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但皆曰『隰桑』耳,隰者卑下之地,其非在高明之位可知。况『其乐如何』,『云何不乐』,又皆未有是事而假设之语乎!」
  【隰桑四章,章四句。】
  白华
白。华。菅。兮。白。茅。束兮。[评]一比。之子之远,俾我独本韵。兮。比而赋也。下同。
英英白。云。露彼菅。、茅。[评]二比。上二「白」总以「白云」,妙笔。天。步。艰。难。之子不犹。本韵。
滮。池。北。流。浸、彼、稻、田、[评]三比。啸、歌、伤、怀,念彼硕人。本韵。
樵、彼、桑、薪,卬、烘、于、煁、[评]四比。维彼硕人,实劳我心。本韵。
鼓、钟、于、宫,声、闻、于、外、[评]五比。念子懆懆,视我迈迈。本韵。
有、鹙、在、梁、有、鹤、在、林、[评]六比。维彼硕人,实劳我心。本韵。
鸳、鸯、在、梁,戢、其、左、翼、[评]七比。之子无良,二三其德。本韵。
有、扁、斯、石,履、之、卑、兮、[评]八比。之子之远,俾我疧「疧」,原作「●」,今校改。本韵。兮。
  小序谓「刺幽王」,大序谓「周人为之作是诗」,集传以为申后作。按此诗情景凄凉,造语真率,以为申后作自可。郝仲舆曰:「愚幼受朱传,疑申后能为白华之忠厚,胡不能戢父兄之逆谋宜臼能为小弁之亲爱,胡乃预骊山之大恶读古序,始知二诗托刺,故序不可易也。」何玄子驳之曰:「骊山之事,不可举以责申后。申后被废,未必大归。又幽王遇弒事在十一年,距废后时盖已九载。此时申后存亡亦未可知。邹肇敏谓『观「于宫」、「于外」、「在梁」、「在林」之,当时或废处深宫;其赋白华,亦如后世之赋长门耳』。此论为允。」愚按,郝氏佞序,最属可恨,故录何氏之驳于此,俾人无惑焉。
  [一章]凡诗兴、比之义,大抵不能尽详。如「白华」、「白茅」,旧解皆以为白华喻后,白茅喻妾。按,白者取洁白之义,白华、白茅何所分焉比意不楚。集传谓「二物至微,犹必相须为用,何之子之远而俾我独耶」又象以比夫、妇益疏。愚意,「白华」、「白茅」皆以比己之洁;「菅兮」、「束兮」者所以状华与茅之用也。且下章总言「白云」露此二物,更可见。
  [二章]华、茅已白矣,又有英英之白云而露之,使其滋养生长,又以比王无恩泽于我,不如白云也。
  [五章]「鼓钟于宫」,即所见以喻之。
  [六章]此则以「鹙」比妾,以「鹤」自比也。
  [七章]此则以「鸳、鸯」比己与王也。
  [八章]「有扁斯石」二句,言此扁石为人践履,何其甚卑,见其不可以卑为尊也。集传云:「有扁然而卑之石,则履之者亦卑矣。如妾之贱,则宠之者亦贱矣。」此类悍妒之妇骂夫,古人必无此语意。
  此诗八章,凡八比,甚奇。
  【白华八章,章四句。】
  ●蛮
●蛮黄鸟,止于丘阿。道之云远,我、劳、如、何、!本韵。饮、之、食、之,教、之、诲、之、命、彼、后、车,谓、之、载本韵。之、兴也。下同。
●蛮黄鸟,止于丘隅。岂敢惮行,畏不能趋。本韵。饮之食之,教之诲之;命彼后车,谓之载之。
●蛮黄鸟,止于丘侧。岂敢惮行,畏不能极。本韵。饮之食之,教之诲之;命彼后车,谓之载之。
  小序谓「刺乱」,无刺意。集传谓「此微贱劳苦而思有所托者,为鸟言以自比也」。谓禽鸟亦有教、诲及后车之事,岂真误读大学「可以人而不如鸟乎」,而以此诗为鸟言耶可叹也!此疑王命大夫求贤,大夫为此诗。五「之」字,自我而言。「饮、食、教、诲」,言平日教养之事。先言「饮、食」,后言「教、诲」者,先养后教也。「命后车载之」者,称王之命也。又按,旧解谓「大臣出使,小臣为介,依托于卿大夫,而望其饮、食、教、诲,后车以载」,然于末二句「命」字「谓」字不合;且意志卑陋,以饮食为先,奚足录焉!
  【●蛮三章,章八句。】
  瓠叶
幡幡瓠叶,采之亨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尝本韵。之。赋也。下同。
有兔斯首,炮之燔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献本韵。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炙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酢本韵。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炮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本韵。之。
  小序谓「大夫刺幽王」。按诗中「君子有酒」句与他篇同;而下三章言「献」、「酢」、「」,主宾之礼悉具,毫无刺意。毛、郑谓「庶人」之礼,则篇中明云「君子」矣。集传第混云「燕饮之诗」,亦只得如此说;但必以「瓠叶」、「兔首」为薄物,未免执泥古人之意,后人岂知,或偶举二物为言,无不可耳。
  【瓠叶四章,章四句。】
  渐渐之石
渐渐之石,维其高矣。山川悠远,维其劳矣。武人东征,不遑朝本韵。矣。赋也。下同。
渐渐之石,维其卒矣。山川悠远,曷其没矣。武人东征,不遑出本韵。矣。
有、豕、白、蹢,烝、涉、波、矣、[评]用事奇峭。月、离、于、毕,俾、滂、沱、矣、武人东征,不遑他本韵。矣。
  将士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