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人父,亦莫我顾!本韵。○兴也。下同。
绵绵葛藟,在河之涘。终远兄弟,谓他人母。谓他人母,亦莫我有!本韵。
绵绵葛藟,在河之漘。终、远、兄、弟。谓他人昆。谓他人昆,亦莫我闻!本韵。
序必谓「刺平王弃其九族」,甚无据。且如郑氏谓平王以他人之父为父,固觉突然。严氏为之解曰:「言王终远我兄弟者,谓父是他人之父乎不然,胡为不顾我也」于「亦」字亦不协。不若依集传作「民去其乡里,家族流离失所」解,较可。
以三章之义例之,则由「父」而「母」,由「母」而「昆」也。以三章皆有「终远兄弟」一语例之,则末章乃直叙,一章、二章因「昆」而先及「父」、「母」也。
【葛藟三章,章六句。】
采葛
彼采葛兮。一日不见,如三月本韵。兮!兴也。下同。
彼采萧兮。一日不见,如三秋本韵。兮![评]摘取,佳
彼采艾兮。一日不见,如三岁本韵。兮!
小序谓「惧谗」,无据。且谓「一日不见于君,便如三月以至三岁」,夫人君远处深宫,而人臣各有职事,不得常见君者亦多矣;必欲日日见君,方免于谗,则人臣之不被谗者几何!岂为通论。集传谓「淫奔」,尤可恨。即谓妇人思夫,亦奚不可,何必淫奔!然终非义之正,当作怀友之诗可也。
「葛」、「月」,「萧」、「秋」,「艾」、「岁」,本取协韵。而后人解之,谓葛生于初夏,采于盛夏,故言「三月」;萧采于秋,故言「三秋」;艾必三年方可治病,故言「三岁」。虽诗人之意未必如此,然亦巧合,大有思致。「岁」、「月」,一定字样,四时而独言秋,秋风萧瑟,最易怀人,亦见诗人之善言也。
【采葛三章,章三句。】
大车
大车槛槛,毳衣如菼。岂不尔思,畏子不敢!本韵。○赋也。下同。
大车啍啍,毳衣如璊。岂不尔思,畏子不奔!本韵。
谷。则。异。室。死。则。同。穴。[评]工语。谓、予、不、信,有、如、皦、日、!本韵。[评]誓辞之始。
小序谓「刺周大夫」,大序谓「男女淫奔,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」,颇为迂折。且夫妇有别,岂「异室」之谓乎古大夫何为使夫妇异室也集传谓「周衰,大夫犹能以刑政治其私邑者,故淫奔者畏而歌之」,然于「同穴」之言不可通。淫奔苟合之人,死后何人为之同穴哉此目睫之论也。季明德谓「弃妇誓死不嫁之诗」,然以「尔」与「子」皆指其夫,思夫自可,何云「畏而不敢」乎伪传、说皆以为周人从军,讯其室家之诗,似可通。「尔」,指室家。「子」,指主之者。「奔」,逃亡也。
[一章]「大车」,牛车。「毳衣」,毛布衣。
【大车三章,章四句。】
丘中有麻
丘中有麻,彼留子嗟。彼留子嗟,将其来施施。本韵。○兴也。下同。
丘中有麦,彼留子国。彼留子国,将其来食。本韵。
丘中有李,彼留之子。彼留之子,贻我佩玖。本韵。
小序谓「思贤」,可从。愚按,此诗固难解,然「留」字是留住之留;「子嗟」、「子国」,「子」字即下「之子」之「子」,「之子」既非人名,则「子嗟」、「子国」亦必非人名;「嗟」、「国」字只同助辞,盖诗人意中必先有「麻」、「麦」字而后以此协其韵也。意谓丘园之中有麻、麦、李,彼且留而不出,故望其「来施施」与「来食」,而彼且不弃我,贻我以佩也。当时作诗者,妇人、孺子皆有之,故间有趁韵者,此等处正不必强解耳。拘儒不知此意,必欲执泥求解,是自惑矣。如墉风之「孟弋」、「孟庸」,郑风之「子充」,亦皆是也。如此说诗,千古无敢者。然请玩此篇末章「之子」二字,则上二章「子」字可明。「子」字既明,则余字只为助辞,其非共「子」字为人名亦自可明矣。此可为知者道耳。毛传以「留」为姓,以「子嗟」、「子国」为名;「子嗟」为子,「子国」为父,「之子」又为子。集传则不从其姓,从其名;「之子」谓并指二人。皆迂折、武断无理。且集传谓「妇人望其所与私者」,一妇人望二男子来,不知如何行淫法言之大污齿。
【丘中有麻三章,章四句。】
郑
缁 衣
缁衣之宜兮,敝。一字句。予又改为本韵。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。一字句。予授子之餐本韵。兮。赋也。下同。
缁衣之好兮,敝,予又改造本韵。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,予授子之餐兮。
缁衣之席兮,敝,予又改作本韵。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,予授子之餐兮。
予尝谓解经以后出而胜,断为不诬。如此诗,序、传皆谓「国人美武公」;集传、诗缉皆从之,无异说。自季明德始以为「武公好贤之诗」,则「改衣」、「适馆」、「授餐」皆合。不然,此岂国人所宜施于君上者哉!说不去矣。何玄子又以为「武公有功周室,平王爱之而作此诗」,若是,第以其德己也,私也,岂得谓之好贤乎!
「缁衣」下加「敝」字,「适馆」下加「还」字,妙有层次,亦使文不排熟。
【缁衣三章,章四句。】当作章六句。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