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故为香谓燔炙香也。二事不类者,以人饮酒而后知味,食炙而后知香。指体而言,虽为小异,自人而发,意亦同也。“无有后艰”,守成而已,非神加之福,见孝子之意,不敢多祈也。礼称祭祀不祈,则皆亦不祈。言不敢多者,此非孝子口所自祈,言神才令如此,见孝子不敢多祈耳。不敢更复望福,是所谓能持盈也。○笺“小神”至“而已”。○正义曰:七祀,神之小者,故云小神。《祭法》注云:“小神居人间伺察小过作谴告者。”是也。《月令》“孟冬,腊先祖五祀聚祭之”。
则周之七祀,虽四时别祭,於腊亦聚祭之义也。此诗所云,未必七神并祭,作者於后总言之耳。因其神卑而变其文,用美酒,有燔炙,以其神卑,可用亵美之味。神又自以为卑,不敢致福主人,但令王自今以去无有后难而已。
《凫鹥》五章,章六句。
卷十七 十七之三
卷十七 十七之三
《假乐》,嘉成王也。假音暇。
[疏]《假乐》四章,章六句。○正义曰:作《假乐》诗者,所以嘉美成王也。经之所云,皆是嘉也。正诗例不言美,以见为经之正,因训假为嘉,故转经以见义,且乘上篇为次,以其能守成功,故於此嘉美之也。
假乐君子,显显令德。宜民宜人,受禄于天。假,嘉也。宜民宜人,宜安民,宜官人也。笺云:显,光也。天嘉乐成王,有光光之善德,安民官人皆得其宜,以受福禄於天。
保右命之,自天申之。申,重也。笺云:成王之官人也,群臣保右而举之,乃后命用之,又用天意申敕之,如舜之敕伯禹、伯夷之属。○右音又,助也。注同。重,直用反。
[疏]“假乐”至“申之”。○正义曰:言上天嘉美而爱乐此君子成王也,以其有光光然明察之善德。宜於民而能安之,宜於人而能官之,以此能受其福禄於天,是天嘉乐之也。官人之事,王政尤重,故又更申说之。言王所以能官人者,待群臣相保安素相委知,乃自佑助而共举之,成王乃后命用之。既用之为官,又用天意申重戒敕之。此其所以官人得其宜也。○传“假嘉”至“官人”。○正义曰:“假,嘉”,《释诂》文。民、人,散虽义通,对宜有别。
《皋陶谟》云:“能安民,能官人。安民则惠,黎民怀之。”其文与此相类,故知“宜民宜人”,是“宜安民,宜官人也”。○笺“显光”至“於天”。○正义曰:“显,光”,《释诂》文。下言“受禄于天”,则嘉乐者,是天嘉乐之,故云“天嘉乐成王,有光光之善德”。光光虽为总辞,安民官人即亦善德之事也。天不能自治下民,立君以治民。治民得宜,则天降之福,故云“皆得其宜,以受福禄於天”。○传“申,重”。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文也。
○笺“成王”至“之属”。○正义曰:官人之事,王政尤重。上文既言宜人,故云“成王之官人,群臣保佑而举之”。保,安也。佑,助也。谓能相委知,乃相助荐举。成王得其所举,乃命用之,又用天意申敕之。《尧典》云:“舜曰:‘咨四岳,有能奋庸熙帝之载,使宅百揆。’佥曰:‘伯禹作司空。’帝曰:‘俞,汝往哉。’帝曰:‘咨四岳,有能典朕三礼。’佥曰:‘伯夷。’帝曰:‘俞,咨伯,汝作秩宗。’”既命群官,其下总云:“帝曰:‘咨汝二十有二人,钦哉,惟时亮天功。
’”是舜敕伯禹、伯夷之事也。“佥曰”,是保佑也。“俞往”,是命之也。“亮天功”,是用天意申敕之也。其事与此相类,故云“如舜之敕伯禹、伯夷之属。”彼所命者,犹有垂、益、夔、龙之等,引之不尽,故言“之属”以包之。
干禄百福,子孙千亿。穆穆皇皇,宜君宜王。宜君王天下也。笺云:干,求也。十万曰亿。天子穆穆,诸侯皇皇。成王行显显之令德,求禄得百福,其子孙亦勤行而求之,得禄千亿,故或为诸侯,或为天子,言皆相勖以道。○“且君且王”,一本“且”并作“宜”字。勖,香玉反。
不愆不忘,率由旧章。笺云:愆,过。率,循也。成王之令德,不过误,不遗失,循用旧典之文章,谓周公之礼法。○愆,起连反。
[疏]“干禄”至“旧章”。○正义曰:言成王能行光光之善德,宜安民官人,以此求天之禄,则得百种之福,子孙亦勤行善德,以求天禄,则得千亿,言其多无数也。子孙以勤行得禄之,故所以穆穆然、皇皇然,宜为诸侯之君,宜为天子之王。言其相勉以德,上天福之,常作人主,保其邦国也。又言成王所以蒙天之德,泽及子孙者,以其有光光善德,勤行之,不过误,不遗忘,志唯循用旧典之文章
左旋