献其书,乃《周官大宗伯》之《大司乐》章也。武帝时,河间献王好儒,与毛生等共采《周官》及诸子言乐事者,以作《乐记》,献《八佾》之舞,与制氏不相远。其内史丞王定传之,以授常山王禹。禹,成帝时为谒者,数言其义,献二十四卷《记》。刘向校书,得《乐记》二十三篇,与禹不同。其道寖以益微。
按:《乐》本无经,其仪法篇章,散见于《诗》《礼》,所谓「以音律为节」是也。制氏「世在乐官、能纪其铿锵鼓舞」;下《诗赋略》有「《河南周歌声曲折》七篇,《周谣歌诗声曲折》七十五篇」,《大戴投壶》,雅诗可歌有《鹿鸣》《狸首》《鹊巢》《采蘩》《采苹》《伐檀》《白驹》《驺虞》八篇,上云「《雅歌诗》四篇」,则音律未亡,安得谓「无遗法」也?魏文侯乐人窦公,不见他书,唯师古注引桓谭《新论》有之。桓谭尝从歆问业,专述歆伪古文经学,不足为据。按《史记》,魏文侯薨年至文帝元年,已二百有十四岁,计窦公能为乐人,年当在壮,而为乐人未必在文侯薨年,献书未必在文帝元年,则应二百五六十许岁,安得为百八十岁也?天下安得此老寿?与晋时得范明友之奴正复妄言耳。且使窦公诚有献书事,则「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」,太史公好述奇怪,有此遗经、异人,其有不详叙之邪?盖歆赝作《周官》,故伪造故事以证明之也。其所云献王「与毛生等共采《周官》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《乐记》,献《八佾》之舞,与制氏不相远。其内史丞王定传之,以授常山王禹。禹献二十四卷《记》」,考《史记礼乐志》《河间王世家》《儒林传》皆无此事,则亦歆所伪托而已。歆之精神全在《周官》,其伪作《古文书》《毛诗》《逸礼》《尔雅》,咸以辅翼之,故于《七略》处处设证,使人深入其蔀,目迷五色而不之觉,其术至巧密。岂知心劳日拙,千载后终有发覆之日邪?
此所云献王、毛生采《周官》,皆点缀其人以为旁证,又云「与制氏不相远」以重之也。歆谓「王禹献二十四卷《记》,刘向得《乐记》二十三篇与禹不同,其道寖以益微」,而所列即二十三卷《记》居首。歆所造诸古文,列皆居首,是歆以二十三卷《记》为主矣。《礼记乐记》正义谓「刘向所校二十三篇着于《别录》,二十四卷《记》无所录。」《正义》又载二十三卷之目,有《窦公》一篇。《别录》出歆所改窜,窦公其人又即歆所附会者,此尤歆伪二十三卷《记》之明证。然则王禹二十四卷之《记》,特歆点缀之以为烘托之法,犹高氏之《易》,邹、夹之《春秋》耳。其以二十四卷为益微,抑扬尤为可见,二十三卷《记》载于《别录》,不可谓「微」。其所谓「微」者,定指二十四卷之书是《乐记》出于歆无疑矣。《礼乐志》亦有引河间乐之说,附辨于下:
汉书礼乐志附
是时河间献王有雅材,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,因献所集《雅乐》。天子下大乐官,常存肄之。至成帝时,谒者常山王禹,世受河间乐,能说其义。其弟子朱晔等上书言之,下大夫博士平当等考试。当以为「汉承秦灭道之后,赖先帝圣德,博受兼听,修废官,立太学;河间献王聘求幽隐,修兴雅乐,以助化时。大儒公孙弘、董仲舒等皆以为音中正雅,立之大乐。春秋乡射,作于学官,希阔不讲,故自公卿大夫观听者,但闻铿锵,不晓其意,而欲以风谕众庶,其道无由。是以行之百有余年,德化至今未成。今晔等守习孤学,大指归于兴助教化。衰微之学,兴废在人,宜领属雅乐,以继绝表微。孔子曰‘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’。河间区区小国藩臣,以好学修古,能有所存,民到于今称之。况于圣主广被之资,修起旧文,放《郑》近《雅》,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,于以风示海内,扬名后世,诚非小功小美也。」事下公卿,以为「久远难分明」,当议复寝。
刘歆伪撰《乐记》,托之河间献王,又别托为王禹所传以烘托之。朱晔等之上言,平当之议,盖即授意于歆者。公卿以为「久远离分明」,则亦「孔光不助、龚胜解绶、师丹大怒」之伦也。
《春秋古经》十二篇,《经》十一卷。公羊、谷梁二家
《左氏传》三十卷。左丘明,鲁太史
《公羊传》十一卷。公羊子,齐人。师古曰「名高。」
《谷梁传》十一卷。谷梁子,鲁人。师古曰「名喜。」
《邹氏传》十一卷。
《夹氏传》十一卷。有录无书。师古曰「夹,音颊。」
《左氏微》二篇。师古曰:「微,谓释其微指。」
《铎氏微》三篇。楚太傅铎椒也
《张氏微》十篇。
《虞氏微传》二篇。赵相虞卿
《公羊外传》五十篇。
《谷梁外传》二十篇。
《公羊章句》三十八篇。
《谷梁章句》三十三篇。
《公羊杂记》八十三篇。
《公羊颜氏记》十一篇。
《公羊董仲舒治狱》十六篇。
《议奏》三十九篇。石渠论
《国语》二十一篇。左丘明着
《新国语》五十四篇。刘向分《国语》
《世本》十五篇。古史官记黄帝以来讫春秋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