迁,汤始居亳,从先王居,作《帝诰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《序》有《厘沃》,而《史记》无之,歆或采自他书增之,以足百篇之数者也。
汤征诸侯,葛伯不祀,汤始征之,作《汤征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汤征诸侯,葛伯不祀,汤始伐之……作《汤征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伊尹去亳适夏,既丑有夏,复归于亳,入自北门,乃遇汝鸠、汝方,作《汝鸠》《汝方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伊尹去汤适夏,既丑有夏,复归于亳,入自北门,遇女鸠、女房,作《女鸠》《女房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汤既胜夏,欲迁其社,不可,作《夏社》《疑至》《臣扈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汤既胜夏,欲迁其社,不可,作《夏社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《序》有《疑至》《臣扈》,而《史记》无之,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。
伊尹相汤伐桀,升自陑,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,作《汤誓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伊尹从汤,汤自把钺以伐昆吾,遂伐桀……作《汤誓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夏师败绩,汤遂从之。遂伐三朡,俘厥宝玉。谊伯、仲伯作《典宝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夏师败绩,汤遂伐三朡,俘厥宝玉,义伯、仲伯作《典宝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汤归自夏,至于大埛,中虺作《诰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汤归至于泰卷陶,中壨作《诰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汤既黜夏命,复归于亳,作《汤诰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既黜夏命,还亳,作《汤诰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伊尹作《咸有一德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伊尹作《咸有一德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咎单作《明居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咎单作《明居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成汤既没,太甲元年,伊尹作《伊训》《肆命》《徂后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帝太甲元年,伊尹作《伊训》,作《肆命》,作《徂后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太甲既立不明,伊尹放诸桐,三年,复归于亳。思庸,伊尹作《太甲》三篇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帝太甲既立三年,不明,暴虐不遵汤法,乱德。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,伊尹摄,行政当国,以朝诸侯……帝太甲修德,诸侯咸归殷,百姓以宁。伊尹嘉之,乃作《太甲训》三篇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沃丁既葬伊尹于亳,咎单遂训伊尹事,作《沃丁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:「帝沃丁之时,伊尹卒。既葬伊尹于亳,咎单遂训伊尹事,作《沃丁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伊陟相大戊,亳有祥,桑谷共生于朝,伊陟赞于巫咸,作《咸乂》四篇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帝太戊立,伊陟为相。亳有祥,桑谷共生于朝,一暮大拱。帝太戊惧,问伊陟。伊陟曰‘臣闻妖不胜德,帝之政其有阙与?帝其修德。’太戊从之,而祥桑枯死而去。伊陟赞言于巫咸。巫咸治王家有成,作《咸艾》,作《太戊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《史记》有《太戊》而《序》无之,是即《史记》非采《书序》之明证。彼犹固执《史记》采《书序》之说者,妄也。辨亦见前
太戊赞于伊陟,作《伊陟》《原命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帝太戊赞伊陟于庙,言弗臣,伊陟让,作《原命》。」即刘歆所本。《序》有《伊陟》而《史记》无之,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。
仲丁迁于嚣,作《仲丁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帝仲丁迁于隞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河亶甲居相,作《河亶甲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河亶甲居相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祖乙圮于耿,作《祖乙》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祖乙迁于邢。」即刘歆所本。
盘庚五迁,将治亳,殷民咨胥怨,作《盘庚》三篇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「帝盘庚之时,殷已都河北,盘庚渡河南,复居成汤之故居……殷民咨胥皆怨,不欲徙。盘庚乃诰喻诸侯大臣曰‘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,法则可修。舍而弗勉,何以成德!’乃遂涉河,南治亳,行汤之政,然后百姓由宁,殷道复兴。诸侯来朝,以其遵成汤之德也。帝盘庚崩,百姓思盘庚,乃作《盘庚》三篇。」《序》以为迁时作,《史记》以为盘庚崩后作,显然不同。《史记》非采《书序》,亦其证也。《序》与《史记》异者,《盘庚》《高宗肜日》《高宗之训》二篇合序《文侯之命》《秦誓》五篇,《序》本《史记》,而复有异同者,盖作伪时故为错迕,以泯其迹。犹王肃所伪古文剿袭诸书,仍故作异同耳。不足为异。难者或曰:《序》采《史记》可有异同,然则《史记》采《序》何以不可有异同?答曰:《序》采《史记》而有异同,盖由有意为之以泯其剿袭。若《史记》采摭古书,力求征信,声音训诂之通借,先后详略之同异,则或有之,何嫌何疑,使之刺谬至此乎?《史记》之非采《书序》,断矣。
高宗梦得说,使百工营求诸野,得诸傅岩,作《说命》三篇。
《史记殷本纪》云:「武丁夜梦得圣人,名曰说。以梦所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