤』。」今案:两京本、程本、天一阁本、金丹作「缺复」,唐本、汇函、品节、折衷作「缺覆」。
〔一一〕宋翔凤曰:「治要作『者』,本作『哉』。」
〔一二〕「任」原作「仕」,各本俱作「任」,今据改正。
〔一三〕宋翔凤曰:「本无『者』字,依治要增。」
〔一四〕宋翔凤曰:「治要『义』作『智』。」
  故怀刚者久而缺,持柔者久而长〔一〕,躁疾者为厥速,迟重者为常存〔二〕,尚勇者为悔近,温厚者行宽舒〔三〕,怀急促〔四〕者必有所亏,柔懦者制刚强〔五〕,小慧〔六〕者不可以御大,小辨者〔七〕不可以说众,商贾巧为贩卖之利,而屈为贞良〔八〕,邪臣好为诈伪,自媚饰非〔九〕,而不能为公方〔一0〕,藏其端巧,逃其事功。
〔一〕 文选崔子玉座右铭:「柔弱生之徒,老氏诫刚强。」李善注:「老子曰:『人生也柔弱,其死也坚强。万物草木,生也柔脆,其死也枯槁。故坚强者死之徒,柔弱者生之徒也。』又曰:『柔弱胜刚强。』河上公曰:『柔弱者久长,刚强者先亡也。』」
〔二〕 俞樾曰:「谨按:『厥速』当作『速厥』,『厥』与『蹶』通。言躁疾者必速颠蹶也。」
〔三〕 品节脱「舒」字,非是。无为篇亦云:「君子尚宽舒以苞身。」
〔四〕 「急促」,李本、子汇本、程本、唐本、汇函、品节作「促急」。
〔五〕 俞樾曰:「谨按:『柔懦』者一句,当在『尚勇者』一句之下,『尚勇』与『柔懦』相对,『温厚』与『急促』相对,传写乱之,则语意不伦矣。惟此四句,尚有衍字,无可订正。」
〔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